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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无用论

明镜 · 2009-06-30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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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并不是偏激地认为法制是完全没有用的,我本来可以将这篇文章叫做:论法制的局限性。但针对时下社会,我必须叫:法制无用论。我当然知道法律在特定的时候,还是会有一些功用,我不会愚蠢到认为法制一无是处。我想说的是法制并不是根本,一个法制社会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夸耀的,反倒是应该感到耻辱。试想一个国家完全靠法来制人,证明这个国家的人很低级,动物性很强,所以要全靠法来管制。医院本来是个救死扶伤的地方,而国家竟然出规定:命令医院不能抛弃无钱治病的人,若见死不救要罚款。这些见义勇为、见死要救的基本道义都要法律来提醒人们,强制相关部门要执行,可见这个社会腐朽到什么程度?
  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法律赶不上犯罪,只要人心坏了,什么犯罪现象都会上演。法律永远是亡羊补牢,而不是防患于未然。如果法制真能起到震慑人的作用,那中国就没有贪官了。法律只是在平常的时候震慑人。在强大的利益及其他诱惑面前,那些贪官基本上是置法律于不顾,前赴后继的罪官就证明了这一点。法律于他们来说形同虚设,法律似乎只对民不对官的。我们国家还整天强调建设法制社会,还整天强调要宣法、普法,要人人知法守法。那些当官的是执法者,我宁愿相信他们是懂法的,可是他们守法了吗?如果那些受过专门教育的,并且是执法的人,都会犯法,那宣法、普法的功效又在那里?一个国家建立时,应该是法典最少的,可往往这个国家却越来越健康茁壮。可随着法典越来越多,这个国家却越来越乱。至少我们中国的历史说明了这一点。那个败落的朝廷,最后的法典叠起来不象座山?而一开始打下江山的时候,没有那么多的法典,居然能乱中求定,稳坐天下。
  可能有人会引用西方的例子来反驳我。的确西方是靠法典来维持社会秩序的,但大家别忘了西方还有上帝,西方的道德观是上帝塑造出来的,他们必须首先从《圣经》里汲取做人的道理,然后才学会遵守法典。因为在西方,那些人很小还不识字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从“神”那里得到了“信望爱”的启示,他们就学会了感恩,他们就已经具备了遵守法典的前提,所以长大后才会遵守法律。从某种角度讲,这是上帝的功劳,不是人的功劳。他们自己也承认:一切智慧和功劳都归于上帝。从深层讲,是上帝让他们遵循做人的道理,他们是服从神的旨意,而不是服从自己的灵魂。而上帝要我遵循和我自己要遵循是有天壤之别的,万一有一天上帝累了,休息几天,那他们可能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眼里只有上帝,那有什么法典?所以西方的法典也是在有上帝的前提下才有效,否则,一切都是空谈。而中国人没有诸如上帝的宗教熏陶和教导,从小我们就是无法无天的,我们的社会首先是靠人伦道德来维持的。我们中国的文化传承里包含了做人应该遵循的道理,这些人间道理从文明一开始就在积累,经过几千年的整理、发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人文精神。我们的人文传承里,就是教导我们要耕心种德,要自觉觉他、自我期许、自律自克的。我们是从继承的文化里,汲取做人的道理,本来就包含了遵循世间法。我们是依照自己的意志去做的,而不是接受谁的旨意去做的。这和西方要创造一个神像让自己膜拜,然后接受神的旨意,去实行世间法有着巨大的区别。当西方偏离“信望爱”的精神,西方就堕落了,当中国人漠视祖宗,远离智慧,中国人一样也堕落了。
  人是不可能完全按照法律条款生活的,人制定出来的法律是庸俗的,任何一部人制定出来的法律都有缺陷,所以法律具有先天性不足,法律本身需要不断更新、完善。而且法律很多都是专业用语,没有一定文化的根本不可能尽明其意。一个普通的百姓怎么可能整天捧着法律书研究,再加上国家的新法层出不穷,这就造成了法律和民众的巨大脱节。从这个角度分析,国家普法只是在枝末上用力,事实上也不可能全面普及,效果不会明显。所以国家越普法,犯罪还是不断增加。就像我们所生活的城市到处是红绿灯,交通法也是非常全面,但为什么交通事故还是居高不下?法律就像是红绿灯、斑马线,我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过斑马线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可是如果我们在城市里不遵守这些规矩,那这些规矩于我们不是形同虚设吗?关于过马路的常识小孩子都知道,普法程度算高了吧?可是为什么在十字路口总是容易出事?总是有那么多人闯红灯?我还常常看到那些政府机关的车辆也闯红灯。据说欧洲的某个国家在城市里不设置红绿灯,他们的十字路口一样井然有序,为什么?一个城市的交通是否有序,不在于有多少红绿灯,有多少斑马线,关键是这个城市的人是否愿意遵守那些规矩?如果大家都没有遵守的意识,最多的红绿灯也是枉然。一个国家也一样,人们都是唯利是图,都遵循人非横财不发的歪理,都不愿意遵循有形无形的世间法,那么,法律又有什么用呢?有一句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这句话没有抓住重点,难道有规矩就能成方圆了?应该这样说:不守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更成方圆。规矩重在守,而不在于有没有。为什么我说没有规矩,更成方圆?因为我们内心要遵循的不仅仅是看得见的规矩,那些看不见的天道、地道、人道都是规矩,我们都得遵循。那些似乎看不见的规矩,也没有人强制你遵循的规矩,才是你最容易跌倒的地方。
  我们民族的文化为什么会传承几千年不断,那一定有很多精萃的地方,而我们的民族生生不息绝不是靠那些法典,绝不是时下那些精英开口闭口的法制。法制社会的口号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最后都是人来落实法的,归根结底还是人治,而不是法制。再加上人们对法律理解的偏差,导致法律在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作用。所以想把一个社会导向法制社会,是方向性的错误,法制只是辅助工具,永远不是目的。
  一个无道的社会,法有何用?一个有道的社会,法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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