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此简单的案件,巴东警方为什么就摸不着大门?
邓玉娇案件可以肯定的是,事先没有什么预谋设计,因此并不复杂深奥。情节十分简单,事实极为清楚。但就是这样简单的案子,却让一个县级公安局无所适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哪还能保什么一方平安啊。
首先,当事人邓玉娇事后报告警方,警方到来。现在大家已经逐渐了解到,邓玉娇既没有什么抑郁症,更没有什么精神病,但平时有失眠的现象,发现的药物是用于治疗失眠的。所以,邓玉娇完全可以从头至尾,把事件经过的过程和细节描述出来(或者已经笔录?)。
其次,除邓鬼大已失去话语能力外,张德志、邓隐身俱在场经历整个过程,一轻伤一毫发未损,哪怕是他们有意编造利于自己的情节,避重就轻,恐怕我们的精明的干警也不难发现破绽,去伪存真加以鉴别。
另外,根据历次通报,还有“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这样的情节,那么,除去了以上当事人外,还一定有更多的人目击了整个事件的全部或部分过程。
但是到目前为止,警方的情况通报三易其稿,一波三折,至今没有见到当事人、目击者的陈述!我们看到的也不知道是警方想象出来的、还是编造出来的情况,但通报的倾向性昭然若揭!
巴东警方在找不着北,摸不到大门的时候,发现了几粒抗抑郁药,如获至宝,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先将邓玉娇送进精神病院加以折磨,再企图制造一个横路径三,即使开脱轻判了邓玉娇,也同时免去了邓鬼大等徒的罪责,这当然是最好的两全其美的结果了,因此警方如获至宝。
但是,细节的逐步披露,眼下的进展情况似乎对巴东警方的导演方向越来越不一致,最后随着律师和更高一级法院的介入,随着更高一级领导的关注,在广大网民群众的舆论压力下,必然会使真相大白。巴东警方绞尽脑汁编造谎言隐瞒事实必然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堕落为流氓歹徒们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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