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红果AI短剧:百花齐放,还是算法围城?
——从人民看戏,到人民造戏,再到谁来决定人民能看什么

01 引子:人人都能拍电影,为什么人人未必都有观众?
假如有一天,十亿人都能拍短剧,却只有少数几家公司的算法决定谁能被看见——那么,我们究竟迎来了人民文艺的春天,还是走进了一座更加华丽的围城?
这是我写完前两篇文章之后,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的问题。
2026年的中国短剧江湖,已经越来越魔幻了。
昨天,一个短剧剧组还在横店租场地、找演员、搭摄影棚,为拍一场皇帝登基的戏忙得人仰马翻。
今天,一个懂得使用AI的创作者,坐在出租屋里敲敲键盘,就有可能生成金銮殿、文武百官、千军万马。
皇帝不必真人来演,江山也不必花钱去建。
昨日还要靠资本堆出来的场面,今日已有机会借助算力来实现。
从前,拍电影要先有钱;如今,拍短剧至少可以先有一个梦。
这当然是一种进步。
但我发现,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据DataEye研究院2026年上半年的统计,仅抖音端原生AI剧、漫剧,新上线数量就达到了22.19万部。
22万多部啊!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如果把这些作品想象成22万多家新开张的戏院,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热闹得很。
可是,同一统计口径下,播放量突破一亿的作品,只有1055部。
占比约0.48%。
这里必须说明,这组数据包含AI剧、漫剧等不同形态,统计的是抖音端,而非红果平台独立上新数量。
但它揭示的矛盾,已经足够令人深思:
生产短剧的能力,正在迅速普及;获得观众注意力的机会,却依然十分稀缺。
从前,许多人没有机会走进摄影棚。
如今,他们终于有机会拿起自己的摄影机。
可是,当摄影机人手一台时,谁又掌握了放映厅的大门?
我在第一篇《论红果短剧的人民史观》里,谈的是人民为什么爱看短剧。
第二篇《再论红果AI短剧的人民史观》,谈的是AI如何让更多普通人有机会参与文艺创作。
到了今天,这第三篇,也该收尾了。
但收尾之前,我想把问题再往深处挖一挖。
既然我们一直在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那就不能只看到生产工具的变化,而看不到生产关系中的矛盾。
不能只赞美技术带来的效率,而忽视效率背后的人。
更不能因为街头巷尾开满了戏院,就急着宣布人民已经拥有了整个舞台。
技术能让百花生长,但百花能不能开放,终究还要看它们生长在怎样的土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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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百花齐放?一万部霸总短剧,算不算一万朵花?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先讨论一个有趣的问题。
假如明天,AI一天生产十万部短剧。
十万部啊!
其中三万部讲霸道总裁爱上保洁阿姨。
三万部讲废柴少年觉醒战神血脉。
剩下四万部,讲穿越、重生、复仇、修仙,以及各种版本的“你知道我爸是谁吗”。
热闹不热闹?
热闹。
丰富不丰富?
至少数量上丰富。
但这就叫百花齐放吗?
我看未必。
十万朵一模一样的塑料花,即便铺满整个广场,也未必称得上春天。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数量上的变化,也可能表现为性质上的变化。
数量的积累,可以为质变创造条件。
但数量多了,并不意味着优秀的作品就会自动诞生。
过去,影视生产受资金、设备、人才、发行等因素制约。
作品数量相对有限。
现在,AI显著降低了部分制作环节的成本,影像内容的供给能力迅速扩大。
这是生产力的进步。
可生产力提高之后,内容创作会不会变得更加多样?
未必。
为什么?
因为创作者也是要吃饭的。
如果平台数据显示,霸总题材容易获得点击,那么就有人不断生产霸总。
如果战神逆袭容易产生完播,那么战神便会一批批地从AI模型里走出来。
如果某种剧情结构特别容易赚钱,那么这个结构就可能被不断复制。
资本追逐收益,创作者追逐流量,这本身并不奇怪。
可当所有人都围着同一种公式打转,内容便容易陷入另一种困境:
生产效率越高,作品反而越相似;影像数量越多,文化表达反而越单调。
这便是AI时代值得警惕的辩证矛盾。
我们当然不能因此瞧不起霸总,也不能剥夺普通人喜欢爽剧的权利。
在第一篇里,我已经说过,普通劳动者辛苦一天,晚上看一会儿爽剧,何罪之有?
问题不在于霸总能不能拍。
问题在于,除了霸总,我们还能不能看到别的故事?
能不能看到一个农民工,如何在城市里度过自己的二十年?
能不能看到一个农村妇女,如何从年轻媳妇熬成满头白发的母亲?
能不能看到一个普通家庭,在改革开放几十年的风雨中,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
能不能看到那些不靠富豪救赎、不靠战神附体,也依然努力生活的人?
当然,还可以拍科幻、奇幻、历史、悬疑、动画,乃至我们现在想象不到的新艺术形式。
真正的百花齐放,不是大家都不准拍霸总,而是拍霸总的人有观众,拍普通人生活的人,也有机会获得观众。
不是所有花都必须开成牡丹。
野菊有野菊的颜色,山茶有山茶的气韵。
文艺亦然。
夫百花之美,不在其同,而在其异。
如果AI能够让更多原本被忽视的生活经验进入影像,那么它所带来的,就不仅是影视工业的技术升级。
它还有可能成为大众文化创造力的一次释放。
但前提是:
我们不能只让机器学会生产故事,还应当让更多人有机会讲述不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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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百家争鸣:人民喜欢的东西,就不许别人批评吗?

这一章,我想先跟自己辩论一番。
在第一篇文章里,我写过一句比较锋利的话: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这话,写起来痛快。
读起来也痛快。
它针对的是某些脱离群众生活、习惯居高临下评判大众文化的傲慢。
但如果有人反过来问我:
既然人民喜欢,就一定是好作品吗?
既然一部短剧有几亿播放量,就不允许别人批评了吗?
我得承认:
当然不是。
人民拥有欣赏文艺的权利,别人也拥有批评文艺的权利。
我们反对文化精英对普通观众的傲慢,并不意味着要用另一种傲慢取而代之。
因为人民群众也不是一个审美趣味完全相同的整体。
有人喜欢爽剧。
有人喜欢现实主义。
有人爱看仙侠,有人偏爱悬疑。
有人下班后只想看一部轻松的小甜剧。
也有人愿意花三个小时,看一部探讨命运与时代的严肃电影。
这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
一个健康的文化生态,本来就应当容纳多样的审美需求。
真正值得讨论的是,当这些不同的需求同时存在时,社会能不能为它们提供相应的文化空间?
这里,便涉及“百家争鸣”。
我理解的百家争鸣,放在AI短剧领域,不是让所有作品都必须争论宏大的哲学问题。
而是让不同的创作理念、艺术手法和审美观点,在合理的规则下拥有交流、比较和接受批评的机会。
比如:
AI生成的影像,算不算艺术?
AI编剧,会不会让剧本变得千篇一律?
真人演员的不可替代性究竟在哪里?
一部好短剧,究竟应该追求播放量,还是追求长久的艺术生命力?
普通观众喜欢的作品,与评论家认可的作品,为什么有时完全不同?
这些问题,难道不值得讨论吗?
当然值得。
如果一种文艺必须靠禁止批评才能维持自己的尊严,那么它的生命力恐怕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强。
同样,如果一种艺术批评,除了骂观众低俗、骂短剧垃圾,便讲不出任何具体道理,那么这种批评也没有多少价值。
真正的文艺繁荣,不应该是评论家对观众的训话。
也不应该是观众对一切批评的拒绝。
它应该是创作者、观众、评论者之间持续的交流。
以人民为中心,不代表人民的每一次选择都永远正确。
尊重大众审美,也不代表取消艺术评价的标准。
人民史观最重要的,不是宣布人民永远不会犯错,而是承认人民有能力在实践中创造、判断、学习和发展。
如果未来的AI短剧,既有通俗娱乐,也有严肃表达;既有成熟类型,也有创新实验;既能让人放松,也能让人思考——
那才更接近我们期待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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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监管来了:是给野草修枝,还是给百花画框?

写到这里,便绕不开一个现实问题。
监管。
很多人谈到AI短剧的未来,第一反应便是:
国家会不会出手?
AI短剧会不会受到限制?
未来还能不能随便拍?
但到了2026年11月,这个问题其实已经不完全是假设。
因为监管不是将来时,而是现在进行时。
2025年9月1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正式施行,对AI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提出了要求。
2026年7月1日,广电总局发布的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开始施行。
同年9月1日,《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办法》一方面明确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微短剧创作,支持技术应用创新;另一方面,也要求AI生成制作的微短剧依据相关规定添加提示标识,并要求播出单位对推荐算法进行定期审核、评估和验证。
这说明什么?
说明监管者已经意识到,AI微短剧不再只是少数人的技术实验,而正在成为一种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新型文化产品。
对于这种变化,我们应该怎么看?
我认为,不能一听监管就害怕,也不能一听监管就鼓掌。
还是得讲辩证法。
先说为什么需要监管。
假如一个人未经授权,用AI复制某位演员的脸和声音,拍出一部所谓的“新剧”,还拿去赚钱。
这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
假如有人大量盗用别人的原创小说,稍作修改便生成AI短剧,再利用平台流量变现。
这叫创作自由吗?
恐怕不能这么说。
假如有人利用AI制作足以误导公众的虚假影像,冒充真实人物或真实事件。
难道不应该受到约束?
当然应该。
技术越强大,越需要重视使用技术的人所承担的责任。
否则,所谓创作自由,就可能变成侵犯他人权利的借口。
从这个角度看,版权保护、人格权保护、AI内容标识以及必要的内容管理,不仅是在维护行业秩序,也是在保护创作者与公众。
没有规则的野蛮生长,不一定能长出森林;有时长出来的,只是一片互相缠绕、争抢阳光的荆棘。
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另一面。
监管同样存在如何合理实施的问题。
一家成熟影视公司,有专业法务、有备案人员、有技术团队,可以较从容地承担相应的合规成本。
而一个刚开始学习AI制作的普通人,可能只有一台电脑,甚至还没有稳定收入。
如果规则过于复杂,操作流程不够清晰,信息获取成本过高,小创作者便可能遇到较大的实际困难。
那么,本来用于维护行业秩序的制度,在执行中会不会无意间形成新的门槛?
这个问题也值得认真研究。
这不是反对监管。
恰恰相反。
正因为我们希望监管真正发挥作用,才更应该关心规则的明确性、执行的合理性,以及普通创作者能否负担得起合规成本。
该保护的权益要保护。
该禁止的侵权行为要禁止。
该说明的标准应当说清楚。
而对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创作者,也应在既有法律框架下,尽可能提供清晰、便利的合规路径。
监管不仅要让行业有序,更要让合法的创新能够持续生长。
夫治园者,当去害木之虫,除伤根之草。
但若只许一花独艳,纵满园锦绣,又何来万紫千红?
好的文化治理,不是消灭差异,而是在明确的规则之下,为多样化创作创造更加稳定的环境。
真正的春天,需要阳光,也需要土壤。
还需要让每一株有生命力的植物,拥有合理的生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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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算法围城:旧时代有影视寡头,新时代会不会有数字地主?
现在,我们终于来到了这篇文章最重要的问题。
当人人都能拍短剧时,谁决定这些短剧能不能被看见?
表面上看,答案很简单。
观众喜欢,就能火。
观众不喜欢,就没人看。
但现实中的文化传播,往往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观众首先得有机会看到一部作品,才能决定自己喜不喜欢。
而在互联网平台上,这个“有没有机会看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推荐机制有关。
今天,短剧平台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它们提供内容分发渠道,聚集大量用户,通过技术手段将作品推荐给可能感兴趣的人。
这是一种有效率的组织方式。
没有平台,很多普通创作者即使制作出了作品,也未必有机会触达如此庞大的观众群体。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平台没有价值。
平台有价值。
算法也有价值。
但我们必须继续追问:
当一种技术既能帮助作品找到观众,又能决定哪些作品更容易进入观众视野时,它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文化生产的方向?
答案值得警惕。
比如,一个普通创作者,精心制作了一部反映城市务工者生活的AI短剧。
故事并不狗血。
没有三秒钟一次反转,也没有五分钟一个巴掌。
它只是慢慢讲述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另一边,一家公司运用成熟的生产流程,大量制作节奏紧凑、不断反转的爽剧。
如果推荐机制更容易奖励前几秒的点击表现、完播表现和短期互动,那么哪一种作品更容易迅速获得流量?
未必每次都有相同答案。
因为算法机制并非单一,平台也可能主动扶持优质内容。
但我们确实需要警惕一种可能:
创作者为了被看见,不断迎合既有的流量偏好。
于是,故事越来越像。
人物越来越像。
冲突越来越像。
到最后,看似是创作者在决定内容,实际上,流量反馈正在反过来塑造创作者。
这便涉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生产资料的变化,不会自动带来生产关系的平等。
过去,想拍电影,可能需要掌握摄影棚、资金与发行渠道。
今天,AI让摄影棚的部分功能变得更加容易获得。
但算力、模型、版权资源、平台入口和流量分配,依然是重要的生产与传播条件。
谁掌握这些条件,谁便可能在产业链中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个不太文雅、却很形象的比喻:
过去的文化地主掌握摄影棚,未来的数字地主,或许只需要掌握推荐算法。
当然,这里的“数字地主”只是比喻,并不是严格的经济学分类。
我们不能因为平台拥有算法,就把所有平台一概视作垄断者。
更不能忽视平台之间的竞争,以及算法帮助小众作品寻找受众的积极作用。
但这个比喻提醒了我们:
技术普及以后,权力并不一定消失。
它可能只是换了一种存在形式。
从设备,转移到了算力。
从摄影棚,转移到了平台。
从发行许可证和院线排片,部分转移到了流量推荐机制。
这是一种值得持续研究的变化。
而且,AI时代还有一个新的矛盾。
过去稀缺的是内容生产能力,现在越来越稀缺的是人的注意力。
一部短剧的制作成本可以降低。
但观众一天仍然只有二十四小时。
你可以让AI一天生产一千部作品,却不能让一个人一天拥有一千个小时。
于是,当内容大量增加,争夺观众注意力的竞争,反而可能更加激烈。
这时候,平台的推荐规则、创作者的议价能力、商业收益分配机制,就不再只是企业内部的经营问题。
它们也会影响整个文化生态的面貌。
我们应该追问:
创作者是否拥有清晰的收益规则?
作品是否存在合理的申诉渠道?
平台能否为优质但暂时缺少流量的作品,提供更多被发现的机会?
不同规模的创作者,是否拥有公平参与竞争的基本条件?
这些问题,看起来没有“战神归来”那么刺激。
却可能决定未来十年,究竟还有多少普通人愿意继续讲自己的故事。
因为人民文艺真正的进步,不只是人民可以生产作品,还应该包括人民拥有合理的传播机会,并能够从自己的劳动中获得应有的回报。
摄影机可以普及。
可放映厅的大门,不能永远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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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未来十年:AI短剧会迎来怎样的三种命运?
讲到这里,或许有人会问:
照你这么说,AI短剧的未来到底是好是坏?
我的回答是:
不能简单地说好,也不能简单地说坏。
因为历史从来不是沿着某一条预先写好的剧本前进的。
技术发展、市场竞争、制度安排、社会需求和创作者的实践,会共同影响行业的走向。
未来究竟怎样,没有人能够提前给出确定答案。
不过,我们不妨做三个设想。
第一种未来:机器日夜生产,人类疲于观看
这是一个内容极度丰富,却未必真正繁荣的时代。
AI生产成本继续下降。
各个平台上的短剧数量不断增长。
今天十万部。
明天二十万部。
后天呢?
只要有算力、有模板,就能继续生产。
观众刚看完一个战神,马上出现十个战神。
刚看完一个千金复仇,转眼又来一百个千金复仇。
作品数量越来越庞大,故事却越来越相似。
观众甚至不必主动寻找内容。
算法便根据已有的偏好,不断推送类似作品。
看得越多,推荐越相似。
推荐越相似,人的选择又可能越来越局限。
结果是什么?
我们拥有了无限的文化商品,却未必拥有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
这不一定是技术的失败。
更可能是技术效率与文化质量之间出现了失衡。
机器可以源源不断地生产内容。
但真正的艺术创造,仍然需要观察生活、理解人性、积累经验和进行判断。
这些东西,不会因为生成速度提高,就自动变得更加深刻。
第二种未来:平台越来越大,创作者越来越小
这是一种值得警惕的产业集中化情景。
AI制作工具不断进步,但优质模型、算力资源、成熟IP与流量渠道,可能进一步向实力较强的机构集中。
大型机构能够持续投资,批量测试作品,迅速调整生产流程。
普通创作者虽然也能制作短剧,却可能越来越难获得稳定收入。
为了竞争,他们不得不更加依赖平台激励和商业合作。
最后,一个看似人人都能参与的行业,可能形成新的分工:
少数企业掌握关键资源与发行渠道。
大量小团队负责快速制作。
创作者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却未必拥有相应的议价能力。
这种局面如果发展到极端,便会出现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
AI原本被期待用来降低创作门槛,结果却可能让一部分创作者陷入新的依附关系。
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
技术竞争、开放工具的发展、多平台分发和合理的行业规则,也可能抑制这种集中趋势。
历史并非只有一条道路。
第三种未来:人民真正走向镜头,百花终于有机会盛开
这是我最愿意期待的一种未来。
AI工具继续普及,普通创作者获得更加方便、更加低成本的制作条件。
版权保护和行业规范逐步完善。
平台之间形成更健康的竞争。
优质作品获得合理的传播机会。
创作者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可持续的收入。
而最重要的是,越来越多过去没有机会参与影像生产的人,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想象一下。
一个生活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退休工人,利用AI,把自己经历过的工厂生活拍成一部时代短剧。
一个在广东打拼多年的普通家庭,把三代人的迁徙与奋斗,拍成一部属于自己的家庭史。
一个乡村教师,把几十年的教学经历和一代代孩子的成长,拍成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
一个年轻创作者,不必拥有巨额投资,也能尝试此前难以实现的奇幻世界。
一个小城市的编剧,可以凭借扎实的剧本与独特的审美,找到真正喜欢自己作品的观众。
这些都只是对未来的想象,并不意味着它们一定会发生。
但我希望,技术进步能够为这样的创作提供更多现实条件。
到了那一天,AI短剧或许不再只是廉价的爽剧生产方式。
它可能成为记录社会生活、保存地方记忆、表现普通人命运的一种新的文艺形式。
而真人影视、传统动画与AI影像,也不必陷入你死我活的争斗。
它们可以各有优势,各自发展。
有人坚持真实摄影的质感。
有人喜欢真人表演的细腻。
有人偏爱动画的自由。
也有人愿意探索AI影像独特的表现方式。
不同的艺术形式,在实践中竞争,也在竞争中相互借鉴。
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或许才真正有资格谈论:一个属于新时代的大众文艺春天,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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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终章:文艺的春天,不在机器里,而在人民中间

写到这里,这个系列也该结束了。
从《论红果短剧的人民史观》,到《再论红果AI短剧的人民史观》,再到今天这篇文章,我始终想回答一个问题:
当技术不断改变文化生产的方式,普通人究竟能够从中获得什么?
第一篇,我为那些被嘲笑的短剧观众说话。
因为我始终认为,一个在生活中辛勤奔波的普通人,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娱乐。
他不必先读懂康德,才能打开手机。
也不必先研究电影美学,才配获得二十分钟的快乐。
第二篇,我讨论AI给普通创作者带来的可能性。
因为我相信,故事不只存在于专业编剧的书房里。
工厂里有故事。
田野里有故事。
出租屋里有故事。
医院走廊里有故事。
千万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里,同样蕴藏着值得书写的悲欢离合。
而到了第三篇,我想说的其实更简单。
人民不仅应该有权看故事、有机会讲故事,也应该有机会让自己的故事被别人看见。
这三个层次,构成了我对AI短剧人民史观的一种理解。
但我要再次强调:
人民史观,不是给所有流行文化贴上一张高尚的标签。
更不是因为某种作品拥有几亿播放量,就认定它天然具有进步性。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历史。
而文化生产,本身也是社会实践的一部分。
因此,判断一项技术有没有推动文艺进步,不能只看它生产了多少内容。
还要看它是否扩大了人的创造能力。
看它是否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看它是否使更多普通人能够参与文化创造,并合理分享文化生产的成果。
技术的价值,不仅在于它能替人做多少事情,更在于它能帮助人实现多少过去难以实现的创造。
回望历史。
从古代的说书人,到乡间的皮影戏。
从戏台上的锣鼓,到电影院里的银幕。
从广播电台,到电视机。
再到今天,每个人口袋里的手机。
讲故事的工具,一直在变化。
讲故事的人,也一直在变化。
可人为什么需要故事?
因为人不仅需要吃饭、穿衣、劳动,也需要理解世界、表达情感、保存记忆和想象未来。
人们在故事里寻找慰藉。
在故事里理解他人。
也在故事里认识自己。
这就是文艺在人类生活中长久存在的原因。
而AI,不过是这条漫长道路上出现的一种新工具。
我们当然不必把它妖魔化。
但也不必把它神圣化。
机器终究是机器。
它可以模仿人的声音,可以生成逼真的面孔,可以在虚拟空间里搭建恢宏的宫殿。
可它不能代替真实的人,去经历真实的社会生活。
一个农民,知道土地为什么沉重。
一个工人,知道机器为什么轰鸣。
一个母亲,知道孩子深夜发烧时,等待天亮的时间有多么漫长。
一个在异乡漂泊二十年的人,知道故乡两个字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些经验,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获得的。
技术可以帮助他们表达。
却不能取消他们作为生活主体的意义。
人间的悲欢,终究要从人间寻找。
我常常想,未来的某一天,或许会出现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坐在自家院子里。
夕阳照着院墙,树影落在石桌上。
他的孙女打开电脑,问他:
“爷爷,你年轻的时候,究竟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老人想了想。
说起第一次离开家乡。
说起第一次进工厂。
说起年轻时认识的朋友。
说起那些已经远去的亲人。
孙女把这些故事整理下来,借助AI生成一幕幕画面。
于是,几十年前的街道重新出现。
早已拆除的老厂房重新出现。
记忆中的自行车、老式收音机、拥挤的宿舍,又一次出现在屏幕上。
老人看着看着,忽然沉默了。
过了许久,他轻轻说了一句:
“那时候,我们就是这么过来的。”
这不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没有千军万马。
没有帝王将相。
甚至可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剧情。
但它记录了一个普通人真实走过的一生。
这当然只是我的想象。
可如果AI真能让越来越多这样的故事被保存下来、被讲述出来、被更多人看见,那么我愿意相信,它确实有可能为大众文艺的发展打开一扇新的门。
因为历史不仅属于那些被写进教科书的人。
也属于那些默默劳动、生活、奋斗,却很少留下名字的普通人。
历史由人民创造,文艺也不应忘记创造历史的人民。
所以,我们究竟应该期待一个怎样的AI短剧时代?
我想,不是一个机器日夜不停生产同一种故事的时代。
不是一个创作者只能围着流量公式打转的时代。
也不是一个普通人的思想与经历,只能充当廉价素材的时代。
我们期待的,是技术有活力、创作有空间、市场有秩序、劳动有尊严、作品有差异的文化生态。
有通俗娱乐,也有严肃思考。
有商业成功,也有艺术探索。
有成熟公司的精品制作,也有普通创作者的大胆尝试。
有令人热血沸腾的幻想,也有令人久久难忘的现实。
所谓百花齐放,不是机器开出千万朵相同的花,而是千千万万个普通人,终于有机会种下属于自己的那一朵。
至于这些花能不能迎来真正的春天,不能只靠技术专家,也不能只靠某一家平台。
它需要创作者的实践,需要观众的选择,需要市场机制的完善,也需要合理的制度保障。
更需要我们始终把人的创造力、人的尊严与人的文化需求,放在技术发展的中心。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第一篇文章里的那句话: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如今看来,这话虽然痛快,却还可以往前走一步。
因为真正值得追求的,不只是人民喜欢什么,我们就让人民看什么。
更是让人民有机会创造,让不同的作品有机会接受实践的检验,让文化生活在丰富多样的表达中不断发展。
人民不应只是文艺的消费者,也应当有机会成为文艺的生产者、创造者与受益者。
这才是我理解的人民文艺。
夫文艺之道,根在生民;器虽日新,道不离人。
昔日人民观戏,今朝人民造戏。
他日百花齐放,愿不独有帝王将相之华章,亦有市井巷陌之悲欢。
机器能造万千影像,不能替人民创造历史。
算法能算亿万人之喜好,不能替亿万人决定何为值得讲述的人生。
愿技术不负创造者,愿文艺不忘来时路。
愿每一个认真生活过的人,都有机会留下自己的故事。
愿每一个值得讲述的故事,都有机会被世界看见。
——《红果短剧的人民史观》三部曲,至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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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与说明
1. DataEye研究院《2026上半年AI剧漫剧数据报告》,2026年7月27日发布。文中22.19万部、1055部及0.48%为抖音端原生AI剧漫剧统计数据,不代表红果平台独立上新数量。
2.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管理提示(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2026年6月25日发布,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6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2026年7月30日公布,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4.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文系作者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视角,对AI短剧产业、文艺创作与大众文化发展所作的个人观察与思考。文中未来场景属于假设性畅想,不作为现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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