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当“私企”成为劳动者血泪的代名词
2025年10月,安徽25岁男子小张因母亲病重多次申请辞职,领导不批,从34楼坠楼身亡。家属说:“误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他压力太大。”
同月,陕西25岁小伙小乐入职江苏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一年多,每天平均工作13小时,最高达14.8小时。出事前他向朋友吐槽:“累到嘴巴渗血丝,流鼻血。”一周后,他在宿舍昏迷,不治身亡。
2026年2月,23岁女港警在警署内吞枪,遗书提及“工作压力”。她去年9月刚出学堂。
成都,25岁女子骑共享单车至公园自缢,留下纸条:“别害怕,我是自杀。我真骑不动了,本来想找人少、树不错、风景又好的地方,真走不动了。”
19岁的外卖少年送完第34单后倒下,外卖箱里的食物还冒着热气,他再也没能站起来。父亲有病,家里困难,他用青春换配送费。
连云港,公司女职员陪酒身亡,赴宴镇长等5名镇干部被处理。女孩父亲说,女儿死后体内被检出精液。当地公安局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78岁老太被工作了26年的学校辞退,从未签过劳动合同,从未缴过社保,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如今她年事已高,无退休金,无固定住所。学校不提供任何过渡方案。法院判决:限15日内搬离。
四川通江,金福春被带到山西一矿上做工11年,没有工资。老板说:“我是好心收留他,没强迫他干活。”2025年11月,他终于领到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38万元。
辽宁,86岁农村大爷赶集,只买2块钱豆腐吃。干了一辈子活,也只能省吃俭用。
这些不是孤例。它们是同一个结构在不同端口输出的症状。它们共同指向一个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私营企业究竟应当以何种形态存在?当“私企”成为压榨、过劳、尊严丧失、老年无依的代名词,我们还能说“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只是一个数量问题,而不是一个质量问题吗?
一、社会主义对私营企业的核心追问:权力在哪里?利润归谁?
任何一种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都要接受两个根本追问:
第一,权力在哪里?谁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利润怎么分?如果这些权力完全掌握在资本所有者手中,劳动者只是被支配的工具,那么无论企业冠以何种名称,它都是资本专制的微观单元。
第二,利润归谁?剩余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它流向哪里?如果利润被少数投资者抽走,劳动者只获得维持生存的工资,那么这种分配结构就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背道而驰。
因此,判断私营企业是否与社会主义制度相容,不是看它的注册性质,而是看它的内部权力结构和分配机制是否经过制度改造,使其符合劳动主权、分配正义、公共责任的原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胡乃军说得好:“收入越高养老金越高,收入很低的人可能没有养老保险,应该把人文关怀给到最脆弱的群体。”这句话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制度设计的终点,不是让强者更强,而是让最脆弱的人也能有尊严地活着。
二、资本专制的代价:从“累到嘴巴渗血”到“78岁无依”
当前一些私营企业的运作模式,已经与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产生了尖锐冲突。这种冲突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生命里:
劳动尊严的丧失。“累到嘴巴渗血丝,流鼻血”,这不是“奋斗”,这是身体的崩溃;“上24休24”后宿舍猝死,这不是“敬业”,这是制度的谋杀;19岁少年的最后一单、25岁男子的最后一跃,不是“抗压能力差”,而是结构性的无路可走。
分配正义的缺失。78岁老太工作26年,无社保、无退休金、无住所。她的劳动创造了价值,但价值被谁拿走了?金福春11年无工资,38万是拖欠了十几年的血汗钱。这不是“好心收留”,这是系统性侵占。
精神健康的漠视。23岁女督察工作压力大,遗书提及“压力”;25岁成都女子“真骑不动了”;环卫工被骂后情绪崩溃躺地大哭,发泄完又继续干——因为生活所迫。工作压力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全年龄阶段的精神健康与职业心理保护,在资本逻辑里是“成本”,在社会主义逻辑里是“底线”。
老年尊严的崩塌。86岁大爷只买2块钱豆腐,87岁老人骑三轮替生病的儿子送水,78岁老太被辞退后无处可去。他们的劳动没有被回馈,他们的晚年没有被保障。养老金不是“福利”,是劳动者用一生创造的财富的归还。当养老金按身份、按地区、按“贡献”分等时,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就变成了空话。
医疗正义的悬置。先治疗后谈钱,是社会主义医疗的应有之义。但在现实中,有多少人因为“条件不允许”而放弃治疗?有多少家庭因为一张病危通知单而陷入绝境?医疗正义不是慈善,是权利。
三、三个被制度掩盖的真相:最低工资陷阱、全民所有制的空壳与养老金的政治语言学魔术
在讨论企业制度时,有三个关键问题长期被回避,却是理解劳动者困境的钥匙。
第一个真相:最低工资制度的变形。最低工资本是为劳动者设立“底线保障”,但在现实中,它常常被异化为企业压低薪酬的“天花板”。加班费按最低工资基数计算,社保按最低标准缴纳,绩效、津贴被排除在工资构成之外——结果,劳动者拿到的“名义工资”看似合规,实际收入却远低于劳动创造的价值。更荒谬的是,当最低工资上调时,企业反而通过调整工资结构、削减福利来对冲,劳动者不仅没有受益,反而可能因为“合规”而失去讨价还价的空间。最低工资制度没有错,但把它作为唯一基准、放任企业在结构上钻空子,就是制度的失职。真正的分配正义,应当是薪资与生产率、CPI、社会消费中位数挂钩的刚性机制,而不是让劳动者永远被压在“最低线”上。
第二个真相: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全民性”空壳与“国企划转社保”的修辞魔术。理论上,全民所有制企业(国企)归全体人民所有,利润应惠及全民。但在现实中,国企利润主要流向内部再投资、管理层薪酬、甚至某些部门的“小金库”,普通劳动者感受不到“主人翁”地位,人民群众更看不到分红或福利改善。当国企与私企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一样压低用工成本、一样回避社会责任时,“全民所有”就只剩下了法律条文。
更隐蔽的是“国企划转社保”这套政治语言学魔术。表面上看,划转国企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是“全民所有”惠及全民的证明。但仔细拆解:第一,划转的是股权收益权,不是直接分配利润,社保基金依然要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获取收益,农民、农民工、城市普通劳动者依然感受不到“分红”。第二,划转规模与社保总支出相比杯水车薪,真正的社保资金来源依然是财政补贴和在职职工缴费,而财政补贴本质上来自税收——全民所有制企业创造的利润,绕了一圈又以税收形式进入社保,却被包装成“国企反哺社会”。第三,这套修辞掩盖了一个根本问题:社保本应是国家用全民所有制企业收益和税收对全体劳动者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国企恩赐”。当“划转”成为新闻标题时,真正的按需分配、按劳动贡献分配的制度设计被搁置了。这套话语术的妙处在于:它让“国企利润去哪了”这个问题永远停留在“已经划转社保了”的答案上,不再追问“划转了多少”“够不够”“为什么还要靠劳动者自己缴”。
第三个真相:养老金制度的政治语言学魔术——“多缴多得”与“比例提高”的叙事陷阱。
“多缴多得”听起来公平,但它掩盖了一个根本事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并非来自他们“多缴”,而是由财政(税收和国企利润、以及国家投资收益)全额支付其薪资、福利、社保,其退休金替代率远高于企业职工。这不是“多缴多得”,这是身份特权。把“财政全额支付”包装成“多缴”,是政治语言学的经典操作——用市场修辞掩盖等级分配。
“养老金比例提高”更是精妙的魔术。当媒体说“养老金连续提高X%”时,它从不告诉你基数是多少。农民每月200元养老金提高10%是220元,机关干部每月2万元养老金提高5%是21000元。比例提高的数字游戏,掩盖了基数的天壤之别。“200和2万能一样吗?”答案在修辞里:一样,都是“提高”。但这种“一样”,是政治语言对事实的消解。
更深的魔术在于“农民、农民工没缴纳、等同缴纳”的叙事。农民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却每月领取200元基础养老金,这被描述为“国家关怀”。但农民缴纳了几十年的农业税、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义务工,他们用劳动创造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这笔“缴纳”从来没有被计入养老金账户。农民工在城里打工,企业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甚至常常不缴纳,他们离城返乡后社保转移困难,最终只能领农村基础养老金。这不是“没缴纳”,这是缴纳被制度性隐匿。把“已经缴纳”说成“没缴纳”,把“被隐匿”说成“国家恩赐”,是政治语言学的双重魔术——既抹去了劳动者应得的权益,又把自己包装成施舍者。
这三个真相指向同一个结构:制度设计者用修辞替代分配,用叙事掩盖等级,用“提高比例”的游戏消解基数的鸿沟。养老金本应是劳动者用一生创造的财富的归还,但在这套话语里,它变成了按身份、按权力等级分配的“恩赐”。
四、国际经验:私营企业可以被驯服
北欧的经验证明,私营企业完全可以被改造成“规则共治”的实体。其核心不是消灭私有制,而是通过制度对资本进行功能限制。
瑞典通过《共决法》强制要求所有公司董事会必须有工会任命的员工代表,拥有完整投票权。行业集体协议覆盖90%以上劳动者,工会与雇主协会谈判确定全行业的工资增幅、工时标准、福利底线。企业主没有单方面决定工资的权力。结果是,瑞典约100%的生产率增长直接转化为工资增长,男女薪酬差距缩小至7.2%。
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集群,85家合作社组成联合体,8万员工,年营收超200亿欧元。它的治理结构是:全体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监理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聘任制。一人一票,资产不可分割,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
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合作社贡献近三分之一GDP,覆盖制造业、农业、零售、金融、社会服务。合作社之间形成网络,共享资源、联合采购、互担保贷款,被称为“合作生态系统”。经济危机期间,合作社裁员率远低于私营企业。
这些经验证明,私营企业可以被制度改造成劳动者参与治理、共享利润的实体。关键是把“劳动主权”从抽象原则转化为具体制度,让劳动者在微观层面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
五、鞍钢宪法的创造性转换:从公有制经验到私企制度
1960年诞生的“鞍钢宪法”,其核心原则——“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相结合)——虽然产生于公有制企业,但其精神完全适用于私营企业的民主化改造。将鞍钢宪法应用于私企,不是简单照搬口号,而是将其核心原则转化为适应私有制的制度设计。
“干部参加劳动”转化为管理者的劳动体验制度。在私营企业中,强制要求管理者每年有一定时间进入生产一线。当管理者亲自体验工人的劳动强度、环境压力、流程堵点时,决策就不再是脱离实际的纸上谈兵。通过立法,将管理者的劳动体验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与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挂钩。
“工人参加管理”转化为职工共决权。强制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必须有工会任命的员工代表,拥有完整的投票权。对于中小企业,建立“劳资共决委员会”,重大事项必须经委员会协商,工人代表拥有否决权。
“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转化为制度的民主审议机制。企业的考勤、薪酬、晋升、安全制度,必须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审议、修改、表决。制度不是老板统治的工具,而是劳动者共同遵守的契约。赋予员工代表大会对内部规章制度的审议权和否决权。
“三结合”转化为决策共同体。重大技术路线、产品方向、投资决策,必须由管理层、技术人员、工人代表共同讨论。技术专家的专业判断不能凌驾于工人的实际经验之上,资本的投资冲动不能碾压劳动者的生存权益。
六、让企业真痛:制度规约的八项原则
要让企业真正长教训,靠的不是道德呼吁,而是刚性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对私营企业的规约,应当建立在以下八项原则之上:
第一,劳动时间强制。全面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与双休制度,加班必须经工会同意、依法支付三倍工资。违法延长工时的企业,课以重税、限制投标、列入黑名单。劳动者不是燃料,不能“上24休24、996、xx7”后猝死在宿舍、下班途中、年节返乡的候车室。
第二,分配正义强制。废除最低工资作为薪酬基准的异化逻辑。薪资必须与生产率、CPI、社会消费中位数挂钩,且工资构成透明化,加班费、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以最低工资为标准。当企业利润增长时,工资必须同步增长。让劳动者分享发展成果,而不是被压在“最低线”上。
第三,社保统一强制。以税收加全民所有制企业收益,建立统一平等的全民社会保障基金。社保不能按身份、职业分等,不能按地区割裂。养老金是劳动者用一生创造的财富的归还,不是恩赐,更不能让78岁老太工作26年后无依无靠。统一平等的社保,是对“多缴多得”政治语言学的终结——它不是否定多缴多得,而是让“缴”的标准统一、让“得”的规则透明、让身份特权无处藏身。
第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全民性”回归。国企利润必须按法定比例注入全民社保基金、统一医保基金、公共教育基金,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流向。国企高管薪酬应与普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让“全民所有”从法律条文变成可感知的权益。取消“国企划转社保”的修辞魔术——不是“划转”,是“归还”;不是“恩赐”,是“分配”。
第五,共决权强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劳资共决委员会,必须成为企业治理的标配。没有工人参与的企业,不是社会主义企业。
第六,透明强制。企业财务数据、成本结构、利润分配、高管薪酬,必须对全体员工公开。没有透明,就没有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共治。
第七,医疗正义强制。先治疗后谈钱。建立全民统一医保,确保任何人不会因为“条件不允许”而放弃治疗。医疗是权利,不是商品。
第八,精神健康强制。全年龄阶段的职业心理保护,必须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工作压力致死,不是个人悲剧,是制度失职。企业必须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必须为过劳承担责任。
七、双轨制工会:让工人有自己的组织
要实现上述原则,一个关键的前提是:工人要有自己的组织。当前企业工会普遍存在的困境是:工会干部由管理层指定,工人有诉求时工会缺席,被工人戏称为“壳工会”。要解决这一问题,不必推翻现有体系,而应在现有框架内开辟一条新通道——双轨制工会。
双轨制的基本结构。在同一企业内部,两条轨道并行:
轨道一:行政化官方工会。保留现有工会体系,履行法定职能,负责职工福利、文体活动、劳动保护等日常事务,与企业管理层保持制度化沟通。
轨道二:备案制工人直选工会。由工人直接选举产生,只需在官方工会或劳动部门简单备案即可获得合法地位。备案不是审批,只要程序合规、代表名单明确、章程清晰,即自动生效。
两条轨道各有侧重,互为补充。行政化工会负责“服务”,工人直选工会负责“协商”——工资谈判、工时争议、解雇保护等核心权益。
运作机制。工会代表由全体工人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任何工人有权参选,选举结果公开。将选举结果、代表名单、章程在官方工会备案,即告成立,无需额外审批。代表若背叛工人利益,工人可发起罢免投票,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撤换。工会经费对全体会员公开,接受监督。
双轨制的意义。这是一种制度妥协,但妥协中有进步。它不触动现有工会体系,工人直选工会只是“补充”而非“替代”。但正是这一补充,为工人提供了真实的组织化渠道。当工人有了自己直选的代表,有了随时撤回的权力,“劳资共决”才有了真实的基础。它让官方工会从“两头为难”中解脱:行政化工会继续履行服务职能;工人直选工会承担协商对抗职能。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它也为企业提供了确定性——企业面对的不是“非法组织”,而是备案在册的合法工会;工人诉求不是通过对抗表达,而是通过制度协商。
当工人有了自己的组织,劳动主权才真正落地。没有组织起来的劳动者,任何“共决”都是空谈。
八、真正的营商环境:确定性、可预测、公正透明
有一种流行的误解,认为“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给资本减税、放松监管、允许压榨。这种短视的逻辑,最终只会催生“劣币驱逐良币”的负和博弈。
真正的营商环境,建立在确定性、可预测、公正透明的制度基础之上:
确定性:企业知道自己的权利边界在哪里,知道劳动者的权益不可侵犯,知道规则不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变。没有确定性,企业只能靠压榨维持不确定的利润。
可预测性:企业可以依据稳定的法律、政策、契约安排长期投资,不必担心行政权力的随意干预。当规则清晰透明,企业自然会专注于技术升级、管理优化、品牌建设。
公正透明:规则制定过程公开,执行过程透明,救济渠道畅通。任何企业都在同一套规则下竞争,胜出靠效率、质量、创新,而非靠压低工资、延长工时、逃避社保。
当制度提供了这样的营商环境,企业自然会走上良性循环: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拥有主人翁意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创新活力随之提升。这是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对私营企业的根本期待。
九、社会主义的目的:人的自由与解放,不是资本增殖
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人的自由与解放,不是资本的无限增殖。这句话不是口号,而是检验一切制度的尺度。
检验一个企业,不是看它创造了多少GDP,而是看劳动者在其中的地位:是被支配的工具,还是共同治理的主人?检验一项政策,不是看它吸引了多少投资,而是看劳动者的尊严是否被保障:78岁老太有没有养老金,19岁少年能不能活下去?检验一个制度,不是看它有多“高效”,而是看它能否托住最脆弱的人:86岁大爷能不能吃上一顿像样的饭,25岁女孩是不是“真骑不动了”。
胡乃军说,应该把人文关怀给到最脆弱的群体。这不是施舍,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取决于它有多少高楼大厦,而取决于它如何对待那些付出了一生却老无所依的人,取决于它能否让每一个劳动者有尊严地劳动、有尊严地休息、有尊严地老去。
结语:让“真骑不动了”不再发生
成都女孩留下的纸条上写着:“别害怕,我是自杀。我真骑不动了,本来想找人少、树不错、风景又好的地方,真走不动了。”
她骑的不仅是共享单车,是被规定好的人生轨道。当轨道只有“骑”和“倒下”两个选项时,“骑不动”就成了唯一的出口。
社会主义制度对私营企业的改造,不是为了消灭私企,而是为了让“骑不动了”不再发生。让每一个劳动者,不必用生命去支付账单;让每一个老人,不必在86岁时只买2块钱豆腐;让每一个年轻人,不必在25岁时说“真走不动了”。
真正的营商环境,不是资本的为所欲为,而是制度的刚性约束。当规则清晰、透明、可预期,当劳动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当企业竞争建立在效率、质量、创新之上——到那时,劳动者不必“累到嘴巴渗血丝”,老人不必“工作26年无依无靠”,年轻人不必在34楼纵身一跃。
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对私营企业的根本要求,也是历史赋予这一代改革者的任务。让企业真痛,才能长教训;让制度刚性,才能有尊严。劳动者的尊严,才是社会主义最硬的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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