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匪夷所思生抱怨?
昨天晚上,我在强博上,读到一篇博文,说某地检察机构在办理医疗系统因商业贿赂落马人的案件时,那些贪官竟然发出这样“三个抱怨”:一是抱怨单位领导不救,二是抱怨行贿人太“水”(水:这里指不讲信誉),三是抱怨自己的点子低。真的是匪夷所思。
这些贪官也实在不是个东西,明明自己已经严重地触犯了党纪国法,不是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悔过,相反竟然还发出如此“愤愤不平”的抱怨。难道你们就不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样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难道你们就不知道即使他人不知,却也是天上有影、地上有痕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常识?难道你们就不知道恢恢天网,疏而不漏;炯炯法眼,明察秋毫这样一个最直白的含义?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贪官们“难”到临头怨天尤人,也大有人在。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就抱怨中国的媒体没有美国的胆子大。他在日记中着样写道:“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能自由些……他们能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一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这个省委常委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那位“借书还魂”的“五毒书记”张二江就把一股脑怨气全部撒在女人身上: “都是女人惹的祸”。
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李国富字案发后,还抱怨八小时之外不健康,不光明:“如果有健康的、光明的八小时之外,我就不致成为人民的罪人。”
而更多的贪官在落马时,一再抱怨自己运气不好。
如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原正处级干部赵赣华就很典型:“我这样已经算少的,比我钱多的人有的是,我只是个小虾米,运气不好才被你们逮到。”
又如,江西赣州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国蔚也这样抱怨:“我犯这些事,查到了我,算我运气不好!”
再如,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甚至于还想不同为什么查处他。他说:“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得是,为什么要抓我?我想不通,不想活了。”
明知这受贿的事不可为,而偏要为之,那叫怙恶不悛;明知贪腐是火,仍要火中取栗,那叫飞蛾扑火!
噢,落马了,不是抱怨这个,就是抱怨那个,你们早干嘛去了?
此时的我,禁不住要开骂了。惩腐兴廉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分分秒秒都在讲,你们的耳朵聋了?党纪国法亮堂堂地悬挂在那里,你们的眼睛瞎了?
你们恨不得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全部捞进自己的口袋,你们恨不得把公共财富全部变为自己的财富,你们的手能不乱伸吗?你们的心能不贪婪吗?你们的欲望能不膨胀吗?
常言说得好,心无私,鬼亦退避三舍;人不贪,神也敬畏七份。如果你本身就是一位贪得无厌之污吏,别说是那些不断行贿的小人,就是鬼,也要和你们“亲近”的,也要拉你们下水的,这能怨得了谁呢?谁叫你们有那么大的“贪欲”呢?你们干的那些不廉、不洁、不耻、不德之事,能不受到党纪国法惩处?!
原博地址:明知不能贪,竟然还有“三个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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