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据媒体报道,新医改方案将在近日公布。据悉,目前试点的内容已经明晰,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医院。”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而“新医改”将“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医院”-----化公为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何在?中国倒底要往那里去?
改革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现在成了蚕食公有制!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转为民营”医改,实属开口决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荡然无存!
“新医改”违宪--------难道要变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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