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困难时期有没有“饿死”人,“饿死”了多少人在论坛不知道争论了多少回。最近因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会长石仲泉做客强国论坛谈到了这个问题,一些人又热闹起来,大做起“几千万”的文章。
且不说“很负责任的”石仲泉说的“非正常死亡”被这些人等同于“饿死”,而且说来说去他的1000万、2000万还是在办公室里“根据当时公布每年人口情况的增减计算出来的”。对于办公室里计算出来的东西,大家现在都知道他们是怎么负责与多么负责的了。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大于的看法比较宽松。大于是那个时代的过来人,虽然没有看见和听说过饿死人,但认为在那样困难的条件下,“饿死”人的现象应该还是有的。因为那个时候地方政权还是比较复杂的。
有资料说在196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总结前一阶段社教运动经验的讨论中,发现“两年多的社教运动的结果,不但未能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反而发现形势越来越严峻。在会上的发言中,中南局的陶铸提出,领导权不在我们手中的三分之一打不住。西北局的刘澜涛说,县以上烂掉的有严重问题的在50%以上,基本形式是滥用职权,包庇坏人,反革命,自己可能是反革命。华北局的李雪峰说,情况愈摸愈严重,“四清”、“五反”如此。山西8个重点县县委,已烂掉3个,常委72人有问题的38人。浙江省第一书记江华则在给中共中央的一个报告中说,很多基层单位已经被坏人篡夺了领导权,其比例已不止三分之一。刘少奇也指出:“有些地方提出,机关家属里面很多恶霸、地主、富农、四类分子。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
虽然现在看起来这些分析有些“左”,但部分地方已经被坏人篡夺了领导权是可以肯定的。既然存在着被坏人篡夺了领导权的地方,当然就不会老实地按照当时中央的要求来安排群众生活,那么,在物质紧张的情况下,这些地方饿死人也就不足为奇。
应该不会饿死人,实际上却“饿死”了人,所以有个追究责任的问题。如果是全国大面积出现这个问题,那说明是大政策的问题,应该追究中央的责任。但无论从哪方面的材料看,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没有这个问题,说来说去只是几个地方问题严重,所以只能说明这些地方部分基层单位被坏人篡夺了领导权,当然首先应追究这些地方领导人的责任。这些篡夺了领导权的坏人就是后来要打到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按党中央的安排,本来不会也不应该饿死人,结果饿死了人,当然是错误的可恨的,因此后来要打倒这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正确的。饿死的越多,说明问题越严重,就越能够证明后来打到这些走资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难道不是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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