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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网友热议乌有之乡之三

网友 · 2009-03-17 · 来源:乌有之乡

凯迪网与乌有之乡哪一个该封?论右派朋友在穷途末路之际自信力的全盘崩溃 
[ 决战 ] 于2009-03-17 18:27:0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id=91198935&boardId=2


数学提出右派首先要提高写作水平,而不是叫嚷封哪一个网,有些道理。

我呢?无所谓政府要封就封,不愿封就不封。如果为了纯洁舆论,封了我也不反对。但为了提供一些反面教材,不封也可以接受。总之,封和不封都有理由。爱封不封吧。至于右派呢?的确要提高惨不忍睹的水平。

只是数学说先不要叫着封,有“不要封”的意思,而我是“随便封不封”,有分歧,但不大。

至于刨根呢?又开始叫唤封锁乌有之乡了,乌有之乡可不可以封?也是可以的。

昨天不是给出次序了吗?要封,首先封凯迪,然后中华网,再次乌有之乡,接下来是天涯社区。强国论坛嘛,千万不要封,也没什么特别理由,主要因为我在这里混嘛。因此,对于乌有之乡,我没有特别的爱,也没有特别的恨,中不流儿。

但刨根显然没有我这种大气和大度,相反小肚鸡肠了一些。我连凯迪都可以容忍,你为什么不能容忍乌有之乡?况且,中国的网站多了,单单我就给出了五个,实际上我还可以给出十个,为什么你跑跑独独仇恨乌有之乡呢?没有道理嘛。

网吧中学生说漏了一点,乌有之乡的影响不算大,也不极端,只是个中左的网站。

中左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坚持社会主义,维护传统文化,敬仰民族英雄,主张公有制,这样的网站纵然批评小农经济,又有什么过错呢?三农问题的确严重啊,有问题还怕人家批评吗?至于反对私有制则是符合宪法的,宪法要求公有制占主体嘛。

看看周围的生活,看看身边的企业,有几个还是公有制的?如果已经不占主体了,你拿“多种并存的私有制”来说事儿也是徒劳的,并且是可笑的,还是装老鳖和鸵鸟的。什么是占主体?只有产值、比重、吸纳员工比例占70%才能算占主体吧?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刨根其实很可怜,他虽然搬出了宪法,但宪法恰恰是对刨根的否定嘛。

只公有制占主体这一条,就足可以将刨根自己打的落花流水人仰马翻,是不是?

当然,即便乌有之乡也不是没有过激之词,但强国没有吗?天涯没有吗?中华网没有吗?如果再看看凯迪,反毛、反社、反政府、反传统的言论可谓肆无忌惮,乌烟瘴气,根本不象一个共产党治下的网站,不仅违背宪法了,几乎没有符合宪法的地方。情况不更严重吗?

刨根避开凯迪网更严重的问题不谈,专挑自己看不顺眼的乌有之乡来挑刺儿,并且最终还没挑出来,却把自己陷落进去了,这态度和水平与凯迪的小右也类似了,做人不能太无耻,是不是?做人不能太偏见,是不是?做人不能单从自身私利出发,是不是?

比起刨根的狭隘,我就好得多,没有偏见。我认为乌有之乡也是可封的。

但有一系列前提,就是先封更坏的凯迪,再封中华网,然后才是乌有之乡。如果政府真的要整顿网络舆论,那么就从凯迪做起吧,凯迪已经折腾很多年了,越来越不象话,而乌有之乡不过是新近火起来的网站,无论思想还是言论,益处都远大于危害。

乌有之乡不应先于凯迪被封还有另外一个理由,乌有之乡是中国的,是人民大众的,基层的,而凯迪论坛啊则有着精英背景。中国社会这些年来分化比较严重,精英话语权太多,弱势群体话语权太小,我们要损有余而补不足嘛,这样才是公平的。

如果要封,唯一合理的次序是先凯迪,再中华网,再乌有之乡。当然,也可以都留着。

最后,希望刨根同学肚量大一点,不要总以你的鼠肚鸡肠来取舍社会存在。在这个问题上,不仅我比你大度,连比较看重私利的金陵客都比你大度,你刨根也忒小心眼子了,哪里象一个在网上混了十来年的老网民啊。

何况你还是所谓的自由主义呢?一个自由主义者叫嚣者封网站,也太滑稽了吧

另外,封一般有两类,一类是防微杜渐,免得麻烦,一类是自信,自信对付得了你,所以不封。都是有道理的,因此,尽管我认为“无论凯迪还是乌有之乡都可封可不封”,但是,我并没有声嘶力竭的要求封,要求封杀的呼声主要来自右派。他们首先提出封杀乌有之乡。

咦?好玩,好玩,好玩,右派不是很自信吗?为什么如今这么脆弱了?我这个姑且左派尚且不怕凯迪论坛,你们右派怕什么呢?我想,还是历史趋势使之然,由于近年来的社会变化,自诩为精英们的权贵们越来越不得人心,大势使之丧失了自信。

一个个整天神经兮兮的。太神经,太脆弱,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对方的穷途末路。

我倒是建议乌有之乡应当登一些不同观点的文章 
[ 数学 ] 于2009-03-17 19:57:0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id=91200564&boardId=2

我倒是建议乌有之乡应当登一些不同观点的文章

例如,有文章建议封掉乌有之乡,则乌有之乡如果大度一些,就可以将这样的文章在醒目位置贴出来。对于各类右派的不同的观点,乌有之乡也应当收集,最好能够让读者们都能够直接看到。

这里面,关键的问题是,登多少?来多少登多少吗?当然不是。我认为,无论左派右派的文章,关键是要看信息量,而不是左派或者右派。

就是说,如果有两篇文章,观点一样,信息也完全一样,没有任何新鲜的东西,那么只登一篇既可。另一篇文章的作者气得嗷嗷乱叫怎么办?说干涉了言论自由怎么办?但是,你可以在其它地方登出来既可。

一个好的网站,应当信息量丰富,而不一定就非要倒向某个观点。因此一个好的网站的版主,是要删去大量的重复的信息的。如果一篇稿子反复上帖几百遍,或者,改头换面完全没有新的信息只不过说法换了几个词上帖几百遍,这都缺少信息量,缺少了信息量读者怎么会爱看呢?

比如说,第一个右派写一篇文章认为中国要搞多党制大选,认为美国制度其好无比,那么给他登出来就是。但是第二个右派又是认为中国要搞多党制大选,认为美国制度其好无比,那就给它删掉算了。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反复登完全没有新的信息量。尤其是这样的观点是违宪观点。违宪观点只要保证一个“存在性”就行,决不允许有“重复性”。

再比如说,第一个右派认为大跃进很坏,饿死了几千万中国人,这个文章可以给登出来。然后第二个右派第三个,第四个,等等等右派,都认为大跃进很坏,饿死了几千万中国人,那就统统删掉了,因为没有新的信息量。除非,除非有新的信息量,这里面主要是关注“现身说法”的“历史回顾”,比如说某个网友自诉自己当年有一个姑姑饿死了,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这具有新的信息量,因此可以登出来。因为,中国人民中具体的人的自诉,这是相当重要的证据。

所以,我写的帖子,因为我是从毛泽东时代过来的,因此就自诉我自己的经历,而我自己的经历不错,因此右派大骂说我是特权阶层。但是,大骂我没有关系啊,关键是我是做了一个示范,希望其它的不管左派还是右派的人,都拿出自己在毛泽东时代的自诉,如果压倒多数的自诉都是生活比我悲惨得多,反正我的自诉不过就是一个抛砖引玉,能够引出许多人自诉,那就构成强有力的历史证据。而年青人也可以问自己的父母啊,爷爷奶奶啊,都可以问。

我特别反对的,就是完全没有信息量的帖子反复地贴了又贴,如果反复贴的次数多,那叫“炸版”,和破口大骂也没有什么区别。尤其是违反宪法的言论的反复贴,构成反宪法的宣传。而大规模的反宪法的宣传,从道德上讲是比大骂还要坏的,因为目标是摧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帮助美帝国主义战胜中国。

上世纪中叶,由山农提出了信息论。信息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一个消息的信息量的计算。一个消息的信息量,是和这个消息的发生概率成反比的,或者说,发生概率越小的事情,信息量越大。

而信息传输通道传输的信息量,是由信息接收者的先验熵减去后验熵得到的。而一旦接收者已经接收到某个信息,他已经知道了一件事情,你再传送给他同样的信息,这个信息的传输量,就等于零了。

但是为什么一些网友会反复地传送同样的信息呢?为什么在别人已经知道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地传送呢?原因就在于他希望的不是讲道理,而是一种类似广告那样的宣传。大家知道广告的原理,就象是当年法西斯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说的,谎言千遍就成真理。电视上的广告都是这样,反复讲得多了相信它的人就会增加,这根本就不需要讲道理,只需要反复做信息上的狂轰滥炸既可。比如说,在电视上反复播送“某某饮料就是好喝”,一万次,则相信这种话的人的数量就会增加,这句话讲什么道理了吗?一点也没有。当然,广告也可以摆出一副讲道理的样子,好象是在搞“因为所以”,比如一个饮料的广告,就会用简单几句话说“因为人体需要某种什么什么元素,如果没有就会老得快,而某某饮料就具有丰富的这种元素,所以它能够抗衰老。”看上去象是讲道理,但是如果真正的专家揭露这是骗局呢?那个声音是微小的,因为做广告者已经获得了广告费了,而专家一般不大可能花大价钱做批判广告的宣传。但是如果有了互联网这种媒体,则如果亿万人民都起来说这个广告是骗人的,则广告的效果不抵亿万人民。
 

  • 支持.建议乌有开谣言示范版,将疯僧的一两黄金换两只鸡,一公一母登上去,将鑫森说的炎黄刊登胡乔木证实胡乔木原创《沁园春.雪》登上去.    [ 帘星 2009-03-17 21:04:36 ] 0字 [ 0/0/0 ]
  • 乌有的全部文章谈的都是“一个”观点吗?    [ 做个右派又何妨 2009-03-17 21:03:58 ] 0字 [ 0/0/0 ]
  • 不同观点的倒是可以。但造谣中伤的文章却不能登,否则会污染了乌有之乡的纯洁。    [ 冰封热血B 2009-03-17 20:54:25 ] 0字 [ 0/0/0 ]
  • 重复谎言的一个作用是洗脑灌输,一个作用是扩大宣传面。    [ 疯僧院院长 2009-03-17 20:46:12 ] 0字 [ 0/0/0 ]

    给邋遢道人:我建议“乌有之乡”网站自己封掉 
    [ 韭菜 ] 于2009-03-17 14:52:22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id=91194913&boardId=2


    我对“乌有之乡”网站很反感,理由如下;

    1、以宣传毛泽东为主要舆论方向的网站,是“乌有之乡”,让人十分不舒服,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的思想实践,咋是乌有的?

    2、一个宣传毛泽东的网站,既搞学术讨论,又搞商业经营,还搞社会活动,不免让人疑心背后的真正目的:究竟是追求经济目标、学术目标还是政治目标?

    3、政府网站并未禁止宣传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没有必要引导民众在私人网站上宣传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

    4、“乌有之乡”网站上聚集了一些很可疑的人物。

    我认为,“乌有之乡”网站创办者,如果真的没有背后的那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为何不堂堂正正地公布出资人和资金来源?

    从一开始知道“乌有之乡”网站时,就对它没好感,但是,那时候,它的危害性还有显露,正面的作用比较大,所以,我忍着没说什么,现在,我感觉,不能小看“乌有之乡”的危害了。

    政府如果要封“乌有之乡”,那当然应该依法,但是,我认为,“乌有之乡”网站的创办者们,如果真的是为国为民着想,那么,要么别涉及政治,只搞商业经营,要么主动关掉网站。

    私人团体去搞政治活动,在和平时期,对国家对人民,没有任何好处,而“乌有之乡”网站的政治思想宣传功能,强国论坛和新华网站等,都完全可以替代,也就是说,“乌有之乡”网站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

    我知道,你,邋遢道人,与“乌有之乡”关系密切,可能是出资人或牵线人或别的什么,不然,就你这点水平,也不可能被一个网站当作“学者”对待。希望你和你的同仁,考虑我的建议,学术讨论,大家骂骂咧咧没关系,而搞政治,那不是开玩笑的,那会流血掉脑袋的,因为政治涉及到了国家的人民生命安全。

    你没有本事回应我对你的经济观点的诸多批判,不理睬我,也就罢了,何必又拿我来批评别人呢?我与你之间的争斗,那是我们俩之间的事,你没有必要把别人牵扯进来,你斗不过我,默默认输,悄悄逃跑,死皮赖脸……都是可以的,希望你别把别人牵扯进来,好不好呢?

    最后,我要说,我为啥不建议凯迪自我封掉,而建议“乌有之乡”网站自己封掉呢?因为,凯迪追求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他们利用网站赚钱,符合逻辑,而“乌有之乡”宣传的是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是讨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利用毛泽东的名声来赚钱,亵渎了毛泽东。如果利用毛泽东的名声来搞和平演变,那更可恶!

    刨根:我为什么赞同封掉“乌有之乡”之类的网站 
    [ 最期之诗 ] 于2009-03-17 16:49:5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id=91197347&boardId=2
     

    我为什么赞同封掉乌有之乡之类的网站

    作者:刨根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比方说你在很多欧洲国家宣扬纳粹主义或者为其辩护是要吃官司的。在很多国家,你宣扬暴力革命,煽动砸烂公检法可能就是重罪,同时,几乎在任何国家都设有“诽谤罪”这样的罪名。可见,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言论自由一般来说是以不违法当下的法律为界限,问题并不是当下的法律是否合理、而是当下的法律是什么。比方说当下的法律是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的东西,那么传播淫秽色情的网站就该被查封,总不能说我有出版的自由,因此我可以贴色情小说,我有言论的自由,因此我可以随便选个名人杜撰一篇他的绯闻吧?

    中国当下的《宪法》对改革开放是持肯定态度的,例如第六条就说“……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其中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我们先不说乌有之类的左派网站对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攻击,其对“家庭承包经营”的攻击就从来都没停止过,是非常明显地违宪的。“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乌有有人叫嚣要重新公有化改造,按照这种叫嚣,他们试图侵犯企业主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同样是明显散布违宪言论。既然违法了当下的法律,把它关了完全合法,并不与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宪法精神相违背。

    另外,从我私人的角度上,我认为中国需要稳定发展,在前进的道路上而不是在倒退的回忆中去寻求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中国的极左正在利用当下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和矛盾,试图发动“革命”,重新让中国陷入动乱之中,让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重新陷入浩劫,是国家和公民社会的第一大潜在的祸害,国家理应从长治久安和维护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潜在巨大危险的角度出发,关闭那些推崇野蛮的人身迫害、屠杀,鼓吹剥夺财产和占领企业,宣扬暴力革命的极左网站,切断其蛊惑人心的工具。面对经济危机造成的社会矛盾可能激化并被极左利用的局面,非常时期采用非常规的举动在我看来是必要的(并且绝对合法),等经济逐步复苏,让他们去回忆和自娱自乐好了,反正也不会有什么危害,但当下和今后他们是社会发展的第一大潜在的祸害。

    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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