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在一个单位任纪委书记,为响应上级纪委号召,利用工余时间,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取名《铁老大》,主要是描写铁路行业改革问题,书稿杀青后,在网上晒了晒,反响不错,即投稿南京某出版社,正当书稿付梓印刷时,原铁道部“大老虎”不知怎么知道了,即以各种名义对我施压,劝我的理由就是:“太‘敏感’,不可说”。或许是天无绝人之路,“大老虎”发威不久,就被中央拿下了,这本书才得以出版。出版后包括《北京晚报》在内的众多都市报都给予了连载,也未见什么“敏感”事发生。
《铁老大》一波三折,很有故事性,折射了那个时代出版系统一些“众生相”,我便以此为题材,创作了一部纪实性作品,定名《“铁老大”出版前后的离奇故事》,书稿完成后,如法炮制,先在几大名户网站晒了晒,后被北京一家出版社看中。编、审、校一路绿灯,版式,封面设计全都“OK”,被该社列为重点图书推出。
据责任编辑介绍,就在该书发排印刷之际,恰遇该出版社某上级部门检查,人事厅长带队听汇报,总编介绍出版社近期工作时谈到,他们正推出一部重点书,估计两个效益都会不错。厅长便问:“什么书?”总编答:“关于铁路改革的”。人事厅长沉吟一下,缓缓道:“铁道部(此时已改为铁路总公司)和我们关系很好,这书敏感,你们不要出了。”按理说,人事厅长没这职权,也没看稿,可出版社总编哪敢怼他?于是,这部稿子就只好放在责编书桌上睡大觉了。
我不甘失败,再下决心,又创作了一部长篇,定名为《大路朝天》,约35万字,完稿后,交广东省某出版社,经三审三校,并向其主管部门——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选题获批准,与出版社签了出版合同,甚至还商定好了首日发行的售书活动,所有流程都走完后,该社某领导却以此书“敏感”为由,拒绝交厂印刷。真可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冀希这本书出版后,再推前一部,却没想到两部书稿都被打入“冷宫”,且理由竟是同一个词:“敏感”。
什么叫“敏感”?本人翻阅了多部辞书。《辞源》未有解释。1979和1989年版的《辞海》也没这个词条,只是对“敏感性”作了解释。倒是2002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把“敏感”二字另列一条,释指生理或心理上对外界事物反应快。我这两部书稿,有哪一部能引起读者心里或生理上的“快”反应呢?一部也没有。
首先,这两部书稿,看书名就知道,不涉黄。其次,不反党。第三,不反社会主义,不反人民。第四,不涉密,不泄密。第五,不违宗教民族政策。第六,不涉种族。第七,无“三俗”……一句话,这两部书稿,根本不涉《著作权法》所禁止出版的任何相关内容。
第一部书稿,主要写《铁老大》出版过程,书中虽有某出版单位涉嫌敲诈之情节,但主要还是描述作者及作者单位领导为保护作者“过关”,与当时还在台上的原铁道部“大老虎”斗智斗勇的一些趣事。这部书稿由中宣部出版局某领导撰写序言,政治上亦算有人把关。至于第二部书稿,更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士、著名铁路专家王梦恕作序,还有十几名来自铁路系统、科研单位、新闻媒体、高校及政府机关的专家、学者、官员、资深记者写了推荐语。其实,整部书稿就写一句话,即:国家行国家之责,企业效企业所能,员工尽员工之力,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不可彼此越位,但需相互补台,企业才能越办越好。如此一部正能量的书稿,哪来半点“敏感”可言?
退一万步说,假若这本书真有“敏感”问题,你一审(责任编辑)没看出来,二审(部主任)没看出来,三审(编审、副总编)也没把握住,你可以把稿子送给国家相关部门,由他们来鉴定嘛!为什么非要把已签订的出版合同撕毁呢?最后又说不出理由来,只是声称不怕“打官司”。被部属斥为“耍流氓”。
在他的部属看来,这确实是“流氓行为”。因为他先前已同意出版并报批了选题。可当一二三审都完成且定稿、排版、“三校”后,他又把“三审”意见给否了,等于让部属们白干了大半年。在作者看来,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消极怠工,尸位素餐的行为。
在意识形态领域,在思想文化战线和出版系统,有些人虽然大权在握,但对党的文艺政策其实并不了解,又漠视法律(《著作权法》并无“敏感”空间),故只能采取这种“下三滥”手法,混一时算一时。在他们心目中,只有“乌纱帽”、“官本位”,哪管什么为人民服务?哪管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繁荣文艺与他何干?他们少做一件事,少出一本书,工资奖金却不少一分。
君不见现在的戏剧舞台上,影视荥屏里,不是被洋人占领,就是被死人统治。鲜有几部反映当代生活,描写现实题材的作品,不是“打情骂俏”,便是“时空穿越”,抑或就是地地道道的“命题作文”。但凡有一点针砭时弊,接地气的作品,都会被打上“敏感”烙印,轻则禁演、下架,重则被罚。
惟“抗日神剧”安然。
这不正是那些尸位素餐者种下的苦果,恶果!
前几年,有人把“三农”变成“热词”;稍后,有人把“反腐”列入“敏感题材”。现在,不知为什么又有人把“国企改革”、“垄断经营”等民生问题也划进创作“禁区”,我相信,这恐怕是千千万万普通人都没想到的,也是大家所不愿看见的。
不仅如此,一些网站甚至把“共产党”、“政府”、“公安局”、“上访”、“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走资派”、“无产阶级专政”、“继续革命”等等都变成了“敏感”词。在不少网文中,“共产党”被写成“GCD”,“政府”被改成“ZF”,“公安局”被写成“GAJ”。打开一些网站,不是满屏的“GCD”、“GAJ”、“JZM”,就是:“对不起,你搜索的XXXX因内容‘敏感’被删除了。”要不就是“被火星人劫持了。”真不知这是为什么?
中国现在真需要这么多“敏感”词吗?中国目前真有这么多“敏感”问题不能向世人述说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是不自信的绝对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再要求文艺工作者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正能量”。可他从来就没有说“敏感”问题不能讲,“热点”问题不能说,更没有给文艺界划“禁区”,反而多次提出“共产党要经得起尖锐批评”,“文艺要为人民服务”,“文艺工作者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文艺不能当金钱的奴隶”等等。总书记的话犹言在耳,可我们的管理层、执行层落实了多少?执行了多少?
正因为如此,一段时间以来,在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文化战线,一些人抱残守缺,恣意妄为,根本就不研究人民群众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文艺,也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只知道“一切向钱看”,惟“票房”而“票房”,还美其名曰:走向市场。可市场真正来了,他们又害怕了。怕“失控”,怕“管不住”。于是,就左设一个“禁区”,右置一个“敏感”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结果,文艺创作的空间越来越小,创作题材愈来愈少,而“禁区”、“敏感问题区”却愈设愈多。
试想,连本人那两部与“敏感”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书稿也可以被某些“判官”莫明其妙的冠上“敏感”二字,且其中一位“冒牌判官”连书稿都不看一眼,居然可以“一言九鼎”。如此“枉判”,这还叫“敏感”吗?真是岂有此理?
究其原因,这还是一个文艺该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人民群众首创的文学艺术如果只为少数“达官贵人”服务,那就无所谓了,甚至可以“娱乐至死”。因为既然叫“达官贵人”,“衣食住行”肯定不会成为问题,余下便是“吃喝玩乐”,文艺为他们服务,那当然就要为他们“找乐子”,所以,“娱乐至死”不成问题。
然而,不管是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还是属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美、英,“达官贵人”毕竟只是少数,文艺为少数人服务,肯定没生命力。在这个世界上,就人口比例来说,“蓝领”肯定占大多数,文艺如果要为“蓝领”服务,为大多数人服务,那就不能“娱乐至死”。你想,“蓝领”整日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而奔波,有时候还“食不裹腹,衣不遮体”,你叫他们“娱乐至死”,合适吗?
所以,文艺若为“蓝领”阶级服务,为工农兵服务,就必须从实际生活中来,到实际生活中去,就必须直面“惨淡的人生”和“血淋淋”的现实。文艺工作者须谨记:饥区的灾民,不会种兰花,贾府的焦大,也不会爱林妹妹。爱林妹妹的焦大,绝不会是贾府的焦大!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总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总要区划富人穷人?我们不分富人穷人,不分宗教民族,不分地域国籍,让文艺彻底走向市场,为市场服务,为全人类服务,这不更好吗?
从表面上看,这确实是好注意,但实际是一个“伪命题”。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阶级就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精神文化产品,欣赏标准也大相径庭。在此种情况下,你让“让文艺彻底走向市场”,又“为全体人民服务”,这实际上是一句空话。什么是市场?市场就是“票房”。“为市场服务”,就是为金钱、票房服务。市场上谁最有钱?当然是有钱人最有钱。“为市场服务”,说到底,就是为最有钱的人服务。为最有钱的人服务的文艺,我们现在不是大量涌现了吗?动辙几个亿甚至十几亿个拍出的大片,效果如何呢?
曾几何时,有人讥讽“文革”时期“文化凋零”。曰:“8亿人民8个戏”(指样板戏)。殊不知那8个样板戏,个个经典。试问,我们现在14亿人,有14个那样经典的样板戏吗?
不用说14个,现在找一二个能达到当时那个水准的经典作品,恐怕都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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