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就是要让一批人“丢官丢帽”吗?
这是这些年我一直不能理解的问题,也是一直搞不明白的一个问题。比如搞腐败,其实这些年,有谁没搞过腐败?而且有的腐败,其实不仅今天在搞,就是明天、后天,你能保住他所有的人,所有的要有干事的人,他就全都不能(搞)腐败吗?根本不可能。所以腐败是什么?是当一个社会的机体、机制,乃至整个社会的结构都已彻底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之后,那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住的。而这样也就可以说,我们如要反腐败,那其实首先可能就得反这个机体、机制,反掉这个社会的现存结构。可事实上,如要这么搞,那可能不说要难上加难,起码能不能一定成功?那其实可能也是极其、极其的不好说的。
所以我一直主张,其实如要真反腐,那其实可能真不应该像现如今之一样的反腐。为什么?因为这反腐,其实根本不是反腐,而是反人。是反看谁不顺眼就反一反,而谁还没不顺眼,那就先留一留。可这样搞下去,还能有多少人能真的支持这样的反腐?我以为,可能是很不好说的。
反腐不能再像现如今之一样的去反腐。那应该怎样的去反腐呢?我理解就是彻底的让一些确确实实不愿(搞)腐败的人,自己不要再去反别人的腐败了,相反,只要自己能保住、保证肯定不腐,那肯定就是相当、相当不错的了。
什么呢?我理解,任何人想腐,其实没有一定的环境也腐不了到哪里去。而任何人不想腐,但遇到了腐的环境,那就想不腐也是不太容易的。所以总的来讲,腐败不能说与个人无关,但总起来讲,应该说可能还是环境造人。而从这意义上讲也就是,如真想不腐,除非先造出一个不腐的环境。否则你今天拿着尚方宝剑查处别人腐败,说不定明天你到那个位置,其实可能该腐还得腐。
而塑造出一个不腐的环境应该由谁来塑造呢?我以为,只能由那些整天叫着、嚷着,主张要不腐的人去搞。因为如不由他们去搞,相反却整天只由这些什么今天立一个这个八项规定,明天立一个那个什么四项准则,那其实是捡了芝麻扔了西瓜,按住了葫芦浮起了瓢。根本不顶事。所以反腐,其实只能由那些具体确实不想腐,不愿腐的人具体去试试,要想不腐,是不是真能做到不腐。也即如果一年、两年、几年、十年,他们通过他们的努力,通过塑造出一个不腐的环境,而且自己也确实保住了不腐,那何乐而不为呢?终归,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有那么一部分不腐的官,肯定不应算是不好的事吧?所以反腐,其实不必非得由政府去抓人。相反,首先能树立起一片确实腐不了的实验区,让人感到不腐也能活得不错,到那时,不用反,腐败可能也要少得多了!
因如能营造出一片不腐的天地,且也能保证没有腐败的存在,那自然也能让人心服口服。可如不这样,那谁能心服口服?还不是口服心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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