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说:“总的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还处于有数量缺质量、有专家缺大师的状况,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改变这个状况,需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倍努力,不断在解决影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依我看,要改变这个状况,先得搞清为什么会有数量缺质量、有专家缺大师,也就是找出产生这个状况的根源和症结,否则无论怎样加倍努力,都只能扬汤止沸、治标不治本,甚至越治病越重。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应当看作是由一系列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构成的一个理论体系的话,那么,这一系列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主体,作为原理之原理、原则之原则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而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皮毛。
如果我说,对作为我们指导思想之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而言,应该和鼓励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实践检验、不断发展创新的,只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而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尤其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则是不该也不许解放思想、不该也不许实践检验、不该也不许创新发展的;那么我这说法一定会引得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如果我改头换面一下说,对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不该拘泥,拘泥了就会陷进教条主义的泥潭,但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尤其是对作为原理之原理原则之原则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则必须坚持而不可违背,违背了就会滑向修正主义的邪路;那么大家一定会意见一致,都觉得我这说法虽很正确却非独创、虽非独创却很正确,因为我这说法只不过重申了一下全国党、政、军、民遵循了好几十年的社会共识。而一追根溯源很容易发现这社会共识来自一代伟人毛泽东。请看:
“如果我们身为中国共产党员,却对于中国问题熟视无睹,只能记诵马克思主义书本上的个别的结论和个别的原理,那末,我们在理论战线上的成绩就未免太坏了。直到现在,还有不少的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某些个别字句看作现成的灵丹圣药,似乎只要得了它,就可以不费气力地包医百病。这是一种幼稚者的蒙昧,我们对这些人应该作启蒙运动。那些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当宗教教条看待的人,就是这种蒙昧无知的人。对于这种人,应该老实地对他说,你的教条一点什么用处也没有。——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
“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节选)》”
“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把它看成僵死的东西,这是教条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这就是修正主义。修正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想。修正主义者抹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抹杀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区别。他们所主张的,在实际上并不是社会主义路线,而是资本主义路线。在现在的情况下,修正主义是比教条主义更有害的东西。我们现在思想战线上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开展对于修正主义的批判。——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显而易见,正是综合了毛泽东的这些经典论断,才形成了全国党、政、军、民遵循了好几十年、而且至今仍在遵循的社会共识:对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不该拘泥,拘泥了就会陷进教条主义的泥潭,但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尤其是对作为原理之原理原则之原则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则必须坚持而不可违背,违背了就会滑向修正主义的邪路。
用解放思想、实践检验、发展创新的眼光来看,这个社会共识所主张和坚持的,实质上就是:对作为我们指导思想之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而言,应该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实践检验、不断发展创新的,只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而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尤其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则是不该也不许解放思想、不该也不许实践检验、不该也不许创新发展的。
那么,这个社会共识所主张和坚持的观点,是否符合人类认识规律、是否符合唯物反映论呢?
从人类认识规律来看,由于种种必不可免的局限,包括马、恩在内的任何人对任何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任何主观认识,不管是表述和概括为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的主观认识,还是表述和概括为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主观认识,都不可能绝对正确毫不出错,人类对客观世界既不是全可知、也不是不可知,有可能的只是大小不一的正确率或出错率;绝对正确毫无差错的认识如同数学中的“极限”,人类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不断乃至无限地接近它,却永无可能也永无必要真正达到它;虽然永无可能也永无必要达到它,但却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不断乃至无限地接近它。
从唯物反映论来看,无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还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或者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这三者所表述和概括的,同样都是也只是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及其同志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主观认识,这三种主观认识同样都不可能也不必要绝对正确地反映出作为其认识对象的三类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值得注意的是这三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第一,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之所以被包括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各界轻描谈写地称之为“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主要因为它们所表述和概括的,是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及其同志们)对一些较为简单、较为明显、较为局部、较为短暂的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主观认识;
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之所以被包括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各界郑重其事地称之为“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主要因为它们所表述和概括的,是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及其同志们)对一些较为复杂、较为隐蔽、较为全局、较为长远的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主观认识;
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之所以被包括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各界肃然起敬地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两大基石”和“原理之原理、原则之原则”,主要因为它们所表述和概括的,是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及其同志们)对一些更为复杂、更为隐蔽、更为全局、更为长远的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主观认识。
第二,较为简单、较为明显、较为局部、较为短暂的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认识起来理所当然也就较为容易,表述和概括这种认识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理所当然也就较少出错,即使出了错所导致的实践危害也较小、而且也较易发觉较易改正,反正发不发觉改不改正都对实践只能起到较小的指导作用,所以对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进行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虽然困难较小较易取得成果,但其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包括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却是较小,对其进行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其实也是较小的;
较为复杂、较为隐蔽、较为全局、较为长远的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认识起来理所当然也就较为困难,表述和概括这种认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理所当然也就较易出错,正确部分毫无疑问实践意义较大、但出错部分却也毫无疑问对实践危害较大,而且出了错较难发觉较难改正,所以对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进行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虽然困难较大较难取得成果,但其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包括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却是较大,对其进行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其实也是较大的;
更为复杂、更为隐蔽、更为全局、更为长远的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认识起来理所当然也就更为困难,表述和概括这种认识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理所当然也就更易出错,正确部分毫无疑问实践意义更大、但出错部分却也毫无疑问对实践危害更大,而且出了错更难发觉更难改正,所以对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进行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虽然困难更大更难取得成果,但其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包括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却是更大,对其进行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其实也是更大的。
第三,几十年以来,就马克思主义进行的所有思想解放、实践检验、创新发展的活动,包括改革开放之初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始终都只围绕着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做文章,一直不愿或不敢触及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更不愿或不敢触及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以致得不到及时揭示和克服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的历史局限(这种历史局限我打算放到其他帖子中去讨论)所指导的实践后果不断显现并恶化。
后果之一,便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界乃至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界几十年来一直“有数量缺质量,有专家缺大师”。老回避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主体、只围绕皮毛做文章,还以指导地位发挥示范效应,怎么可能出得了真正的质量和大师呢?
至于其他成为一系列疑难杂症的后果,不属本篇范围,就不在此赘述了。
最后稍谈一下人们经常引用的恩格斯名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因为恩格斯的这一名言经常遭到双重的误解。
1、恩格斯为什么不说“马克思的世界观”而要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这“整个”二字本身已确切表明他这里所说的世界观,其实并不——像人们经常误解的那样——是哲学性的狭义世界观(事实上包含恩格斯这一名言的信本身通篇所谈都是经济学问题而不是哲学问题,收信的威纳尔·桑巴特教授也是经济学家而不是哲学家),而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别名的广义世界观;因为马、恩对以马克思主义自居并日益增多的招摇撞骗者始终既憎恶却又无奈,所以不但马克思不得不一再划清界线说“我只知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且连带到马、恩自己都不大乐意把自己的理论体系称为“马克思主义”而宁可用别名。
2、最有必要也最有资格代表“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方法而不断在实践检验中揭示、克服历史局限和创新发展的,其实并不——像人们经常误解的那样——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皮毛的个别字句、个别结论、个别原理、个别纲领,而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首先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唯物史观(代表作《共产党宣言》)和剩余价值论(代表作《资本论》)。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