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公正的错判极大地伤害了民心
创建时间:2016-10-17 修改时间:2016-10-17
法院不公正的错判极大地伤害了民心
河南省平顶山12.9事件中、受到栽赃、陷害的五名在企业退役军官行政诉讼集团代表,,被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欲组织、煽动、策划军转人员上访”、“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分别向史书卿、朱玉亭、张宝昌给予3人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年过75岁的史书卿不予执行)。次日(12月10日),南阳市公安局对与会代表刘起石执行7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漯河市公安局对与会代表李保民执行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详情见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此在河南省出现了以省、三市政法委一手导演的打击、迫害和干扰,插手法院审判在企业退役军官集团诉讼代表的冤案,轰动了社会,引起了全国社会各界的震惊。 遭到了全省乃至全国在企业退役军官的强烈抗议和舆论的谴责。
当五名受害者受到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后,不甘屈辱和迫害,依然拿去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分别于2016年3月16日,平顶山市史书卿、张保昌、朱玉亭向宝丰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立案,2016年3月25日,南阳市刘起石向管辖法院南阳市方城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立案。
2016年3月24日,漯河李保民向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立案。
三地法院立案后的几个月里几易开庭时间、地点,直到 宝丰县法院在8月19日、方城县法院于9月28日开庭审理,在原告律师铿锵有力的雄辩代理词,以及被告苍白无理的聊聊几句答辩中结束。铁的事实证明12.9事件的出现完全是公安局 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处理程序违法,是严重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错误行为,但是 两地法院却以原告败诉被告胜诉的不公错判,落下了一审帷幕。
法院错误的判决告诉我们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一、错误的判决;违背了十八大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大政方针,“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个决定明确规定了“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 习近平主席反复讲;“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都是人民意志 的反映”。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要去行使依法不由自己行使的权力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立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面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建立健全违法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于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和责任追究规定》,全面如实做好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等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指示精神。错误的判决都使这些变成了一纸空文。
二、错误的判决;违背了法院、法官 职业道德。 “ 头顶国徽身穿法袍人民法官端坐七尺审判台;心系人民肩托天平热血儿女伏案五更寒暑夜”。是方城法院大门的对联,成为了对该院的极大讽刺。 作为法院、法官是履行自己效忠于宪法和法律的铮铮誓言,敢于为民托起司法审判的天平不倾斜,不畏权势而忠实于法律呢?,还是屈服于地方违法官员的权力,违心违法违反自己的职责呢?。是对司法改革的检验,更是对法院、及每个法官要在每个案件的审判判决必写的答卷。尽管最高法院下了发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2016】260号)《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54号文形式正式发布了《意见》 。上述两个《意见》的及时出台,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行政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对两地法院并没有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宝丰县法院、方城县法院却甘冒此风险颠倒是非枉判决,可畏是胆大包天。
三、错误的判决;告诉人们,这样是非分明、被警察错误处罚的案子,受害人竟然都被法院判输了,原告、被告、法院、各方面都不言自明: 河南省政法委就是这起错案的导演者。省、市政法委严重违背工作职责,不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反而积极授意和幕后策划、操纵、协调三地市政法委、公安、法院颠倒事实,栽赃、陷害忠良。它违背了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决定,践踏了宪法是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的,同时破坏了党的工作原则。 违背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工作精神,等一系列的加强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指示文件精神。任然我行我素,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抗中央政法工作精神。大有“挟天子而令诸侯”之嫌。与习近平为首 的中央对着干,摆出一副“天高皇帝远”,一切由地方说了算。同时也反映出周永康的揪出倒台,而他在执政时无视法律,以“维稳压倒一切” 以权压法,以言代法 作为司法工作的错误指导思想余毒并没有得到彻底肃清 ,“害群之马”在司法队伍里面大有人在,极为嚣张。 同时更为严重的是,从省政法委插手干扰这起案件中,透露出有一股抵制和仇视中央依法治国政策的实施 的思想和一味地打压、迫害在企业退役军官的势力在隐隐作为!是谁给了你们这样的胆量,如此对抗十八大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大政方针,难道在你们的身后还有更大的后台吗?
四、错误判决;是倾斜的天平伤害了民心,当十八大四届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 的大政方针,特别是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同步实施以后,进一步保障“民告官”的诉权,再到河南省在全国采用“异地管辖异地审判”,我们可以感受到,“民告官”在一步步地向前推进。广大群众群情振奋、倍受鼓舞、眼睛都放出希望光彩 。 习近平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可是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八大以后,加强了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的进程,国家领导人近乎面命耳提一再强调必须依法行政,但是河南省政法委及其个别地方的官员任然置若罔闻,搞大政府保护小政府,官官相护、甚至是利益相关,上下级政府共同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当受害百姓拿起法律的武器,到上级政府司法部门要求保护正当权利的时候,迎头泼来了的是一盆冷水。
河南省宝丰、方城两地 法院的错误判决,使人民对司法的公正、公平性不得不产生怀疑,为什么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是如此之难呢?法院主持公道的天平怎么可以倾斜了呢?民众对公平缺失的焦虑再次上升,这不是司法腐败吗?几乎清一色的的共产党员,退役军官曾用自己的 青春和流血牺牲保卫了国家,也保护了今天这些政法委领导,公安、法院能过上今天安逸、幸福的生活,但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违法行政的侵害依法请求法院公正履行公权时,得到的却是不公正的错误判决, 有谁还在主持公道?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哪里?人民能不怀疑司法的公正性吗? 最终导致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能不对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产生怀疑吗?我们的司法能敢于为民托起审判的天平不倾斜,不畏权势而忠实于法律吗? 最终是 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河南省人民群众心目中 的形象。伤害了人民一颗善良的心!希望中央政法委和全国人大,内政监督司部门亲自审查监督12.9事件判决的始终。已还原告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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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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