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随意迟到
这几天,“辱母杀人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的被告于欢为了维护母亲的尊严和人格,也为了自己的人身自由和安全,迫不得已用一把水果刀捅伤了四个暴力催债者,其中一人不治生亡。地方法院一审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让各大媒体炸了锅。几乎所有的评论都认为于欢“情有可原”,法院量刑过重。最高人民检查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介入,相信不久一个更公平更符合法律精神的判决就会产生,我就不多说了。
我想谈论的是一个网友的一句评论。他说,当黑恶势力猖獗、高利贷肆虐的时候,法律迟到了;当于欢母子被绑架时,法律迟到了;当于欢忍无可忍,持刀自卫后,法律来了!
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是为了保护每一位公民,怎么可以在制裁有钱有势者的时候总是迟到,在面对无钱无势者的时候,又是那么准时哪?“公检法”被人民形象的称为“老虎”,如果这头老虎也是贪财好利、欺软怕硬,全国人民还会信赖吗?
法律不能选择性迟到,不能用来随意玩弄。玩火者,必自焚,随意玩弄法律者必将被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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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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