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脱贫攻坚合力需制度与政策有效衔接
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新华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准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扶贫开发是在国家必要支持下,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如今打赢脱贫攻坚战正在全国各地全面部署展开,而我国形成了以低保和扶贫开发两大制度为主干的农村扶贫新格局。笔者认为形成脱贫攻坚合力需找准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结合点。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者既有联联系也有区别。两者都是农村扶贫,区别在于:一是低保由民政部门承担,扶贫开发由扶贫部门承担;二是低保对象单一,即是救助绝对贫困人口,解决生存问题,扶贫对象双重,即是既扶人口也扶地区,解决发展问题;三是救助的任务是保障吃穿,扶贫是提高发展能力;四是救助解决物质问题,扶贫解决物质还要解决人文问题。目前,贫困人口两类,一类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类是有劳动能力的。前都当然属于救助对象,但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有一部分属于绝对贫困。对这部分人,低保要保,扶贫要扶。这是重要的衔接结合点,也即交叉群体。
笔者认为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都是大的社会保障下的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帮助,两者相当于双轨制。两者衔接最主要是对象要一致。对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于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根据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同时,对于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要求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因此对象识别一定要精准。
两项制度衔接的目的,是使低保对象得以“应保尽保”,扶贫对象得以“应扶尽扶”。这样才能形成脱贫攻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9/27/c_1119634535.htm
作者:冯 君
单位:四川省北川县陈家坝乡
电话:13981160672
邮箱:576132137@qq.com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