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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平顶山“12.9”事件省、市两级政法委如何收场?

本人 · 2016-08-21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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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平顶山“12.9”事件省、市两级政法委如何收场?

  (一)平顶山“12.9”事件的起因

  2015年12月9日中午,河南省平顶山、南阳、漯河等省辖市16名在企业退役军官行政诉讼原告在平顶山市一家菜馆内就餐、商量如何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登记、不立案、不出具法律文书”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程序办案问题,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反映。

  在企业退役军官在室内商量告状问题,怎么也不会想到平顶山市公安局在市政法委的指示下,竟然出动近百名警察,包围菜馆,把16名退役军官全部扭送到一家税务宾馆隔离审查。审查结果,对其中5人,作为重点人实行拘留(平顶山3名退役军官被以“在老门楼土家菜馆内非法聚会,欲组织、煽动、策划军转人员上访,被公安机关查获”分别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南阳市一名移交南阳市公安局,被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以“在饭店内和多名退休军转干部商议到北京市高院告状问题时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漯河市一名被漯河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处罚)。 (二)五名受到行政处罚退役军官分别把涉事公安分局告上法庭。三地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相互矛盾。

  五名受到行政处罚的退役军官,认为他们的行为没有违法,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法律要求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各所在地公安局对他们的处罚,属于行政违法。于是他们都分别把当地当事公安分局法人告上法庭。

  平顶山、南阳、漯河等省辖市公安局违法行政问题,引起了平顶山、南阳、漯河等省辖市和河南省在企业退役军官同一行政诉讼案原告的高度关注。他们认为,平顶山等市公安局压制他们同一行政诉讼案原告代表,就是对河南省乃至全国在企业退役军官行政诉讼原告权益的侵犯。各地战友纷纷声讨“三地”公安局的违法行径,支持“三地”受到行政处罚战友们的正义行动。

  (三)平顶山市政法委有错不改错,变本加厉压制在企业退役军官原告。

  在平顶山市出动近百名警察非法抓捕在企业退役军官原告,这绝对不是平顶山市公安局自己能够做主的,是平顶山政法委在组织指挥。在河南省同时有三个省辖市在行政处罚退役军官原告,可以说就是河南省政法委在组织指挥的。

  这一事件中,在企业退役军官在室内商量告状问题不违法,是现而易见的。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和栽赃陷害的伎俩压制退役军官的依法诉讼,依照行政诉讼发将被告告上法庭,是他们罪有应得。

  在受到退役军官行政诉讼后,平顶山市政法委从幕后走向了前台。他们动员党政、街道、社区、原告所在企业各种力量,对退役军官原告施加压力。在党政、企业单位压力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又把作用力加在了原告的亲属身上。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强压原告撤诉。他们威胁原告,如果不撤诉,就会产生严重后果。可能会影响原告今后的生活,影响原告亲属、子女工作,甚至有服兵役的子女也要被他们从部队押回来,如此等等。

  (四)到底是谁在把事情闹大?

  平顶山事件中受到行政处罚的退役军官没有屈服于平顶山政法委的压力,到目前他们仍然没有撤诉。他们决心只要被告不答应他们提出的条件,他们就不会撤诉。平顶山政法委放出风说“你们为什么非得把事情越闹越大”?

  受到行政处罚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退役军官行政诉讼原告,只要看一看他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完全清楚在这一事件中谁对谁错。平顶山政法委在组织力量对原告施加压力时,也没有否认“上面也知道错了”。但是他们说“那都是些孩子们做的事,法律意识欠缺”。可是他们知错不改错,威胁原告“不要把弦拉得太紧”,“不要得理不让人”,“你们的官司打不赢”,“不撤诉对你们没有好处”。甚至说如果不撤诉,“扣发的工资补助费永远不再发”等等。

  退役军官原告认为,撤诉,不是不可以,但要有条件。原告提出以下几条要求:第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公开赔礼道歉;第三、补发欠款、赔偿损失等项要求。 

  平顶山市政法委滥用权力很大方,改正错误很小气。他知道错了,领导不敢承认错误,把责任往“法律意识欠缺”的“孩子们”头上推;他们知道错了,一点事情都不想做,就强压原告撤诉。目的就是错了不认错,错了不改错,用压制原告撤诉来证明他们没有错。我们不免担心,如果原告承受不了他们的强压,或者说相信了他们的欺骗撤诉了,还不知道他们又会怎样惩治原告,到那时原告后悔都来不及。

  以上事实,谁能够说这一事件是退役军官原告在把事情闹大吗?假如当初公安局不是非法抓人、违法处罚,会怎样?在譬如你政法委知道错了,在原告没有起诉前,领导带上涉事警察登门道歉,认真善后,又会怎样?再退一步讲,退役军官起诉公安局,政法委知道错了,自己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好该做的善后工作,退役军官还不撤诉,就有人会说他们不够通情达理了。

  明明是你把事情做绝了,逼得人家告你;在你受到起诉后,又依仗权势强压人家“投降”。这些在战场上死都不怕的退役军官在违法行政面前,还应该跪地求人吗?果真那样,你们会不会反过来讥讽他们“没有军人气质”?

  从法院受理案件至今已经六个月了,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必须要开庭审理,特殊情况可以再延续三个月,这些平顶山政法委和省政法委不懂吗?况且,最近7月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十条意见。

  《意见》指出,行政机关消极对待行政应诉、干预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到位、行政应诉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较为突出。

  《意见》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人员要熟悉法律规定、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不得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你们就是这样与中央看齐,保持在政治上的一致吗? 你们的行为是在拆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台,是标准的继续顶风违法,不收敛。违反上面的《意见》规定的,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在企业退役军官和人民群众瞪着眼睛看你们的一举一动,如何向习总书记汇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衷心地劝告一声,不要做河北省受审的政法委书记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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