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军转政策岂能做这些荒唐事?
作者:光电雷闪 2016-10-07 20:16:55
“荒唐”一词是指浮夸不实,行为放荡;颠倒黑白,不守规矩,胡说八道。
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等军事法规的规定,制定军队转业干部法律、政策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不是其他组织。执行军转政策部门是组织部门,是人社部。这就是说,部门只有政策执行权,没有对政策修改权、废止权。
在改革中,人社部及其“企业军转干部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却凌驾于涉军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之上,发表与法律与中央军转政策相抵触的文件,把部门文件当成中央文件,干了许多错事、坏事、荒唐事,干扰了中央军转政策落实,剥夺了军队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以违法行政的方式扰乱了社会秩序,从源头上制造了不稳定。
荒唐事之一,把无过错军转干部视同开除干部队伍,取消身份待遇。
身份,是公民在社会上及法律上的地位。军队转业干部的身份,是由法律和中央政策确定的。《军官法》规定:“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组成部分”,这是对军队转业干部身份做出法律认定,谁也无权改变。但被人社部改变了,否定了,否定的理由也十分荒唐。
一是批评军转干部要求落实军转政策规定的的干部身份“不符合实际”(见《宣传提纲》);
二是通过文字简化否定军转干部的法定身份。把中央规定:“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身份,通人发82号文件“简称企业军转干部”身份。文字简少了,主谓语颠倒了,词义改变了。错在企业没有军队,那有企业转业干部,这个简称实在荒唐。
三是对军转干部身份是主观的臆想改变的,没有法律根据。人社部的官员解释说,企业没有干部,转业到企业就是“企业职工”(见《答复口径》),这完全是主观臆断,忘记了中央对转业到企业军队干部,仍是干部身份的定位。
荒唐事之二,用企业改革政策,否定中央仍在执行的军转政策。
党中央文件强调:坚持经济建设与军队和国防建设要平衡发展,协调发展的方针,为改革继续落实军转政策指明方向。但人社部反其道而行,发文件散布“企业改革”、“社会转型”、 企业军转干部要求比照“既不符合实际,又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给否定了。这是在制造矛盾、制造政策混乱。
企业要改革、军转安置政策也要改革,都是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进行的改革。企业改革政策与改革中的军转政策之间是平等的,不是偏重一方,舍掉另一方的改革。人社部用企业改革政策,否定了改革中的军转政策,就是制造政策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人们都懂得政策稳定、社会才能安定的道理,难道人社部不懂吗?军转干部要问人社部,难道企业改革是为了否定党在企业制定的军转政策吗?难道是企业取消军转政策社会就稳定了吗?难道几十年军转干部上访、告状,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落实军转政策有错吗?改革多年来不落实改革中的军转政策,不应追查责任吗?反过来要打击、迫害军转干部,追查转业干部告状的责任,合法吗?
荒唐事之三,用“对部分生活有困难军转干部实行救助(解困)”,扼杀党的军转政策。
落实党的军转安置政策与对部分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的救助(解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文机关级别不同、文件内容不同,而用“解困”替代党的军转政策,能替代了吗?
军转政策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顶级政策。对部分军转干部的“解困”,是中央下属人社部、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六个部委规定的。在人发《宣传提纲》中,又增中央宣传部、中央稳定办、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十个部委参与,声势之大,参加部门之多,历史罕见。这不是表明力量强大,而是虚弱的表现。
笔者认为,这是由人社部导演、十个部委参加演出的一场“逼官”戏,迫使中央放弃原定的军转政策,用“解困”替代。所以,“解困”之意不在“困”,意在扼杀党的军转政策。有人发(2003)27号《宣传提纲》第二个问题,和企转组(2004)1号《答复口径》全文为证,借“解困”表明十个部委反对党的军转政策的态度。这是一起下级十个部委联合向中央示威,反对在企业落实军转政策的上演的一场悲剧。
荒唐事之四,一个没有行文资格的“企转组”,下发文件宣传党的军转政策在企业无效。
“企转组”是周永康主持中央政法委工作时组织的“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的简称。很难理解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从归属看,这是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由国家安全局、公安局及人社部派人参加的应付突发事件的临时组织。名为维护社会稳定,实为阻止、打击、迫害军转干部上访、告状的组织。把军转干部上访列入突出事件,就很荒唐,国家还制定信访条例干什么。
“企转组”是个临时组织,没有印章,也就没有行文资格。但自成立后,接二连三向全国发出多个《答复口径》,批评党的军转政策,错误认定军转政策在企业“不符合实际”。一个没有公开行文资格的企转组,却批评有行文资格的中央军转文件来了,最后又给否定了,何不荒唐。把群众上访定为突出事件,那么企转组就是突出事件的煽动者、制造者。
企转组是一个临时组织,没有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责任和义务,也没有废止军转政策的责任和权利,但敢行文向全国宣布军转政策在企业“不符合实际”无用论,干起违法干涉党的军转政策的荒唐事。企转组应带头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军转政策的尊严。而不能伙同公安干警、迫害依法维权的军转干部,也很荒唐。
荒唐事之五,错误地认为:落实了军转政策,等于改革失败。
政策是党在各时期,为实现一定目标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则。常说,加强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来实现。不制定政策,或有政策不执行,党的领导就是一句空话。
为实现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定了许多政策,其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就是其中之一。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转业干部的工资、医疗、住房、养老政策。作为主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人社部,应把落实军转政策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持反对态度。人社部部长尹尉民,在一次会上扬言:“给你们落实了政策,等于改革失败”。拒绝在企业落实军转政策的说法,实为荒唐,也成为军转历史上、持反对态度的第一位部长。
为什么说人社部在军转问题上认识和做法是荒唐的,要从党中央制定军转政策的初心谈起。“中发”7号文件指出:“1985年人民解放军裁减员额100万以来……全国共安置了93万余名军队转业干部……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又说,“妥善安置这批军队转业干部,对于保证党中央战略决策顺利进行,推进军队改革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人社部怎能把落实军转政策的要求,说成“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而给以否定呢?
2016年6月1日,由习近平主席批准签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文件强调:“改革期间,各级要大力抓好军事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现有军事法规制度凡未明确废止的必须严格执行,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中央强调“要严格执行”已四个多月了,人社部丝毫未动,不纠正错误,继续以“解困”规代党的军转政策。这又是一个打着企业改革旗号,反改革中军转政策又一铁证。
人社部在军转问题上,做出的荒唐事太多了,不再一一列举了。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社部违法行政,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造假、说谎、棚架政策,用权大于法,打击迫害转业干部,造成近百万转业到企业干部冤假错案,已达十恶不赦。迫使军转干部拿起法律武器,与人社部打一场法律官司。现在已套上夹板,在法规磨盘上转圈。我们坚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定要用好法律武器,讨回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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