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2017年的315晚会,接下来又看了一些关于产品质量的文章与议论。这其中的一些文章,让我也有一种想写写我的购物的经历。我不是想闲聊,而是希望从行为看到背后的本质,以便来为我们的社会把脉,把病看准了,治疗就简单多了。
我在淘宝上买的东西五花八门,比如:衣服类的,电子数码产品类的比如灯泡等,家具类的凳子柜子,取暖器,洗碗布等等,几乎都在网购上完成,除了吃的食品没有买过,几乎全部都在淘宝。我感觉在淘宝上购买的东西,,总结起来一个字“值”。
对于我来说,不讲究名牌,只讲究美观,实用,安全无毒,这就是我对产品的最低要求,只要这些标准符合了,我就考虑买,当然在符合这些条件之下,我是买价格最低的那个。我经常不懂有的人的购物心理,有的人买东西在满足了我说的基本条件外,倾向于买价格高一点的,即便是外观实质一模一样的东西(因为淘宝上有同样物品不同店铺,价格拉开的问题)。在看见这种同货不同价的时候,我在心里就鄙视商家,“你以为我傻呀?我给你的可是人民币哎。”然后我就又再想“商家其实没有傻,但是总会有傻傻的购买者”。有许多的购买者其实无法辨别商品好坏的时候,有一种心理“贵点的总归是好一些的”。
那么,在这种个人没有经验判断商品好坏的情况下,政府有没有义务和办法来帮组个人判断呢?我觉得是有的。办法是国家应该给产品重新定级:有毒不合格,无毒不合格,合格,普通合格级,良品合格级,奢侈合格级。这样的分类,既有利于不同购买能力的群众区别购买,也有利于一些企业的定位定价以求生存。现在一个笼统的假货,使得商品的等次分不开,百姓不加区别统统拒绝。国家应该规定在产品外包装上明确强制性规定产品等级,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不同需求层次,同时在价格方面群众就有所估计,最后还非常有利于职能监管部门区别处罚与管理。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部分的人需要的就是不合格产品。有的购买者无所谓合格问题。那么你标注了不合格,消费者愿意买,双方都不应该认定为违法,当然有一个不违法的前提:没有对他人与社会造成实际或直观潜在不利影响。国家对于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需要有限制而不是禁止。什么时候底层百姓富裕了,你那个不合格产品自然就会被淘汰。
我所以在淘宝上买东西,除了觉得淘宝能给我满足物质层面的需求外,同时也让我心理上有安全感与尊严感。
几年前没有淘宝,去实体店买衣服。搞不搞价呢?其实心里是很矛盾的,你不搞价,店主明明宰你,你搞价吧,除了怕被笑话外,也担心买卖不成店员给你白眼。这咱都是经历过的。直到现在的实体店还是这样(超市等除外)。现在有了淘宝好了,商品明码标价,货比千家,店家的信誉明白地搁着,自己看着办,7天无理由退货,而且谁也看不见谁长啥样,我再也不用担心实体店那种势力的眼睛。实体店有好多还不标价,店主看你急用,坐地起价,你不买就白搭一路幸苦路费,买了就明宰你。淘宝好了,好多商品参数,用途明明白白,商品价格明明白白,顾客评价明明白白。买错了还能退,后悔了还能退。购买者体验到的是实实在在的被尊重。现在,有哪一家实体店能做到这些,多数的实体店价格虚高,商品信息不全也懒的介绍,巴不得你交钱走人永远不要找回来。说到商业诚信,随着网购制度的不断完善,网店是最能体现诚信的手段了。要知道,那些个购买者的评论可不是不起作用的。
我在网上没有买过食品。主要是我本来就不怎么吃零食,在吃的这方面,我说这样一句话不过分“玲琅满目的食品市场,仅有的目的不是为了我们的健康与营养,而是为了赚我们的钱。”我们的生产与市场在很多场合,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以人为本,以人类社会的长远持续发展的”目标,这样的发展,太让人痛恨。今天我不是主要讨论这个话题,不多叙述,但这个问题是基本问题,是解决其他问题的绕不开的环节,国家在治理“假货”问题上不见起色的原因,就是回避了这个自以为可以掩耳盗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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