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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

非非毛 · 2009-12-24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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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   

温总理  

您好  

新华社于2009.9.7日刊发了您 2009.9.4日上午到北京市第35中学调研的新闻稿,同时还刊登了一张您和该校初二(5)班学生一起听课的照片。照片上除了您之外,还有六个学生。然而,那六个学生中竟有五个是戴眼镜的。那些只有十三四岁的戴眼镜的祖国花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温总理,看了照片,我特别痛苦,因为仅凭那照片就可断定: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一定存在大大的问题——救救孩子、救救祖国的未来,既义不容辞,又十万火急。  

温总理,思前想后,我终于明白: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讲,国家和人民的最大“敌人”是知法犯法畅通无阻而无人(公正)执法护法的恶性循环。中小学教育领域亦然。如果不用霹雳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救孩子。而用霹雳手段救孩子,就需要智慧勇敢地行使最高公权力。而人民赋予的最高公权力,就在您的手中。有鉴于此,我才给您写这封电子信,权当您能看到吧。  

温总理,逻辑上讲,您是最了解国情的人。但我想:那主要是指您最了解宏观国情,至于“多如牛毛”的微观国情,您未必了解多少,因为您不可能是全能的神。比如,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大量严重问题,您可能就了解甚少或者根本就不了解,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戴眼镜的祖国花朵存在呢?  

温总理,越来越多的祖国花朵成为戴眼镜的花朵,眼镜的背后是共和国的孩子们在德(社会主义道德)、智(张扬天赋和兴趣之智)、体(体质)、美(健康向上的心灵美)几方面都得到不断下降。我认为(或许有些偏激),这是国家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摧残的结果。根据何在呢?我想通过自问自答的形式向您说明。  

问题一:难道共和国还会摧残共和国的孩子吗?答:抽象地说,不会。具体地说,一定会!因为假设是零摧残,那就意味着所有针对孩子的教育法条【为了叙述方便,以下将把政策、制度、条例等都称之为“法条”】,都100%正确,而且会一直正确下去。还有,不同法条之间也不存在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故摧残一定会发生,只不过摧残率和摧残度有高有低罢了。此其一;其二,摧残可简单分为故意摧残和非故意摧残二种。故意摧残主要源于立法腐败和执法腐败;非故意摧残则主要源于僵硬死板的高考制度和错误法条。    

中国有没有故意摧残孩子的执法腐败呢?多得是;中国有没有故意摧残孩子的腐败法条呢?商务部郭京毅立法卖国的前车之鉴让我怀疑有;中国有没有非故意摧残孩子的错误法条呢?肯定有。比如,在幼儿园和小学全面推广中英文双语教学的教育法条,起码可定性为非故意摧残,而我认为是故意摧残,因为在目前被美军占领的伊拉克和阿富汗,都没听说有类似的法条存在。  

问题二:难道家长还会摧残自己的孩子吗?答:绝大多数家长都会。因为绝大多数家长,都非常容易被错误法条、腐败法条、无良媒体、无良商人所欺骗(就像小品中范伟激动地购买赵本山的拐杖那样),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以爱孩子的名义摧残自己的孩子。例如,自从某个邪恶的“卖拐”天才杜撰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谬论以后,不知迷倒了多少望子成龙的家长,致使无数伸向儿童的贪财黑指变成了应接不暇收钱的金手指。可又有几个家长会去深思什么是起跑线、起跑线应该在哪里、竞争的真正对手到底是谁这样一些问题呢?   

问题三:难道学校还会摧残自己的学生吗?答:会的。因为学校会为了谋私利而知法犯法、恶性加大学生的负担。事实上,重点中小学一直是知法犯法摧残学生、制造初等教育不公正的主力(后详述)。  

问题四:难道社会还会摧残孩子吗?答:会的。因为社会上以吃孩子为生的各种自然人和法人(包括来自国外的)多如牛毛。它们为了利润不择手段,竞争早已呈白热化状态。这是活生生的现实。无需多言。  

综上述,结论是:(1)国家学校家长和社会不但摧残共和国的孩子,而且其摧残率和摧残度都很高;(2)救救孩子,十万火急。  

温总理,怎么救孩子呢?我以为应该三管齐下:(1)改革僵硬死板的高考制度;(2)重新梳理、反思和删改30年来关于中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法条;(3)当务之急是:摘除中小学教育领域内知法犯法畅通无阻而又无人(公正)执法护法的大毒瘤。  

解决前二个问题应该采取的方针是民主集中制——即先问计于民并重奖“有计”之民,然后再由政府集中决策。因为实践早已证明:仅靠少数专家学者和部分手握公权力的教育官员闭门造车是不可能解决好教育问题的。解决这二大难题,找到让人民满意的公正答案,可能需要二三年的时间。具体略述。  

解决第三个问题——需要执法护法。虽然执法护法的内容千头万绪,但我认为执法护法的突破口(纲)是:为《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的第四条(免试就近入学)执法护法。温总理,为什么选择这个突破口执法护法呢?我想举三个北京市重点学校知法犯法畅通无阻而又无人(公正)执法护法的例子,向您说明(名校通过制造二级分化)摧残祖国花朵的残酷现实。而北京市的情况,无疑是全国情况的一个缩影。  

例一:当我去北京市最牛的**附中为孩子咨询小升初招生事宜时,工作人员几句话就把我打发出来。话的大意是:因为我们是教育部直属大学的直属中学,所以,我们不参加北京市免试就近入学的电脑派位(搞单考招生)。天哪!教育部直属大学的附中,把教育部的政策踩死在脚下,理由竟是教育部直属。哪有这样的逻辑?然而,北京市有孩子的绝大多数家长都知道:“这样的逻辑”是已经盛行了好长时间的明规则和法外之法。  

例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第四中学校长刘长铭在今年的二会期间接受采访时竟悍然说:“谁要是给我500万,我绝对降他20分录取。100万留在自己学校,400万可以捐给其他学校。”温总理,他何止是说啊,很可能已经做了N年了。此其一;其二,北京四中也把教育部的政策踩死在脚下,不参加北京市免试就近入学的电脑派位(搞小升初的单考招生);其三,温总理,您认为这个刘校长,还有一个教育工作者最起码的社会良知吗?为什么他知法犯法还能成为参政议政的全国政协委员呢?  

例三:北京市中关村三小的一个前任的腐败校长,涉贪资金竟然过亿,全都源于“体外循环”的“资金”。而体外循环的资金又从哪里来呢?——从知法犯法的择校“赞助累积”中来!   

总之,北京市的极少数中小学“名校”,早已建立起同教育部保护祖国花朵的“免试就近入学”法条针锋相对的、背后流通着金权和不公正的法外之法。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天子脚下”的北京市尚且如此,其它省市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  

温总理,现实是如此残酷!如果不采取非常手段执法护法,能够救孩子吗?绝对不能。怎样才能为免试就近入学执法护法救孩子呢?我以为,只要您勇敢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最高公权力(间接)执法护法,不出三五个月,就能救天下的孩子——真正实现免试就近入学。我的具体操作建议如下,请您参考。  

1、中央政府设立执法护法总指挥部,同时开设媒体执法护法直通车,给媒体和人民监督的自由。  

2、在某年某日,执法护法总指挥部下达摘除中小学择校毒瘤的执法护法令。

(1)强令各省市自治区主管教育的党政一把手“协助”(本是其份内工作)中央政府高效透明地执法护法,媒体和人民进行实时监督。执法护法总指挥部一旦确认有某个地方的一把手不作为,将其就地免职,官降三级。

(2)限一周之内,凡违过法的中小学在任校长【虽然里面有不少二会代表,但绝大多数都是科处级小官】,自动辞职,官降一级。其校长职位暂由第一副校长代替。  

(3)凡不自动辞职者,其犯法事实一经确认,一律就地免职,官降三级,直至成为普通教师。  

3、打破优秀教育资源(主要是师资)越来越向极少数学校集中的怪圈。实行以区县为单位、以年为周期的师资轮换制度(以后还可以具体改进)。  

4、在全国范围内如此执法护法的实质是:罢免一二千个知法犯法、刻意制造初等教育二级分化的科处级中小学校长,就可立即拯救孩子于水火,基本恢复初等教育的公平底线。  

   

温总理,最后,我想引用您既抒情又言志的《仰望星空》作为此信的结尾。因为我以为,作为共和国的在任总理,您诗中“希望的烈焰”和“春雷”的意象在中小学教育领域里的投影就是——勇于救孩子!勇于救共和国的未来!——  

   我仰望星空,  

   它是那样辽阔而深邃;  

  那无穷的真理,  

  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  

  我仰望星空,  

  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  

  那凛然的正义,  

  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我仰望星空,  

  它是那样自由而宁静;  

  那博大的胸怀,  

  让我的心灵栖息、依偎。  

  我仰望星空,  

  它是那样壮丽而光辉;  

  那永恒的炽热,  

让我心中燃起希望的烈焰、响起春雷。  

   

祝温总理:  

健康长寿 名垂青史  

   

                         网民:非非毛 2009.12.1~3/12.16~17/12.24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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