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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封建黑势力和资产阶级自由派的纷争

作用力比反作用力大那么一点点 · 2009-05-25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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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首次交锋不过是反映了封建黑势力和资产阶级自由派为争夺一把旧椅子的纷争


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不会武术的流氓,则如列子御风,不免有所凭借,于是也就不能那么逍遥。邓贵大们如是,资本家们亦然。


非资本的权力,要根据资本的需要来收买,或者取代。资本权贵们的策略是:先诱奸,再轮奸,追求因奸成恋。为此经济学家大茶壶们曾适时抛出了腐败有利论。当嫖客的心理和婊子的逻辑达成默契,自然就有了润滑的机体,嫖客和婊子可以各取所需。


邓贵大祭起的是资本家们屡试不爽的糖衣炮弹大杀器,邓玉娇的处境具有跨行业的代表性,是当下大众生存状态和官场政治生态的一个缩影。


天下的官员多着,有做稳了婊子的,有做定了婊子的,然而更有被嫖客意淫着、诱惑着、胁迫着而绝不肯做婊子的。邓贵大遇到邓玉娇,使之从恶不忍、从善不得,终于尽了力、碰了灰、发了火、折了命。《红楼梦》里贾瑞遇到凤姐,死得就很难看。邓贵大的下场,即是一面风月宝鉴。求欢不得其人、不得其死,实在可怜可怜,尔等识时务者务必戒之戒之。


BBS的祖宗是大字报。在在这场不谋而合的、愈演愈烈的、触及灵魂的、大众参与的网络文化大革命里,精英大茶壶们的歪理邪说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反面教材,而“砖家”、“叫兽”的调侃之语便也成了“反动学术权威”的通俗注脚。


法国大思想家米歇尔·福柯曾尖锐而深刻地指出: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


疯、神经、精神病,但凡基于器质性病变之外的审视、认证、驯导、孤立,无不掩藏着学术化的暴力和价值观的对峙。与自由刑一样,精神病指控是对社会身份的否定。淫威之前不买账的最具独立人格的邓玉娇,在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社会价值结构当中,俨然成了一个异数、一个怪物、一个被迫出局者。官场小说《沧浪之水》所摹写的,不也正是这样一种文化恐怖吗。这着实让正常人摸不着头脑、让正派人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种强人所难的社会生态。


1961年10月,毛泽东在接见由黑田寿男率领的日中友好协会代表团时,把亲笔书写的一首鲁迅的诗赠送给日本朋友。这首诗的全文是:
  
  万家墨面没蒿莱,敢有歌吟动地哀。
  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毛泽东在诗后还写道:“1961年10月7日,书赠日本访华的朋友们。”鲁迅这首诗名为《无题》,是1934年5月赠给日本社会评论家新居格的。
  
毛泽东书赠日本朋友鲁迅诗时,对他们说:“这诗不大好懂,不妨找郭沫若翻译一下。”随后,郭沫若将鲁迅诗翻译成日文,同时又译成了新体诗:
  
  到处的田园都荒芜了,普天下的人都面黄饥瘦。
  应该呼天撞地,号啕痛哭,但是,谁个敢咳一声嗽?
  失望的情绪到了极点,怨气充满了整个宇宙。
  谁说这真是万籁无声呢?听,有雷霆的声音怒吼!


时过境迁,主席时代还不好懂的鲁迅诗已经很好懂了。


此案的关节点在于,辩护律师能否证明以及法院能否采信邓贵大有强奸意图。官方把这个场景解释成了“争执”,意思就是吵架、打架、打斗。打斗过程中的行凶杀人。
  
邓玉娇的言行无非都是表明她不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反抗行为已经是明确的意思表示了,没必要再说出来。但是问题在于,是不是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这几个人是否有意强奸她,如果不是,那么邓玉娇属于假想防卫,自然就是故意杀人了,本先生看官方是一直在往这个方向引导和包装。而且官方最近一再强调以中性的“争执”来表述当时的情景,这就把邓玉娇被强奸的客观情景给淡化了。官方的逻辑是:邓玉娇是神经病,反应过度。


刑诉原则是不轻信口供,何况是一个他们所谓的精神有问题的人的话。这就更不会采信了。所以关键并不在于邓玉娇怎么说,而在于另外两个目击者的证词。但是问题在于,这就相当于要求目击者自证其罪,这也是难以采信的。所以就水到渠成地到了如下的境地:疑罪从无,存疑的强奸罪的无。
  
所以邓贵大到底是按还是推很关键。能证明是按不是推的,一是邓玉娇的供述,一是另外几个在场者的证词。邓玉娇不认为是强奸的话,那和不能证明邓贵大是在实施强奸是同样的效果。就所要证明的邓玉娇是在反抗强奸这个事实的目的而言,她的先行拒绝行为和暴力反抗行为本身就是明确的意思表示,再让她重申一遍那是多此一举,即便在法庭上,他人对上述事实的证明也比她本人的供述要有力。
  
邓女认为自己是被强奸,这只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的意义待定,要么是假想防卫,要么是正当防卫,如何证明不是假想防卫才是关键所在。既然强奸罪这事没有立案,这就说明当局没有认可强奸这个事实。从整体上说,官方是在操作这个案子,而我们要做的是做出破解。


他们的操作目的是千方百计证明她是认识错误、假想防卫,绝对不是正当防卫,因为对强奸可以实施无限防卫。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事实在咱们看来简单明了,但是最终是以什么样的解释体现出来,操作空间就太大了。是不是正当防卫其实也不是侦查部门和起诉部门能解决的问题,本先生觉得,庭审这块就给右翼的法政系们留个舞台吧。右翼法政系如果有本事,就给邓玉娇弄点国家赔偿。
  
邓玉娇暴力反抗强奸这个事实,在警方那里也是不言而喻的,问题在于,对这个事实做什么样的解释。官方把这个场景解释成了“争执”,意思就是吵架、打架、打斗。打斗过程中的行凶杀人。在官方的解释体系里,这里不存在强奸,而只不过是个治安事件。当局不认为是并且千方百计说成不是。官方的底线大概就是:拒不认为是强奸,只要不是强奸,一切都好办。如何破解,就看前方律师的本事了。
  
在当局精心营造的逻辑框架里,待证事实是嫖客的强奸意图。不妙的是,一边是死无对证,一边是脑子有病。官方把她送进精神病院的意图就在于使邓玉娇的以为别人要强奸她是反应过度这个逻辑环节建立起来。即便是强奸,实施强奸的也不过是邓贵大这一个人,最多算是当众强奸,要说轮奸,证明难度太大。官方必然要给官员群体留足了面子,不会这么看问题的。证明其他几个人参与实施强奸是检察机关的事,这基本是不可能出现的场景。邓贵大死掉了,按《刑诉》第15条也不会再对邓贵大强奸案立案追究了。


本先生很悲观,本先生认为此案一定会是葫芦案。在官方的解释体系里,这里不存在强奸,也绝对不允许是强奸,而只不过是个治安事件,所以当局不认为是强奸,并且千方百计说成不是。他们的操作目的是千方百计证明她是认识错误、假想防卫,绝对不是正当防卫。等精神病鉴定结果出来,邓玉娇的法律地位将只是一个动物,邓玉娇以为别人要强奸她是反应过度的,因为她是精神病。所以尽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必须在精神病院里了此余生。如果其抑郁症的精神病性质不足以消解其刑事责任能力,那就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取代关进疯人院,无论如何邓玉娇是一定要被他们牺牲掉的。这样一来,政府的威信、官员的体面、法治的尊严,皆可保全,皆大欢喜。


法律越弄越复杂,就是这个目的。通过复杂的程序,使得文化水平低的人不知不觉中就入了道。其实事情哪儿有那么复杂?你一个国家干部,进入那种场所,要求那种服务,就该撤职查办。被杀了,是你活该。可在法律的掩护下,官员们就有了机会。
  
右翼一般是救起人来就事论事、撒起谎来海阔天空,比如右派所言传的上海副局长的表态给本先生的感觉是右派在下蛆。在救人上被左翼利用,然后卸磨杀驴,划进罪魁祸首之列,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借力打力也是合作,步骤和策略问题,交集是有的。右翼的律师团队比左派强悍,就让这些公益律师当一回搜救犬嘛,在用法律武器维权这一点上左右的合作是可能的。
  
本先生觉得,脏活累活多多交给幼幼们派去的律师去干,左翼只管挑毛病就行。从深层次解析事件的社会背景并由此揭露资改派和资本主义的罪恶是重点。只消让人们思考右翼的颜色革命能不能消灭从生存处境上逼良为娼这样的丑恶,右派的功夫就白费了一半,比如本先生向来认为东北妓女多跟资改派一手导致的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衰落有关。在这类问题上右派不占理。


从政治角度来看,这个案子不管出现什么结果,把邓玉娇视为圣女的左翼都是大赢家,而输得最多的则是资改派。如果右翼比如许志永的公盟提供的法律维权措施奏效,那么救下了邓玉娇,左翼救人的目的达到了;如果右翼的法政系救不下邓玉娇,说明法治这玩意儿无非就是个四处漏风的屁股帘子,法政系所希望的颜色革命没前途;如果右翼借机扇阴风点鬼火、反政府,那是右翼自己挖坑埋自己,敏感时期自投罗网,左翼坐收渔翁之利;如果右翼在此过程中赢得了大众的好感和支持,最起码世道人心借此得以重整,必然有一批脑子开窍的、良心发现的右翼左转。善救物者无弃物嘛,幼幼们无非是被猪油蒙了心而已。


杀嫖客,这是官方无论如何不会鼓励的事情。其实要不是恰逢法治的信任危机或者说关系到法治的欺骗性问题,广大右派将更会站在官府一边,因为暴力反抗嫖客就是危害交易安全嘛。有钱还不要,右派们最怕的其实是竟然还有人不买人民币的帐。这让那些金钱万能的信奉者感到后背发凉,因为世界还不是他们的。


这个案子让官方很挠头,一个是庞大的官吏群体不能得罪,一个是声势浩大的舆论也不好对付,既要显示出法律的严肃性,又要避开遍地都存在的卖淫嫖娼丑陋社会现象(公开承认中国社会存在繁荣的卖淫业,那不仅是对改革成果的重大贬损,也是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嘲弄,还要伤及国家的面子)。一个小镇上的小女孩邓玉娇的自卫抗暴行动,搅得周天寒彻,竟成了中国政治、经济、法律上的一个大难题,这恐怕是谁也没有料到的。


邓玉娇是因为金融风暴,失业后离开了福建的一家鞋厂,去年下半年回到家乡的。因面容姣好,一个月前刚刚被“雄风梦幻城”的老板录用。老板的想法是不言而喻的,但没想到邓玉娇会是这样一个坚守底线的女子,于是就酿出了一桩人命大案。


民生艰难,要坚持人的基本操守很难。邓玉娇以弱抗强的精神可贵,但代价竟如此之大!恐怕更多的女子在强权的威逼,金钱的诱惑下,会选择屈从。也正因为此,邓玉娇的精神才是可贵的。


如果因为内裤被洗从而导致邓玉娇被判有罪,那将是对右翼们鼓吹多年的法治的莫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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