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平顶山12,9警方非法拘留军转事件的钩连
2015年12月9日受河南平顶山、漯河、南阳等10多个地、市1万5千余名原告的委托,该省诉讼集团史书卿、张保昌等16名代表在饭店内针对北京二中院“不接诉状、不立案、不下不立案裁决”,商议向北京高院控告投诉事宜,被平顶市公安局中兴路分局行罚决字[2015]0113、0114、0115行政处罚决定书以“部队转业(复员)干部待遇问题,欲组织非法上访、集会游行”的名义,对史书卿等3名河南省在企退役军官行政诉讼集团代表处于15日行政拘留。12月10曰南阳漯河警方分别拘留刘起石等2人(同一事宜)。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据此我们首先肯定,张保冒等16名代表在此的商量投诉事宜没有错,更没有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所找到的答案中,除了受保护再也没有其他答案;警方的“欲组织非法上访、集会游行”的罪名没有事实依据,特别是(欲)字,完全是凭空的想相,人们不禁要问“组织非法上访、集会游行”在何地、何时?有无警察劝阻不听的情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又是怎么规定的?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中兴路公安分局近百名干警是真的不知道此事违宪、违法吗?否,平企联(2015)1号文件讲如此处理张保昌等16人的依据便是豫企联(2009)1号和豫联(2013)12号文件(均来自河南政法委密电传真),该文规定“对于参加秘密聚会,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重点人…”、“对少数激进重点人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置,阻断…煽动、组织集访的链条”
密电传真钩连密电传真,周永康任组长的(2005)2号密电传真文件,疯狂挟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几十个军转安置政策;挾控囯家十几个军转法律;以密电型式恶意诽谤护法维权的在企退役军官是“别有用心的人”,“与境外敌对势力和媒体鈎连,把矛头指向党和政府”,“严重干扰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大局的稳定”,“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走向党,政府和人民的对立面”。
究竟谁是敌对势力?立场不同,回答当然也不同,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人民领袖、对人民军队、对人民英雄、对宪法法律是支持还是反对,有些“精英”公开讲“创造人类文明的,是科学家,知识分子,以及普通劳动者,而不是军人”。“取决于指挥者的善恶。尤其在专制国家,军队的行动有时全凭独裁者一人喜好”“对普通百姓来说,它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更不要说伟大了。”,“解放战争有啥,抗美援朝战争又有啥,不过是领导人玩的游戏罢了,有啥好吹嘘的?又关老百姓什么事呢?”“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那一天就是非法的,她没有到政府登记…”“救美国就是救…”
敌对势力者心中的国、心中的党照然若结
张保昌等近百万在企退役军官忠于党、忠于领袖、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他们是狼崖山五壮士、董存瑞、黄继光精神的传承者,若不被钩连的敌对势力诬陷、诬蔑、打压、迫害,那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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