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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行政诉讼无耐之下

退役军官 · 2017-02-16 · 来源: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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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省战友代表1月10日北京高院诉讼之行纪实。 谷升法官还是在玩“偷换论题”的游戏,他一直在回避根本性的问题:人民法院“不接诉状、不出具法律文书”的行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有什么法律依据?这才是我们战友当前诉讼的主题。 至于“是不是应该立案审理”?“《国防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效力”?你法院和法官有权力也有责任进行裁定。但是,你不出具裁定,拒绝承担责任同时也放弃了权力,就不能结案。你口头表达那么多,完全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废话。有本事你就把你今天口头表达的观点书面裁定送达我们全体原告。 你资历浅、职位低,但是你是法官,你代表着人民法院和国家的法律,你就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其他部门的人职位再高也是被告;你法院所处地理位置“敏感”也可以搬迁。这些都不能成为人民法院拒绝依法履行职责的理由。 战友不要被这个法官“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的伎俩所迷惑,被他的似是而非的谬论所迷惑。他之所以不敢把他的观点写在书面裁定上,就是他根本没有自信。建议我们后续的战友应该直奔主题,不要和他们废话。当前的主题就是一个,我们来北京高院依据《行政诉讼法》51条、52条进行控告,“人民法院不接诉状、不出具法律文书”的行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请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程序。否则,我们就永远的诉讼下去。 

四省九位战友新年伊始就为我们全体原告战友做出了榜样,指引了方向。我们向他们表示感谢、表示敬意。更重要的是向他们学习。河南平顶山15年1209案件已经告诉我们,我们的代表被迫害打压,根本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每一个战友都应该自己行动起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不要再期待被别人代表。2017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到北京高院至少去一次。  

 

 

        2017年2月15日至16日,河南、山东6名在企业退役军官(军转干部)诉讼原告代表,到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不审理、不出具法律文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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