
第二次社会主义改造实施方案
1、农村以村为单位,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统一经营。
2、城镇以工厂或公司为单位,建立集体所有制经济主体。
3、工商部门一律取消股份制公司注册,全部改为集体所有制公司。
4、允许个体工商户继续存在,经营人员不得超过10人,达到10人以上时必须改制成集体所有制。
5、人员允许自由流动,各个集体单位自主制定人员增减制度。
6、没有集体接收的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政府申请支助,也可自已谋生。
7、集体成员由集体解决住房、个体成员可以租住集体住房。
8、教育、医疗、养老由国家统一负责,费用来自国家税收,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前一年的政府开支作为下一年的税收标准。
9、各个集体组织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可提前一年向高校或技校预订人员。
10、国家战略性的企业归国家所有,收益归企业集体所有。
11、在全国的中部区域选定一个省继续走资本主义经济路线,让那些死不悔改的人员去继续接受资本主义的反面教育。
12、国家大的战略性的事业要做好发展计划,各个集体组织内部要做好消费和生产计划,集体与集体之间经济往来实行市场调节。
13、各商场超市实行引导消费者计划消费运作模式。
以上方案只是初步设想,必有不成熟不妥当的地方,希望大家集思广益,为不久的将来我们工农群众再次当家做主人做好充分准备,为我们国家进行第二次社会主义改造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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