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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VS物质 ——社会矛盾根源分析

张大勇 · 2016-09-21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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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作为社会最重要基础的“占有”是一种错误,它并非一种物质事实(现实表现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以被他人掠夺等),而是一种意识,其根本是意识企图决定物质的表现,这种错误是造成包括贫富差距、特权、贪腐、无限制人类斗争、天生王侯将相等在内人类已经出现的几乎所有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根源,它不改变这些社会问题不可能解决。

文章之外的一点感言:我看到经济学家李稻葵曾说:中美真正的竞争不在南海、不在人民币国际化、不在TPP,而在于谁能通过变革,从根本上解决国内问题。我很自信我找到了社会矛盾问题的根源,这种变革也是唯一能彻底解决国内以至国际诸多矛盾问题的路径,这篇文章虽给多人观看皆觉繁长难以理解,屡次投递也毫无音讯,但他们不过一群一心追求物质经济之人,今日得获贵网,感觉大有志同道合,特投,望能得一知己。

 

 意识VS物质

——社会矛盾根源分析

 

当前世界社会矛盾突出、经济发展缓慢、问题频发、各种危机不时出现,生产力发展相对过去快速发展时极为缓慢,甚至在某些地方还有大规模倒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有著名经济学家认为曾一度给他们带来繁荣的传统资本主义已是频临死亡边缘。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当前以商品生产、流通为主要形式的生产关系已经开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破除和重建迫在眉睫,那么如何破除旧有的生产关系,在什么方向上进行突破,向什么方向突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众多理论固然有很多优秀的沉淀,但向其学习,依然在其走过的路上寻找出路固然能革除因落后而产生的某些弊端但最终也会陷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样泥潭,而且我国体制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根本不同,还可能陷入邯郸学步困境,所以必须要寻根溯源,找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由腐败这个当前最热但却自文明以来不曾消除的现象谈起。

一、占有是意识企图决定物质的错误,是社会各项矛盾的根源

十八大以来,反腐成为中国社会最热的话题,党誓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反腐进行到底,实现对腐败的标本兼治。对治理一时的效果,人们都是饱含信心的,但若要达到治理一世的目的,心中怀疑的恐怕不在少数。

腐败的动机和目的是获取更大利益,而反腐反的是官员对利益的追逐,反的是官员价值观的扭曲。这一问题,通过教育、通过制度就能给予遏制扭转吗?试想一下,让手握权力官员一次又一次看着别人在自己竭尽全力服务下漫不经心剥削他人、贩卖自然、玩弄资本甚至人心,获取自己在现在的位置上依靠薪金几辈子积攒都难望其项背的财富,自由的挥霍着,享受着自己不敢想的享受,而始终不眼馋,思想不受到腐蚀,有多少可能?国内历史有很多次非常有名的反腐,如明朝的朱元璋、建国后“三反五反”,这些反腐不仅有思想上、制度上建设,其力度更是前所未有,结果是极具震慑力的,但最终却都是随着上层主导者的去位、被颠覆或者心态认识改变而一次次化为泡影,腐败一次又一次的迅速成长起来,官员依然秉持着扭曲的价值观破坏、无视着制度,追逐着利益,腐败和对它的治理形成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局面。

也许有人说是社会体制问题,国外发达国家腐败治理就要好,发生率就要比中国低。那么是不是他们价值观就比我们正确,社会、官员放弃了对利益的追逐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层是大资本家,他们虽然不在政府系统中担任要职,但政府权力机构却被他们操纵,他们实际控制着政治,位于权利的顶端,他们操纵权力正大光明获取着利益,他们无需腐,也不是腐败发生的客体,所以他们不会产生腐败行为。反而他们控制的政府人员若发生腐败行为会极大的损害他们的可得利益,所以他们会极端痛恨内部人员腐败,因此他们一边从制度规则上设置上增加他们的控制力而减少官员的实际权利,使官员没有足够权力空间进行腐败,另一边制定严厉反腐和监督制度,坚决从上望下推行反腐,进一步减少内部官员的腐败机会。所以,这些发达国家腐败发生率低,并非官员不想腐,而是留给他们的腐败机会太少。而这些大资本家们对腐败的痛恨也并非因为腐败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他们痛恨的只是腐败对他们利益的损害,若行贿等腐败手段能给他们带来足够大利益时,他们也会毫不留情践踏律法而去使用它。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由此分析,在资本主义国家腐败发生率和资本、财富的集中程度是有极大关系的。资本主义社会治理腐败也正如过去解放黑奴、禁用童工、普及教育、提高个人素质、维护社会安定等事件一样,虽然是正确的,但之所以能推动并实现根本原因并非是人心怜悯、社会发展和正义力量,而是统治阶级维护和扩大他们利益的需要,这些和高呼“人权”、“反恐”口号而行使利益掠夺事实的对外侵略、殖民战争的目的和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其实并不仅仅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这样,在整个阶级社会如推动变革、治理腐败等问题实质也一直都是这样的,不是社会扭曲的价值观得到了纠正,也不是社会听到平民们的呼声,更不是社会为了伸张平民们的公平、正义,而是社会问题已经影响到了统治阶层中大多数人利益的获取,所以他们才会推动变革及各项治理。也许在这些变革中有平民的身影,甚至他们一度形成很大势力,极大促进了变革的推进,影响着最终的胜利,但变革的启动、方向、结束依然是由统治阶层主导的;也许每一次变革都有部分统治者被覆灭,有个别平民跻身于统治层,但统治阶层性质从来都是没有变过,而绝大部分平民面对着腐败、面对着社会的公与不公依然只能被动的接受、适应。

腐败的直接原因是官员个人价值观的扭曲,而根本原因是社会对物质的追逐,是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价值观是一种意识,人的意识是由社会教导而长成的,处于一个人人逐利,一个以物质获取多少论成败的社会环境中,没有机会还要创造机会,有了机会能不逐利、能不腐败吗?让一个人处于扭曲社会意识中而始终不被同化,保持正直,并认为其扭曲是内在思想不坚定,这本身就是一种设定的错误,如果这个人真的不被扭曲,除非他已经深刻感知到了这种错误和扭曲,否则不是为了扬名(其实这也是价值观被扭曲了),就是这个意识载体本身就不正常。

哲学上讲,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者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所以个人(社会)价值观的扭曲说明个人(社会)世界观必然也有扭曲。按照哲学上“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分析,世界观的扭曲有两种可能:一是物质世界本身就是扭曲的,因此反映到人世界观这种意识中也是扭曲的;二是世界观这种意识在某些方面歪曲的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目及其本质,即世界观在某些方面错误了。物质世界本来是扭曲的么?不是,任何物质都严格遵守质量守恒定律,所有的规律都以同一尺度作用于所有物质、能量上,没有那个是特殊化的,人性化的说法就是物质严格遵守公平、正义的准则。所以只能是人的世界观出现了错误,是人对自然世界以及人与自然世界关系的某些看法和观点出现了错误。

从达尔文进化论开始,自然科学一次次打破人与自然界限的划分,把人从至高的地位上拉了下来,在一个又一个确凿的证据面前,人类世界观不得不一再发生变化。对自然世界的认识从“神创论”发展到当前毋庸置疑的“物质论”,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认识也从“天(上帝)赐与人”到“征服自然做自然的主人”,再到现在部分人认为的“人要成为自然的朋友”。虽然人们认识一直在变,虽然人承认了生物是从无机世界演化而来,承认了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承认了人的自然性,但人们仍认为自己与其它只是自然物的动物不同,人是超自然的存在,人占有自然物,人与自然之间也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实践主客体的相互对立),而且在人和自然关系中,人类已经处于主动状态,所以人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保持人与自然的平衡和谐。

这一认识理论根源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中人之所以是超自然存在是因为人本质是劳动,人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劳动创造了人,人的劳动具有有意识、有目的的特征,人通过劳动给自然物打上了人意志印记,所以劳动本质是从自然中诞生出来的超自然因素对自然的干预,人和人的劳动是超自然因素,即自由的因素。人和劳动具有社会性,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认为自己具有主动性和能动性因素,社会的人在实践活动中把自然界看作对象而把自己看成是占有对象的主体,使社会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成为超自然存在。通过劳动实践,人把自己的目的性因素注入天然自然,使运动变化完全是自发的、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的天然自然这个“自在之物”转化为体现人的目的、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通过自然“人化”这一过程改造自然并将其打上人的目的和意志烙印,使自然界成为属人的自然,实现对自然支配、控制,完成对它的占有。

所以马克思在哲学中说:“人最初不是作为劳动者,而是作为所有者与自然相对立的。”“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力。”“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

人真的是超自然存在,把自然物变成他的活动的器官,把自然界变成他无机的身体,根据自身需要而改变了的自然界,占有了自然界么?

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至今已经一个半世纪,自然科学取得了飞速猛进发展,无机和有机世界的界限被完全打破,宇宙大爆炸学说、自组织和耗散结构理论等等科学的提出、论证和发展,以及人对生物从微观到宏观进一步研究,马克思时代以之为基础认识世界及自我的科学在现代科学中很多被纠正或重新给予定义论述,当时以为已经是最基本的规律理论在现代科学中发现不过是在某些状态下表现,不能推而广之,当时以为正确的很多结论在现代看来也都是错误或者片面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自然世界运动变化是完全自发的,一切都处于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而现代物理学发现宇宙(物质)的运行是有方向的,生物及生物圈形成由这一规律推动并遵循这一方向。薛定谔在《生命是什么》中指出,“一个生命有机体的熵是不可逆地增加的,并趋于接近最大值的危险状态,那就是死亡。生命体作为一个非平衡的开放系统要摆脱死亡,从物理学的观点看,唯一的办法就是从环境中不断汲取负熵来抵消自身的熵增加,有机体是赖负熵为生的。更确切地说,新陈代谢中本质的东西,乃是使有机体成功地消除当自身活着的时候不得不产生的全部的熵,从而使其自身维持在一个稳定而又很低的熵的水平上。”因此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包括人在内生命及其组成的社会甚至生物圈就是一种种耗散结构,无论是生物有意识的活动还是没有意识的活动,它们活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从外界获取负熵、消耗负熵、维持自身非平衡结构在稳定低熵状态,从整体上及最终结果上看它们活动对外界自然的影响或者说改造都是形成同一效果,都是在物质运行的既定方向上,或者说自然通过生物尤其是人的活动进一步加快了它在原定方向上行走的步伐,人的目的、人的需要在这个方向上、符合方向要求的给予满足,不在这个方向上的只能被一次次证明是不符合规律、切合实际的离奇错误无法实现想法被抛弃。那么这还能称之为将自然人化,实现对自然支配控制及占有吗?按照物质决定意识,人的意识结构也是建立在人生理基础上伴随着人对外界负熵获取而形成的一种非平衡结构,这种非平衡结构以它所关注的物及物所形成事的变化过程产生的信息为食粮而维持稳定,它同生命的物质结构一样,平衡也就意味着死亡,也如同物质结构一样,短时间内它关注某件事物产生信息变化相对于它结构中已知信息变化过大的话,也就是短时间内接受信息量过大也会冲垮这种非平衡状态稳定性,就如人一次吃的过多。意识活动依赖于外界物质变化,而一切的物质变化都是有方向的,所以最终的意识活动必然和这个方向息息相关。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为劳动促使人手与脚分工,大脑和机体进化,以现代生物学观点来看,它陷入拉马克用进废退学说。在现代进化论看来,劳动是一种高效的适应自然的运动形式,手脚的分工、大脑的聪慧等有利于劳动进一步发挥的变异能使相应的个体更好适应自然,更好的存活下来不被自然淘汰,这种变异因此也更好的被传承并在此种群中不断扩大;而不改变或其它不适应的变异则逐步被自然或种群淘汰,在此种群中消失,从而形成手脚分工、大脑聪慧进行高效劳动的人的种群。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和自然关系还得出主客体相互对立、人的要求和自然的状态是矛盾、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自然对人进行报复等观点。以现代科学来看,人们常说的自然其实指的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生物圈,它也是遵循着物质规律一直在运动发展的,就像生物在不断变异一样,它们一起形成自然界优胜劣汰,不过生物个体众多,从统计学上来看变异是不定向的,而生物圈虽然理论上虽然有无限发展可能,但在此只有这一个,所以最终只能表现出一种结果(就如薛定谔的猫)。生物圈的发展方向及速度直接受其内外因素影响,尤其是某些外界因素更是决定性因素。在人类有记载以来,影响生物圈的外界因素的运动是相对稳定,这段时间外界条件没有太大变化,而工业文明以前人类及其它生物对生物圈影响在短时间内也是甚微,生物圈变化、优胜略汰需要生物圈及生物长时间作用才能表现出来,人类想要看到这种变化也需要人类社会长时间统计对比才能看得到,而近代以前这方面基本是空白。所以在工业革命相对人历史较短时间内对生物圈造成较大影响后,人们就忽略了生物圈自身的运动发展,忽略了生物圈本身发展潜力,忘记了人们之所以能发现物质新属性、新能力、新状态都是由于物质本身存在为前提,人不能创造物质本身,而认为人改造了自然、否定了自然、创造了自然发展新方向,造成主客体对立、人和自然矛盾。而且人的行为真的违背了自然规律吗?很显然不是,物质无论所处状态和表现规律是什么,它们遵守的基本规律是不变的,它们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任何活动都在基本规律规定之内,否则活动不可能产生或实现。首先来看下,人类认为生物圈应该是什么样的,因为人类是从自然进化而来,所以人类认为和现代人类生理结构相同,对自然影响又较小的文明产生后不久的生物圈环境是人类所应该保持的环境。以现代进化论看来,人类现在活动在短时间内对生物圈造成较大影响,这些影响和生物圈内外其它因素结合起来在规律作用下使生物圈整体或局部从过去缓慢发展变为向某一方向快速演化发展,以已经表现出情况来看生物圈的演化发展远离了人类生理最适应的环境,人类开始不适应新生物圈尤其是其局部发展后的自然选择。而一些人以人做中心静止的来看就成了人违背了自然规律,自然对人进行报复,如果以此推论,那么人类不发展文明,自然就不再演化发展,就一直保持在人类适合环境中吗?面对快速发展中生物圈人类要想适应,一是人随着生物圈进化方向快速的进化或通过各种手段增加人的适应能力;二是改变自己对生物圈影响,以延缓当前生物圈演化发展趋势或转变生物圈演化发展方向;三是影响生物圈外在条件,以影响生物圈演化发展。虽然从物质基本规律角度来看只要能够做出的事是没有对错的,但物质运行是有方向的,在外界因素不变,以生物圈为一个耗散体系,消耗更多负熵的演化就是它顺应物质发展的方向,人类作为体系中一份子已经在系统中失控正在越来越向体系中“癌”的方向变化,影响体系健康,可能最终把自己杀死,从长远来看减小了生物圈负熵的消耗,减慢了物质在其方向上的发展。

人和动物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也是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众多哲学一个共论。他们认为动物单纯以自己存在来改变自然界,人以劳动改变自然界,既然都是改变自然,那么按他们理论,动物是否也是对自然的一种否定呢?它和自然之间是否也存在矛盾呢?若是,那动物和人还有什么本质区别,若不是,认为它活动本身就是自然一部分,完全受自然运动规律支配,这种改变是自然本身运动的改变,那么它必然是顺应自然而适应自然的,为什么还会有自然优胜略汰,难道是规律在淘汰规律,自然在否定自然吗?现代生物学研究社会性不是人独有,除了人还有很多种社会性动物,动物们会劳动、有语言、会在戏耍中学习、会制造并使用工具,甚至黑猩猩等还有很高级学习能力,会制造稍微复杂的工具,群体还存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而分子生物学也发现人和动物尤其是黑猩猩基因越来越多相同,人和动物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为什么人一定要把自己和动物区分开来。因为如果不把人和动物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则要么任何动物生命活动同属于自然一部分,所做的一切如动物一样是自然界的生物运动形式,完全受自然运动规律的支配,属于自然本身发展的一部分,人就不是超自然因素,就不能人化自然,占有自然物;要么人和动物都对立于自然,那也就都是超自然因素,在自由改变自然,如此人就必须承认其它动物也在占有自然、占有物,自然及物就不在单独属于人,人在使用时就要考虑它们存在,就会产生人和动物对自然及物的权属纠纷,对它们的驱赶、捕杀、使用也就不能随意而行。因此,唯有把人和动物从本质上区分开来,将动物划归没有意识自然,人才能天经地义赋予自己单独占有自然,包括占有动物的权力。

马克思哲学基础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同时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马克思同时指出:“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这些认识已经成为现代自然科学和哲学共同承认的基础。但自然科学也证明不是任何物质已有的变化人都能依照人的目的随时随地使其出现的,人能改变物质状态、属性等完全是依照自然规律行事的,自然规律是客观的,自然在规律作用下向某方向运行,人能够小范围的使物质改变也是因为在更大范围上促进物质在大方向上的发展,或者说从整体看其促进了物质在原定方向上的发展,所以无论其过程还是最终作用、目的依然在物质规律的范围之内,那么谈何超自然。个人认为意识除了分为正确意识、错误意识外还有虚妄的意识。正确意识尊重客观事实,正确反映客观事实,并严格遵循客观物质规律做事,意识的指导能有效促进人对物质、能量获取、利用,促进物质在原定方向上的发展,也正是在此体现了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人之所以能能动创造出人看到的自然中没有形态状态,是因为物质按照规律有近乎无穷尽的排列、组合,而人周围已经观察到的空间是有限,所能演化出的也是有限的,反映到人认识中也就是有限的。作为自然的人,严格遵照物质规律制造出的自身所观察到自然没有的形态、状态,其实也是自然演化,这和生物对自然进行改变,制造出生物圈——这个人类已经认识的自然世界中独有的形态状态在本质上是一样。如果有一天,人真能超脱自然,那么必然是自然和它之外世界有着某种联系,人认识、利用这种联系改变自身。错误的意识其很大一部分也是建立在对客观物质及规律正确认识基础上,只有部分认识是错误的,所以它不能广泛解释客观事实,意识反映不能有效促进人对物质、能量获取、利用,也不能有效促进物质在原定方向上的发展。而虚妄的意识完全抛弃了客观物质规律,根本没有物质基础,其虚构规律,将反映在意识中物质在意识中随意排列组合,若强制反映到客观世界,非常有可能造成实现这一意识载体的重大损伤,会阻碍人对物质、能量正常获取利用,也会减慢物质在原定方向上的发展。

在现在哲学中,占有是通过劳动实践来实现,其中最重要环节就是对象化,将客体作为自己(主体)实践的对象,实现自己的目的。客体是实践活动中与之发生关系事物,而人本身也是一种自然存在物,那么是不是说人可以也应当被当做活动的对象,也就是说只要你可以在某人上实现自己的目的,你就可以占有他,就如人占有动物,奴隶主占有奴隶,但若你将目标放低一点,比如奴隶只是想从奴隶主那获得一点吃的、活下来,而且实现了,那么奴隶在奴隶主上实现了自己目的,是否可以光荣的宣布自己占有了奴隶主呢?若这推论是正确的,有更强大的生物是否就可以宣布对人类占有呢?

哲学中认为,人占有自然,自然界,就它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抛开哲学先不提,依照最基本经验,人对自己的身体能完全支配控制么?能控制、支配自己的每一块骨骼和肌肉、每一个细胞和器官及身体内细菌和寄生物吗?能随意控制生老病死这些人必经的经历,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吗?甚至最基本的吃饭、排便能完全随意控制支配么?很明显不能。人的身体作为自然形成的物的一种,有着自然赋予的属性和规律,这些属性和规律无论人们遵从还是不遵从,它们都在一直发挥着作用,并根据身体所处环境和人的行为给出相应的结果,其不会因人们意志而转移和改变,人们能有限的控制自己的身体并利用它去改造自然的物方便自己的生活、延续自己的生命也是因为人们承认和使用了人身体作为自然物的属性和规律。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探寻和总结身体运行的各种规律,就是人们早已知道,遵从规律才能健康长寿,肆意妄为则努力越多伤害越大,现在人们也用一句话传神的描述了人们遵从规律行为——不作死就不会死。那么在人连自己身体这个和外界联系、交流最基本的载体、工具都要遵守自然的规律,都不能完全控制支配情况下,就敢称占有自然界,将它看成人身体了吗?再从物质的客观性来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哲学不存在拟人,意识把它看做人的身体,这只是一种意识活动,若意识将它看做是人的身体,它依然保持它不变,或者说没有变成人的身体一部分,那么说明意识错误了;而若意识将它看成人的身体,它没有经历物质变成人身体所需规律的相互过程而确实变作了人身体,那么就是意识决定了物质,哲学就要重新开始。

那么占有到底是什么?其实从实践对象化和将自然界看作人身体就可以看出,占有本质是一种意识活动,是人们对自然及本身认识较少,在缺乏对比和参照物情况下,对意识的能动作用,人们有限利用物质夸大的肯定而产生的“意识决定物质”的假象。其实社会中发现不能占有,占有是欲望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名人,他们在哲学或生活感悟中留下不能、不需占有,名利等终是都是身外之物及人需克制对物欲望的感慨,俗语中也有如“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等众多的劝告之语,但是人们还是因为思维习惯的定势,占有所带来不劳而获及各种利益的考虑,选择性的无视了它们。

在社会中,人们之所以因为占有而纷争不断,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社会所谓的占有并非真正对物控制支配的占有,若真正实现对物控制支配,就不可能也不会被他人随意掠夺,不断的转换主人。社会实现的占有其实是在武力的基础上消灭了其它反对意识,使其他个体产生并保持此物属于某人,不经其同意不可使用的意识的过程,它最终产生的是一种承认和承诺意识。用对象化来看社会实现的占有,就是使其他个体产生只有某个体或群体可以以某物为对象进行实践活动,及不经它允许不以此物为实践活动对象的意识。而且通过“承认”、“承诺”、“允许”等词语可以看出,人们所说的、社会实现的占有是一种社会群体意识活动,社会中一些意识对某物有“决定”的欲望,相互之间有形成反对意识的潜在条件是人们所说的占有的前提。试想一下,若一个人可接触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只有自己孤独存在,他还会认为自己是在占有周围物么?或者某人持有一件物品,周围所有人都认为它对自己毫无用处,不争不抢甚至嘲笑他,他还会坚持说自己占有它么?而若是真正占有,真正控制支配物,有没有其他人对他占有有影响么?这也可以再次证明占有的错误。

占有实现有三种路径,一是秘密储藏,因为物没有反映到其他个体意识中,因此也就没有形不成反对意识,就不存在消灭或者改变反对意识情况;二是通过消灭反对意识的载体而消灭发对意识;三是通过各种方法使反对意识产生改变为对其占有的承认和承诺意识,也就是变相消灭反对意识。在消灭反对意识中武力是基础,一种是直接通过武力执行,杀死反对者,反对意识自然消散,或者杀死、驱逐或惩罚部分竞争者、不服从者,使更多反对者及潜在反对者产生恐惧意识,从而放弃对物的使用,接受其对物的相关安排,这多见于战争,也正是战争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杀死他们肉体而是为了征服他们意识;另一种是武力延伸而出的律法等规则,在以武力为基础上建立看似公平的律法,使人们自愿或通过强制将其做为一种社会基本认识接受,遵守相关承认和承诺规则,不产生或改变反对的意识。

这种占有行为并非人类独有,在动物界中也有表现,最明显的是那些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它们通过尿液等释放信息圈定“势力范围”,杀死或驱赶进入自己领地的同类或他们认为有竞争的野兽,并以此威慑同类和这些野兽,使它们意识中形成不可进入此地意识,也就是一种承认意识,维护自己领地“占有权”。无论是人还是其它动物,有可交流的意识,能够理解对方明示的行为的含义是实现其所谓占有的基础条件,但很明显人和动物之间没有这种基础,所以人的占有只在人社会中通行,动物之间占有也只在行为相互可理解的物种间实现,其它生物不给予承认,也无需给予承认,占有与否对其它生物影响不大甚至是没有直接影响的,否则,真正占有的排外性会形成一个个控制支配的真空区域,自然也就不可能形成立体的、多层次、混杂繁复的生物圈。人能够从一些动物那抢的领地,也并非意识的交流,而是杀光了领地内这些动物,同时改变了环境,导致这些动物不能在此生存。也因此,在谈起占有时,人们默认是在人的社会关系内,其主要出现在社会经济政治学中,是讨论和表述生产生活中人相互关系的。

人和自然的认识是人的基本认识,人们对人与自然基本关系认识的错误,尤其是“占有”这一错误,首先导致人和社会世界观产生了错误,然后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人的观念、社会意识及社会建筑也就产生了相应的错误,这种错误的认识和外界物质所反映的正确认识,尤其是人自身作为物质在维持生命活动中所被迫遵守的物质规则所反映的认识之间产生了冲突,从而造成了社会要求之间、个人的思想内部、社会的要求和人实际思想行为之间、及个体思想行为之间的众多矛盾问题,这些矛盾问题涉及到了社会和人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所有的社会矛盾冲突和社会问题几乎都能看到它们身影,它们推动但也阻碍了社会发展,制造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的社会现实。因为这些一直以来无法消除的社会及个人思想矛盾人们感叹“人性本恶”、“人性自私”,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哲学引入众多专用理论定义,从学术上论证矛盾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提出“人生在于奉献”、“人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在于对社会责任和献”等观念,要求人们学哲学、信哲学,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克己奉公,但在实际中大多数人认为其不符合现实,无实际意义,对哲学上众多词汇很陌生,看不懂也不去看、不去信这些理论,哲学真正成为了学术品和装饰品。但其实不用哲学,人们已经在生活中总结出“名利”乃是包括社会主要矛盾在内的社会众多矛盾的根源,没有名利也就没有这些矛盾,只不过不知道名利的来源,只能将人争名夺利归结为人的天性。

二、占有引起的主要社会问题分析

那么占有是如何转化为名利,它又和哪些物质规则反映的认识产生了冲突?

首先要非常明确,人的生理结构决定了个体的人在意识及行为上拥有很高的独立性;人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意识是人行动的先导和总开关,而人的行为又在不断的表现自己的意识,人类社会其实也是相互依存的人们通过物质生产、分配、使用、消耗等行为表现出的动态意识的集合体,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意识及意识指导的行为的发展过程,这是这个社会形成和存在的现实基础之一,也是这给了占有这个错误形成社会上各项问题必须的路径和发展所需的足够空间,而占有的排他性决定了占有只有实现在独立意识最小个体上,才不会有继续争斗,这是占有引起众多社会问题的一个直接的原因。

在此还要谈一下生产,因为认为人超自然,所以一直以来社会认为生产是人独有的活动,但无论怎么定义生产,无论是创造社会财富还是创造物质财富,其都在经济学所定义“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活动”范畴中。仅以此定义来看,其实所有生物的生命活动都是生产过程——投入物质能量维持生命活动消耗,并在此过程中吸收外界物质能量转化为自身所需物质能量,这也就是产出过程,然后再投入再产出,循环往复。对生命这种生产来说,若投入大于产出,则消耗大于从外界的有效吸收,必然是失败的生产,若一直这样,则这种生命必然会因生产失败而死亡,这种失败的生产也就会消亡;若投入等于产出,则只能维持当前的状态,一直如此,没有物质能量使自身更好发育,也没有投入用于培育下一代,也就是更长远生产延续,生产终究也会消亡;唯有投入小于产出,且产出量除基本维持自身各项生命活动和吸取外界物质能量的消耗外,还要有产出投入到下一代培育中,能使其发育基本完成,获得生产潜能或能力可以分离出去,这才算是生产的基本实现。而在此基础上,相对投入,产出越多则越是成功,成功生产的更多产出可以自身及后代获得更好发育,或后代更多、潜力更大等,有利于其应对更多不适环境,或者说适应更多类型环境,这也是从经济效率角度解释的自然选择,所以自然中能生存下来的生物,其在当前环境中都是一个高效的经济体,一个成功的生命生产协作活动体。人类的种植、饲养过程也就是建立在生物本身高效生命生产过程之上,人通过消耗食物(这些生物躯体、种子等)发挥自己能动性创建更适合这些生物进行生命生产活动条件,最终以获得这些生物更多更好躯体、种子等物品的过程。在生产过程中,协作的各部分虽然作用不一样、消耗的投入有多有少,但都是不可或缺的,对待产出部分,生物个体及群体(除现代人类社会)在生存和生殖等本能推动下经漫长自然选择从而确定了生命活动内部和群体间高效的使用、储存路径,而人类社会相对自然存在的时间很短,内部也一直在剧烈变动,社会中个体自我意识和协作能力都很强且还在增强,人们对自身存在、社会协作意义、作用和组织形式、自己在社会协作中的地位、及产出部分尤其是成功产出部分的分配、储存、使用等错误及不一致的认识导致了社会内部众多矛盾,而一般性的需要漫长过程的自然选择显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对它来说刚出现的人类社会的矛盾,所以认识自然、模拟组合自然的各种路径也就是解决社会矛盾唯一快速路径,而这其实从根本上讲也属于自然选择。

再来看占有引起的问题。社会以占有为基础形成了所有权,人们除默认所有权人对当前状态的物品拥有所有权外,还默认所有权人对除经其同意的其他拥有权利的人对其所有物进行劳动而产生的生产成果按社会默认协议或自定协议分配外,其它一切其所有权内的生物和非生物的自然生产成果归所有权人所有。这种观念本身就延续了占有的错误性。

引起产出分配问题,这是占有、所有导致的社会首要问题,也是社会中最重要的问题,毕竟物质食粮等是一切生命活动存在的基础。首先在占有认识下,人依然以自己为超自然状态,生产是人独有的,将人意识指导的劳动活动(即人活动一种)和物质自然存在状态并列,认为这两个要素在生产中有相同的地位,所以人们认为提供物质资料者在生产中有不可否定的贡献,应当得到一部分产出分配,而其实包括人劳动在内一切活动都是建立在物质自然存在状态基础上,这种认识依然是意识独立于物质、决定物质的错误表现。再次,在奴隶社会简单协作中,包括奴隶在内一切生产资料及产品归奴隶主所有,生产、分配自然全部依照奴隶主的意愿;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中,虽然劳动者的独立性和人权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尊重,但主要物质资料(包括生产资料及产品)为少数所有权人所掌握,没有物质资料所有权的人不依靠所有人掌握的物质资料就无法进行生产,也就无法生存,就形成了所有权人占主动的生产协作模式,所以无论所有权人劳动还是不劳动,在产品分配协议中都有绝对的话语权,可以拿走成功生产的绝大部分,这其实就是占有引起的不平等和阶级问题部分表现。这些就是社会所说的剥削的根源,所有权人因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少劳多获甚至不劳而获,而劳动者们劳而少获甚至劳而无获。

引起的权利不平等问题。因为占有及其形成所有权并非真正的控制支配,而是一种社会意识活动,要实现必须依靠其它意识的认同、维护,而且个人精力、管理和生产等能力是有限的,无论是对他人意识的教导、改变或消灭,还是对自己所有物质资料持续的生产和维护,都需要听从他人员进行各种形式协作劳动,同时也需要对这些协作进行管理、监督等,而不管是生产中最基本的劳动,还是对劳动及人的管理、监督等等都需要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意,也就是所有权人授予这些人某些物质资料部分使用权、支配权甚至是所有权等权利。而对于非所有权人来说,因为所有权人对所有物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他必须依靠所有权人的所有物才能进行生产及以后生活,所以所有权人直接或间接的决定了他日常的生产生活状况甚至生命的生死,因此这些想要生活下去人就必须遵从、揣摸、实现所有权人的一些意愿,实现所有权人意愿或证明自己有帮助其实现这些意愿的能力,以期望所有权人给予某些物质资料所有权或部分支配、使用权,这种因物质所有而导致的所有权人和非所有权人的相互需求就形成了最初的权利,这也是一直以来现实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种权利显而易见对于两端之人是极其不公平的。在这种现实中,所有权人每一分奋斗都是为了直接实现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而非所有权人只能依附着所有权人,通过实现所有权人的意愿和利益,才可能达到自己的一点目的,得到一点利益,所以社会总结到:富人们是为自己活着,而穷人们永远为富人们活着。

现实权力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源于国家系统。国家是在占有基础上产生的,领土等所有权是国家基础,没有这些所有权也就没有国家的产生。国家的形成是生产对稳定环境的要求,是一定区域内所有权人博弈的结果,它形成了一定的规则,极大的限制了内部所有权人为争夺所有权而进行斗争的方式和规模,减少了所有权人之间恶性斗争及斗争消耗,促进了所有权人之间的协作,使每个所有权人投入少量人力和物力就能达到对内消灭非所有权人反抗,形成威慑,对外有效对抗侵吞和进行侵吞的目的,形成了相对稳定、有利于生产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多数所有权人现在利益的保障和将来利益的获取,在此过程中,国家也体现了所有权人尤其是大所有权人的利益和意志,因此,所有权人达成契约形成律法这一社会规则的前提和第一条件就是承认和保护一定形式内所有权,而后各层次所有权人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就在律法中努力为自己争取各种特殊权利,如刑不上士大夫等,虽然之后社会因为各种原因一直在律法上消除各层次所有权人为自己争取的其它特殊权利,尤其到现代,建立了看似公平,对人人都一样对待的律法和相关规则,但占有和所有权这一前提却从未改变,不考虑执行过程中不公,对不同层次的所有权人及非所有权人,国家律法等规则制度从根本上产生的特权和权利不平等也依然是一直存在的。如在现代很多国家中,拥有资本或者说钱是很多权利运行的基础,虽然说人人都可以用,但只有拥有一定量钱这些权利才可能启用,对没有钱的非所有权人来说,这些权利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社会对此解释“只要你有能力,你就可以挣到钱,没有能力挣不到钱是自己的问题,而非社会不公”,那么这句话和“只要你有能力,你也可以被皇帝、大臣们重用,登上士大夫行列,进入统治阶层,享受他们权利”有多大区别?无论从奴隶社会还是到资本主义社会,有奴隶主被剥夺一切沦为奴隶,资本家破产一无所有,也有奴隶翻身做奴隶主,有穷小子走出成功路,但所有权人失败绝大多数是所有权人之间斗争的结果,少数的非所有权人能成功也绝大多数依靠所有权人的认同、帮助和扶持,总之都还是所有权人之间的事情。而国家之所以有推荐、科举、考试、选举等方法面向包括非所有权人在内广阔社会寻求管理者,所有权人之所以愿意帮助非所有权人转换身份,其根本目的并非为了实现社会公平,而是因为所有权人之间竞争、物质资料生产和国家管理需要优秀人才,这些极其优秀的非所有权人能帮助他们赢得竞争,获取更大利益,同时,它也实现了增大所有权人力量,减少非所有权人可能会产生的反抗力量的目的。国家权力代表的是区域内最大力量的意志,对所有权人它可以进一步增加自己所有权,对非所有权人它是最快踏入所有权阶层的路径,因此各方竞争十分激烈,但是因为关系到自身利益,主导国家的大所有权人一直通过律法等制度禁止考试、选举等人才选拔的徇私舞弊,个别非所有权人的成功、所有权人的失败和独立起来看公平的制度给了广大非所有权人生活和成功的希望,也使社会和人将不能成功变为所有权人全部归结为个人自身能力问题,形成了公平假象,隐藏了社会不平等本质,降低了非所有权人的反抗意识,减少了社会矛盾冲突。对于占有所衍生出的不平等,人们一直以来都认识不到它的根源,而绝大多数人又无力走上权力上端,所以有人铤而走险寻求自己公平,有人寄希望于求神拜佛期望下辈子投胎于富贵之家,有人转移视线自我麻醉,或告诉自己生命不在钱权,不要去在乎他们,或以所有权人失败之事安慰自己“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因为所有权的绝对性和永续性,人们从起跑线上就产生了不平等,这也是人们希望投胎于富贵之家最重要原因一个原因。古代社会出生时就有爵位,就将人们身份区分开的情况不提,所有权人的后代出生后就有大量物质资料供其使用,其在生活上可以给予更好供给,在意识上可以给予更好的教育,从而使其更加优秀,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工作上起点不同,相比普通人,所有权人工作的起点更高;在工作上评价不同,相同工作岗位,所有权人阶层一分努力和成果至少可以得到一分肯定,而普通人两分努力和成果不一定能等到一分肯定;相同的正确认识、机遇,所有权人因为拥有大量物质资料,接触到更多、更大权利人员,很容易实现,而普通人不依靠所有权人的赏识,很少有实现的机会;还有重要信息的获取难度、速度及量多少,对包括事业在内人生很多重要之事尝试机会的多少,能容忍失败次数的多少等等,在众多方面所有权人和普通人都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样相比起来,所有权人就是极易成功的,很容易获得更多的所有权,走上更高国家职位,获取更大国家权力;最重要一点,所有权人后代可以通过所有权人的指定或者继承获得大量所有权,也同时因这些所有权的获得而直接获得了相应的权利,因此财富和权力基本上一直在一群所有权人手中流动,这进一步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固化,形成两极分化和巨大的贫富差距。在现实中,人们不得不承认绝大多数人一辈子的努力比不上一个好的出生,社会也形象的总结到:“勤奋不如天分,天分不如命运”,拥有“天命”的“二代”们天生高人一等,“拼爹”一直是时代的潮流。

当然,在占有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体制,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它们都是宣扬自己是平等的,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的,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使人们信服,或者明知道有问题,却不知道问题在哪,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理论更是极具欺骗性:资本家或者说投资人投入资本,以双方约定价格雇佣工人劳动,劳与资交易是公平的,且按概率算投资者有50%亏损的危险,损失全归投资者,那么他也就应该有50%盈利的可能,盈利自然也就要全归他,投资者降低亏损的危险,增加了盈利可能是投资者个人能力或用人的能力,整个过程是公平的。首先是物质资料占有这一前提是错误的;其次生产是个整体过程,每一部分都是非常重要的,缺少那一部分都不行,而这种雇佣关系一方面割裂了生产的整体性,对劳动者来说,这就是毫无关系的一块一块,他们只关心自己工作的成绩多少,不关心其对整体影响和整体需要;另一方面雇佣关系是建立在不平等的供需关系之上,投资者和劳动者之间本身就在不平等的地位上,这在上边已经提到,看似公平,劳动者却实际没有多少选择,交易一直由投资者主导,最终因为生产者不能享受整体上成功生产带来的好处,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不高,也不关心最终生产协作成果。另外,大部分劳动者是没有机会或少有进行投资的,即便是投资能承受失败次数也不一样,这本身也是不平等,这在上边也已经提到。大所有权人及权力者的投资也不是任意投资,而是建立在信息、权力等不平等的地位上的,所以他们盈利的机会不是50%,而是更高,而非所有权人因为缺少信息、缺少权力帮助,所以若投资亏损的概率也不是50%,也是更高。还有,占有这种错误的基础导致衍生出部分错误竞争规则,竞争本身是为了提高效率,增大成功的产出,而在这种规则下,部分拥有实力的竞争者不惜牺牲产出,利用自己资产多优势挤垮竞争对手,压制一些高效率生产,形成垄断,进行掠夺,还有其它等等都造成社会生产中不公平。在占有为基础生产和物质追逐下,社会生产中还增加了很多不直接从事生产的中间产业,虽然特殊生产背景下有些对生产也有促进作用,但也极大拉伸了生产链条,且为了引导人们对非必须品的消费和对必需品更多花样的消费,人们创造了“高贵、品位、档次”等众多观念,不断片面的宣扬“活在当下、及时行乐、超前消费”等生活理念,不但在生产到消费的路径中增加了广告、销售等众多原本不必要的环节,还产生了很多无用的、垃圾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导致了人力资源和社会生产的极大浪费,是社会结构不合理、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资本主义社会极大促进了技术革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对物质追逐也产生大量技术壁垒,妨碍了新技术的传播和应用,导致许多新技术被雪藏,还有已经分析到和没有分析到种种导致了社会效率降低,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马克思早已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中给予指出。

占有、所有引起了人们意识上的错误。占有本身这种世界观的错误和个人生存及后代延续的本能及社会生产现实结合起来,本身就导致了为了个人和后代今后更好生存下去,要更多占有、获得所有权的错误观念。而占有、所有所带来的不劳而获,带来的个人和国家巨大权力,带来的相对自由依照心愿的生活和物质、精神上享受,以及通过权力对他人实现生杀予夺而获得的无上精神快感和其它种种的便利,这些和非所有权人生活中的窘迫、无奈、辛苦、被他人的歧视及生命安全的不能保证等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导致了人们对物质、对权力狂热的信仰,进一步加剧了人们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权力观等意识的错误,使拜金主义和拜权意识横行于世,加剧了斗争和混乱。

人们错误的观念,进一步导致了社会意识的错误。它导致首要错误就是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目的的错误,社会生产及各种社会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广泛人们(劳动者)的物质精神需求,但现在人们、社会的一切生产活动都直接以获取或占有更多物质财富为目的,以获取或占有物质财富的多寡为成功与否的尺度。在这种导向下,整个社会向经济、向“钱”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各项事业和社会活动功利化、当前化,当前盈利多少、任期内政绩工程及能培养多少盈利者、赢利点成为对这些部门评价的主要内容,导致众多社会活动偏离了社会产生它的目的和赋予它的责任,很多需要政府来做的事情拖拖拉拉,致使普通人的处境愈发的艰难,造就了更多社会矛盾;而且为了在任期内提高经济出政绩,当政者们对一些违规违纪违法活动无视甚至包庇,给日后留下了无尽的隐患。这种无视引起的经济利益使更多的人入局并在错误中越陷越深,最终造成社会和人们的重大损失,形成了很多家庭悲剧,加剧了社会矛盾冲突。在这种导向下,社会的生产、生活资料越来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广大底层人生产保证不了基本生活需要,需要消费却消费不起,逃逸或不思生产,而上层少数人受人生理限制消费也是有限,社会生产没有需求动力,上层少数人主导的社会生产减少或停滞,底层人进一步失去生产机会,没有任何生产收入,社会生产陷入恶性循环,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发,社会陷入周期性革命或危机,这一事实其实社会是非常清楚的。

在人们错误意识和社会错误导向下,人们以更多占有物质、及时享受物质为目的、为潮流,生产和科学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仅仅只是获取物质的手段,社会文化快餐化,钱和各种形式的娱乐、感官刺激成为人们追捧的对象,占据了社会生活的绝大部分内容,人们物质生活腐化、精神生活空虚,诱发了众多社会问题。在这种导向下,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人们无视道德律法,官官相护、官商勾结,利用权势相互帮助或权钱交易,以至于社会将人是否理解运用贪腐、利用法律漏洞为自己获取利益及利用的能力视为个人是否成熟和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进一步促使了社会中金钱万能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发展,加剧了政府腐败、权力滥用、社会不平等和社会矛盾。在这种导向下,社会还产生了拥抱资本和权力,疏远劳动,轻视劳动者的观念,社会不但根据个人拥有金钱和权力将人分成贵贱,也根据各职业捞金速度、劳动状况、同工之间不同的酬金情况将职业、行业等分成了三六九等,笑贫不笑娼现象越来越深入人心,也加剧了道德的沦丧和社会的混乱。

人们对物质、物质形成的权力的追求及物质占有的排他性还直接导致了社会内部无休止的斗争,虽然国家形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斗争规模和形式,但在社会中没有斗争的意识,个人和团体依然无法生存。为了物质和权力,社会中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团体与团体间斗争不断,联合、敌对、欺骗、争斗等斗争形式充满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一直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物质和权力,人们敌友角色不时转换,人们无信、奸诈、卑鄙、无耻、反复无常,创建了众多维护秩序的律法,却又四处寻找、制造更多制度漏洞,不断的违反甚至无视律法制度,直接引发了战争、暴力冲突和众多的犯罪问题,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因为斗争的无所不在,所以所有权人及掌权者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应对斗争,维持自己的当前权力,而且对于所有权人和掌权者来说,瓜分、掠夺可见利益尤其是弱者的利益相对于寻找新的路径生产更多物质财富更加的容易,所以这些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如何维持关系网、确认和那些人斗争、如何进行斗争、如何划分利益等等,他们绝大部分工作时间就是来应对主动和被动的斗争,也因此,内耗就成为了社会最主要的事件之一,而最终消耗的却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和社会协作的成果。因为人生产生活协作的要求,无论是谁要想活下去,就必然会和他人产生了交集,就会遇到斗争,所以维持人际关系不但是所有权人和掌权者的事,而是这个占有社会中所有人们生活中必要的组成部分,虽然人们早已认识到维持的关系的虚假,早已认识到维持的关系更多的是利益的交换,很多人讨厌这种人情世故,为维持关系而头疼烦恼,但又却不得不硬着头皮进行下去,因为社会早已证明:“成功的人大多不是有创造才能的人,而是会维系关系,善于斗争的人”,这种社会事实不但加剧了内斗和内耗,也进一步造成了人的意识和社会观念的扭曲、错误。残酷的社会斗争也将人们原本应该是相对平和的人生变成了一场场赌博,在重要的机会上赌对了就是一本万利,翻身成为人上人,赌错了就可能血本无归,甚至失去生命,当然所有权人的机会多一些,非所有权人的机会少一点,甚至没有。

因为社会基础是占有、所有制,维持占有、所有权是律法等社会制度的第一根本性任务,所以制度本身就是在维护一种错误,体现一种错误,它本身就充满了很多不合理和不公平。虽然律法一直标榜自己公平公正,但实际上在很多方面律法和物质规律所决定要求的公平公正规则都产生了冲突,很多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受到了律法的保护,而很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事件因为律法对所有权的保护而不能实现或遭到了惩处,所以社会中法理和情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不断,形成了社会上“好人没好报、恶人没办法”、“好人不长命、祸害遗万年”的现象,促使了社会和人错误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且因为公平正义不能维护,也导致部分人以暴力维护自己心中公平正义,形成、加速了社会混乱和社会道德的堕落。同时,错误的基础还导致了社会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有很多法律法规之间本身就是矛盾着的,为了解决这些律法之间矛盾,社会不得不再制定专门的的律法,从而造成社会律法越来越多、越来越繁复,但相比较人在物质规则下近乎无穷尽的排列组合而出现的事件来说,它依然是不足的,所以各国法律也一直在健全,但越多的法律交汇就越多,冲突和相互限制也就增加,社会律法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并且,伴随着法典的增厚,它对执法部门的限制和束缚也越来越多,各部门以不作为应对“做得越多错的越多”的现象,不把小事酿成是非清晰好处理大事不去管,没有利益不去管,在事件中谁能惹来民意,谁人多势大就偏向谁,就可以特殊化处理;人们也看样学样争先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社会上畸形的事件、畸形的职业、畸形的人越来越多,如老弱病残这类反而成了处处卖弱,人人避让,谁都不敢惹的群体;而若一个人处处按照法律来做,则可能寸步难行,最终什么也做不成,甚至会为社会、为他人所不容,所以虽然法律增多,但社会依然充满混乱。

以占有为基础,以所有权的保护为第一任务的社会制度为很多违法违规和犯罪活动提供了机会和空间,给打击违法犯罪等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阻力。以社会中一直充满的欺诈、盗窃及众多经济犯罪来说,他们之所以能成功,众多监督机构及社会、人们之所以不能有效监督,甚至不愿监督、视而不见,一方面是人们对物质追逐和社会中存在不劳而获使人们相信确实有天上掉下的馅饼,另一方面是制度的冲突、制度的漏洞,尤其是对私有财产保护给了他们犯罪机会,给了他们销赃、洗白等生存的空间,他们中有人能够轻松得利并且毫发无伤;而制度不能给予监督人劳动应得的报酬,不能给监督人有效的保护,带不来更大的利益,所以人们不愿监督,部门很多时间也不愿主动去发现、去管。当然,这些也同样是权利滥用、公权私用、腐败等行为能横行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制度不能给社会带来全面公平公正,除了制度本身就建立在占有基础上,它建立的目的就是维护很多不公的这一因素之外,制度执行上的不公也是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平、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制度被使用首先要满足制度众多的先决条件,然后再由执行者、监督人进行执行,才能使制度实现。也许制度本身是正确,没有漏洞,但如果他人在先决条件上造假,或者在制度执行前再人为加上一些条件缩小或放大范围,制度本身就无法启用或者就一定会被错误的使用,然后再有执行者、监督人的漠视、不作为,或者无视、放大、缩小一些事实制造错误,有意曲解制度,甚至故意无视某些制度,那么制度必然会无法使用或者被错误的使用。所以说需要好的制度,更需要好的执行人和监督者,一要保证各项事物在任何时间、地点被实事求是的反映,二要保证人、社会有公平公正之心,制定出公平、公正的制度,执行者公正的执行制度,人们给予公正的监督,否则只要有人操作,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沦为形式。这就要求人们、社会认识到位,正确认识人自身位置,认清人与人之间关系、存在的目的,履行自己责任。但在当前社会、人们错误观念下,一方面社会唯制度是从,无论制度对于人和事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另外一方面只要有足够的金钱和权力,能为他人带来利益,总能使很多人违反制度、歪曲事实,或监守自盗,或遮掩制度执行者和监督人的耳目,最终达成他们心愿,使他们游离于制度之外,将制度变成了获取和保护他们利益,限制和打击他人的最有效工具,这也是社会中“金钱万能”、“权力至上”和“官官相护”等意识产生的重要原因及表现。

人们还一直期望通过道德等纠正、压制占有引起的社会错误,但事与愿违,社会道德往往不能对抗占有在社会上所引起的各项错误,反而在错误影响下不断的扭曲和堕落。人们一直在感叹物质利益的强大,但其实除此之外,道德本身就有错误,违法了公平公正,也是到道德不能纠正错误反而不断扭曲堕落原因。道德的核心是先人后己,是无私奉献。它们都是建立在人人都是有德之人的理想状态下,在这种状态下,人人都能让先、都能奉献,从长时间社会整体这个大概率上来看,人们总体的让先与被让、奉献与所得是一致的,符合公平平等原则,但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接触是有限的,因为时间、范围的限制很多事件对个人来说都是小概率事件,所以个人的让先、奉献与被让、所得很难完全一致,付出不等于回报或者没有付出却得到更多,这对所有人都是不公平的,不符合物质规律。即便如此,这也是在理想状态下,现实中有的是道德低下、贪占便宜之人,这种人的出现会极大破坏整个社会让先和奉献的链条,使整个社会的这种公平都不能实现,道德又如何能不被引偏呢?再说目的的实现,先人后己和奉献目的是为了减少纷争、帮助别人,若两个人事件发生冲突,在都遵守先人后己的道德规则时,是都要让先的,那么到底谁先谁后,是不是还有纷争?若两个人都道德高尚,最终是不是还要按照规则公平的决定个先后,那么这和开始时就按照规则公平的决定个先后有什么本质区别,还需要让来让去浪费时间、降低效率么。同样,若人人都奉献不求回报,那么创造的大量物质财富给谁用?若还是给这些创造财富的人用,是不是还要根据生产中贡献大小公平的分配,那么为什么不一开始时间就以此公平的分配呢?而对道德低下、不遵守规则、不事劳动的人,人们有必要相让和奉献么?相让和奉献不但违反公平,而且会助长他们占便宜的心理和嚣张气焰,以为自己就应该被让先、被奉献,他们的得寸进尺会在处处挑起纷争,引起矛盾和混乱。道德到了现代还有一个重大缺陷,它不是律法,没有相应的惩处规则做保证,因此在现实中,道德反而成了一些人获取利益,限制有德之人的手段,出现了很多“拼下线”、“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恶性思想和事件。

人们、社会非常清楚协作对于人类是必须的,整体高效的协作比单纯个体总和有质的飞跃,能发挥几倍、几十倍的巨大力量,完成再多个体总和起来也无法完成的工作,实现更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人们想方设法组织各种协作,而物质占有的排他性及占有引起的错误意识致使参与协作的众多个体都想多占或独占协作的成果,引发了协作内部的矛盾,导致协作不能再高效的继续下去或崩溃,大部分协作个体的所得都减少,这也就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产生了冲突,而在这中间个人或小团体因占有错误意识而形成的多占、独占等通过损害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导致协作效率降低或崩溃的思想行为就是人们所说的自私,当然,不计个人得失,满足他人利益,维护社会协作的思想行为也就是无私。因为自私对协作的破坏,它也造成了一个实现当前最大利益和实现长远最大利益之间的矛盾,所以很多成功的所有者都很注重打造自己无私的形象,以减轻、消除社会其它个体对自己的不满,维护对自己有益的协作,实现长远利益的最大化。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人们还一直试图寻找出一种既维持占有的不变,又现实社会的秩序和协作的方法,但在占有为基础社会中,无论是人们思想、还是社会的各项制度都不可能实现真正公平、平等,都和自然物质之间的协作要求有着根本性的冲突,因此一次次的努力换来的只能是一次次的失败和失望,也因为从来没有成功过的失败,有人断定人天生是个矛盾体,社会必然充满了矛盾,那种没有自私、没有斗争、高效协作社会只能存在于天堂。

对于相对独立的个体而言,占有是一种认识,是因个人基本世界观而形成的内在思想认识;协作是一种行为,是因外界自然环境的逼迫而形成的众多个体之间的群体配合行为,它不但要求个体有协作的意识,还要求众多个体一起创造公平、公正的协作环境,也就是对参与众多个体都有要求。很显然占有思想在以它为基础的社会中无论实现力量还是感染他人增强自己的潜力都是最强的,在这种思想和不公现实的驱动下很多人不遵守这些要求,破坏了协作环境,而它一开始没能对协作和秩序产生极大破坏作用,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人或受社会道德、奉献思想影响,或出于对长远利益考虑不断的纠正它,另一方面是占有排他性而导致了这种破坏力量不能统一、四处分散甚至内部很多斗争,而对它有一定限制作用的国家律法、社会道德等是一个有一定协作能力,力量较为集中的整体,所以它被压制,社会表现出较高的秩序和协作,不过,随着时间积累,占有导致的人的思想、社会制度各方面的错误不断发酵,削弱了制度力量,同时增强了占有的破坏力,社会中不公和人对协作破坏越发严重,从而进一步破坏了制度、秩序,加强了破坏力,加重不公和对协作破坏,形成了恶性循环,最终社会陷入混乱。陷入动乱的社会,一方面受伤人们对秩序和协作有了极大渴望,另一方面混乱减少了人口,消灭了过去部分所有权尤其是大所有权人,促使部分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所以某些领导者压下占有的短视,形成了当时看来内部公平、有较强协作能力的团体逐步在崩溃社会中占有优势,从而吸引相似意识个体或团体壮大自身,压制了占有在社会中所引起的破坏,消灭其它竞争者,再次构建相对稳定秩序。以占有为基础社会也就一直在秩序和混乱之间循环着。

近代以来,人们提出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试图以公共占有的形式来消除占有和协作之间的矛盾,但包括曾经的社会主义老大哥苏联在内众多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我国国内同样严峻的社会矛盾、经济形势和不能松懈的、探索中的改革无不说明现行社会主义理论、制度存在着问题。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虽然个体不占有,但它占有、所有权的基础思想和本质特征依然没有变,可以团体占有必然就能个体占有,有团体占有思想必然就会产生个体占有意识,所以无论国家规定的占有、所有权是在什么层级上,但实际占有、所有权中大部分权力实现依然会落到独立意识的最小个体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虽然少了直接以所有权名义而进行争斗,但却会增加很多名义上不是所有权而实际内容依然为所有权的争斗,这在社会主义近百年历史中已经是被证明的。也许因为奉献观念、因为团体合作观念的大力宣传,占有意识在团体内部可以得到一定压制,但在以占有、所有制作为社会基础情况下,社会、团体内部必然没有足够合理的生产、分配等理论指导,地域资源、社会分工、小团体等原因都导致了团体内部存在各种不公平,随着时间累积,占有意识的侵蚀和社会不平衡的加剧,个体或更小团体占有(所有)观念对奉献和团体观念的冲击和否定就会越来越强,最终个体占有观念强烈反弹和回归,本就有错误的奉献观念和不完整的团体观念将会被冲的七零八散,甚至被全盘否定,还不如私有制社会为了更好实现个人利益而发展出的奉献和团队观念。

因为奉献能以另一种不公中和占有因起的不公,社会以此为基础描绘出一个人人奉献、没有矛盾、没有斗争的理想国度,给了广大人们希望,极其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所以这种学说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赞扬,做为社会精英的“士”就是推广的中心,而官员做为精英中的精英、做为社会的管理者更被认为是实现这种理想国度的关键,也因此它被社会赋予了更高的要求——“奉公为民”被社会认为是官员的职业价值和人生价值之所在。社会将以官员为核心的公职人员划成了一个特殊群体,用“公共人”的身份将他们和人们的“经济人”区分开来,要求他们必须有奉献精神,以公共利益为上,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强制约束公共人的经济行为,形成了深入人心的公共人就是为了奉献、就应该多劳少获的社会观念和社会事实。根据公平原则,有多少劳动付出、对社会做出多大贡献就应该有多少物质回报,即便不在占有的意识下,公共人的观念和事实也明显是错误的,是对公职人员的严重不公平、不公正,是“白马非马”的谬论,何况是在以占有为基础的社会中,引来的只能是强势的反弹,促使贪污腐败、特权的进一步横行。不但这种观念,公仆等观念同样也是对官员的一种不平等,引来的结果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仆人成了人民的官老爷。其实马克思早已指出:人们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相关。在现实中,人们从事公职工作,有几个是以服务、奉献心态,从事原因一是这种工作有一定政治地位,从而形成特权和灰色收入;二是旱涝保收,即便没有灰色收入,也有稳定的收入,一切说到底还是利益的问题。

历史已经证明在物质为第一性、占有为基础的社会中没有人能建立没有斗争、剥削、压迫的理想国度。一个领袖,他个人可以为了理想什么物质都不占有,生活艰苦朴素追求精神意识上享受,但同样要求手下在以占有物质为追求的社会中和自己一样以意识为重物质为轻,或者要求他们都不多吃多占,不为自己或后代谋取占有利益,这其实就是个人或小团体向社会基础、向社会主导意识、向全社会人挑战。最穷苦的被剥削者赞成你,因为他们是此时最大受益者,也许你的手下很多人也支持你,他们和你接受同样意识或者受你个人魅力影响,但当那些原本是一无所有的人占有大量财富和权力之后呢?以占有思想为意识基础的他们还会支持你,支持你拿走他们已经到手的么,感觉过一无所有他们也许将是最大反对者;而你身边的人又才能占社会的多少,他们的手下呢?也能接受这种非主流思想么?还有作为社会支柱的中间阶层呢?他们会如何对这些不完善、驳不倒社会主导意识的非主流思想呢?妥协,一切将回到过去,不妥协,被推翻、被背叛是最终的结局。历史中企图建立没有争斗、没有剥削、没有压迫、和谐相处理想国度的人很多,国内也有前人试验过,他们奉献出自己所有的巨大的财富,但结局无一例外都是失败,甚至还被人谋害,现实中那些一心一意为他人奉献的有几个落得好结局,事实证明在占有社会你不顺着占有这一路线走,等待只能是被社会所排挤、所淘汰,被他人吞的尸骨无存。在这个社会,人们已经习惯了即便是对心腹也要制约或者有朝一日除去,防止功高盖主、主客移位、私密外泄或者卖主求荣等,也习惯了时刻防止过河拆桥、兔死狗烹等等的发生,人们固然喊着累,想要找一个人心可信,不用时刻提防、斗争地方,但当要失去他们的既得利益时,他们会立即跳出来和你进行坚决的斗争。

    社会科技在飞速发展,但对于一个掌握着高级科技,却认不清自我,看不清自己位置,没有坚定信仰追求,只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体验而活着,为了过程而活着的智慧生物,它其实和那些天才儿童没有什么区别,和那些手里拿着武器三岁小儿一样,他们可以因为一时之气而不管不顾,想方设法毁灭对方,可以为了体验用尽自己可用的一切寻找刺激、快感,也可以突然感悟不到生活乐趣,寻求个体或整体解脱。科技犹如一个放大器,放大每一个灵感,让社会快速发展,它也会放大每一分错误,让你距离深渊越来越近,让社会的容错率越来越低。天堂(有序)和地狱(混乱)一线之隔,去天堂路只有一条,而地狱随时随处可到,所以正确哲学指引的道路,坚定的信仰越来越重要,矛盾众多、信仰混乱而科技非常发达的社会存在的概率无限之低,一个不坚持公平、和平,持有狭隘种族主义的智慧生物没有陷入自我毁灭,走出行星,飞向星际也应该是不可能存在的。

    或者我们不提信仰、追求,就说现实,谁能相信一个内部斗争纷纷,相互企图剥夺、占有对方资源,压迫对方却拥有毁灭性武器的种族的人和团体能一直保持克制,甘愿失败而不用这些武器呢?“我死后管它洪水滔天之念”,这种最纯粹个人主义观念在现实中持有或受影响的人是很多的,居于高位的也不少,伴随着时间推移、基数的增大,各种小概率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有此观念且居于高位的人一个念头想不开人类文明就会轰然崩散,还不说占有导致人们形成的其它畸形的观念,所以所有制的没落是必定的,不是人们纠正了这个错误,就是所有制失去载体而亡。

 

    在现在世界上,共产主义观念是最接近非占有思想的,马克思也早已指出:人与自然关系是一种根本性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在人是超自然因素,占有自然前提下,他认为共产主义是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矛盾最终方法。“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因为前提的错误,所以结论有所偏差,将人和自然等同,但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和非占有是一致的,若“非占有”没有错误,它是最有可能先实现非占有,达到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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