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全国纷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案件,却纷扰异常。
左右两派,中间派都出来跳跳舞,发发言。有什么希望‘依法审理’,有什么‘妇联介入’,有什么‘高层不宜发言’之说,都是废话。
如果真是依法审理,巴东县委一开始就根本不应该出来说话。要说话的应该是巴东检察院。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已经是一个‘人治’案件,外围的人们却站着说话不腰痛,还说什么‘依法审理’?
磨磨叽叽,清谈误命。
请中央政府,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启动赦免程序,赦免邓玉娇!
赦免了邓玉娇,广大人民不会反对。
赦免了邓玉娇,广大干部其实也不会反对,难道党中央还真的认为广大干部都会认同邓贵大等三人的作法?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赦免程序,这也是法治国家的一项法制内容。
法外容情,也是真正现代化,民主化国家所要拥有的仁政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没有赦免程序,就由邓玉娇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赦免程序及资格,就由人民签字决定。
同意赦免邓玉娇这项提议的,请签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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