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系统唯物主义?
——卡尔诞辰200周年之际谨此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概括地说,系统唯物主义发现了以下三点:
1.物质世界是系统的,矛盾是仅有两个元素的系统,辩证性是系统在仅有两个元素之处的特例——特殊的系统性,意识与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系统关系而非辩证关系①;
2.阶级的消灭过程与人类阶级的产生过程的顺序看起来刚好相反(先产生的后消灭),人类社会自始至终(从诞生到上升为更高一级去)经历一个关于社会剩余劳动出现点的形式对称过程;
3.在资本统治被推翻之处,直接取代它的后资本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日益社会化与生产资料占有的仍然官僚化之间的矛盾,现代官僚阶级是人类最后一个剥削阶级。
系统唯物主义哲学有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哲学的特点:它用自己的全部哲学同时对待每一事物,它绝不容许在自身搭接成一体的各个概念的“间隙”中,有漂泊独处的、突兀的概念(或定义)出现。否则,它就不是系统唯物主义哲学。例如像以往的哲学那样,在宣称联系和发展是自己普遍适用的两大原则、并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的同时,却给物质下“定义”说:是不依赖于意识而能被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这样一来,你无论如何也不能从这个本该成为总公式的“定义”中找到一点“联系和发展”的原则,更找不到一点点“运动”的蛛丝马迹。结果,造成了孤立和静止地对待事物的做法泛滥成灾的同时,却又每个人都虔诚地表白(甚至可以长篇大论)自己是多么多么地坚信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联系和发展着的、总是运动着的。
系统唯物主义认为唯独对物质不能下定义,而只能描述:物质是没有任何依赖并系统地存在着的一切存在,即:物质是从一切具体存在中抽象出来的哲学范畴,它没有任何依赖,呈体系地运动着。
这个描述具有总公式的意义。空间系统展开为体系,时间系统展开为运动;规定性系统表现为质和量;质的体系运动表现为肯定和否定,量的体系运动表现为对称过程;……这个“总公式”经过层层搭接延伸到每一个范畴的概念。这样,过去哲学所说的“两大原则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不仅要融为“系统”一体,而且要归于对物质的描述这个“总公式”。
注:
①系统唯物主义认为,如果意识与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辩证关系,那么,则需要两份“意识”(或“思维”)。第一份“意识”(或“思维”)对接客观物质(或客观存在),填补物质(或存在)的残缺使之保持完整,或者,这第一份“意识”(或“思维”)一开始就留在物质(或存在)里,别把物质(或存在)搞残成客观物质(或客观存在);第二份“意识”(或“思维”)则作为矛盾(或辩证)方,供旧思想拿去和物质(或存在)对立,然后统一于专为这套旧思想长出一个“意识”(或“思维”)瘤子的、所谓的、其实是二元论的“宇宙世界”……。
矛盾作为系统的特例,唯物辩证法实际已经融入在系统法里了,这使人们对它的运用上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例如发现矛盾的同一性只存在于各矛盾方与统一体之间而斗争性只存在于矛盾双方之间、发现逻辑矛盾只不过是矛盾范畴中的斗争性部分故不存在臆想的所谓“统一体”罢了……);但是由于内容的庞杂和人们的习惯,作为过渡,仍简称为辩证法是十分必要和受用的,只是原理上必须明确:系统唯物主义不是两法而只有一法——系统法(即联系发展原则与唯物辩证法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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