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一个国家减少交通事故的办法建议(金点子)
中国的交通事故猛于虎。相信每一个看到交通事故,尤其是恶性交通事故的人们,都会有一种揪心的让人心痛的感觉。
百度一下,《两部委:2017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约6.3万》(两部委指的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2016年中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864.3万起,同比增加65.9万起,上升16.5%。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846起,造成63093人死亡(这里似乎有点文题不符啊)、2264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亿元。还有一种说法是,中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
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除了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灾难,给国家造成重大的损失,还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家庭,而无论哪个家庭摊上交通事故,对这个家庭来说,都意味着无尽的伤痛和灭顶之灾。
交通事故有很多种原因或形态。而就汽车来说,根本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超速,另一个是超载超高超重。而这两个方面的关键,都在人。
有些大货车,渣土车,工程车,装的也多,跑的还快,过斑马线或转弯也不减速,而出事往往也就在这些地方。许多人,就因为在大货车,渣土车,工程车转弯的时候没有减速,被卷进了车轮之下。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有的人还为自己右转弯出事搞出了一个推脱的名词,叫什么视觉盲区。可是,真的是视觉盲区吗?汽车的后视镜是干什么的?恐怕是没有人相信后视镜是真的看不见的。最关键的是,大车转弯压死人,往往是因为车速过快造成的。如果车速不是太快,即便车辆碰到了人,刹车也是来得及的。某种意义上,如果说,大货车,渣土车和工程车所以出事,与司机太过放纵自己,太过张狂脱不了干系,恐怕是一点也不会冤枉他们的。
观许多的恶性交通事故,其实原本是不该发生的,可是,结果都还是让人心痛地发生了。这些恶性交通事故,再也不能让它们继续下去了。那么,对于这些原本可以不发生的恶性事故,国家是不是应该采取坚决措施,出重拳坚决扭转恶性交通事故频发的局面,坚决把恶性交通事故遏制住?
国家要减少交通事故,尤其是恶性交通事故,首先要整治的,无疑一是开快车,第二就是超载超高超重。那么,国家是否可以制定出一个严格的硬性规定,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规定,否则,一旦出事,将永远吊销其驾驶执照。就是说,以后,只要有人在不该开快车的地方开快车,在不该超载超重的情况下超载超重,并且,最终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就应该坚决地永远吊销该司机的驾照,从今以后,该司机永远不得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当然,这个规定的前提是事故的司机还活着。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是什么金点子,你这不是要让别人失业吗。但是,失业了总比自己丢命并且害了别人性命要好啊。而且,不让开车了,并不意味着真的失业,司机也完全可以谋求一份其它的工作啊。
当然,要遏制住恶性交通事故,单单严厉处罚车辆驾驶人是不够的,国家还应该想办法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电动车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吊销开快车和严重超载超高超重并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驾驶员的永久驾驶资格,既是对驾驶员本人及其家庭负责,更是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是一件利驾驶员本人也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如果国家真的能够好好地认真地抓一抓这方面的工作,说不定,国家严重的交通事故真的会从此有所下降呢。20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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