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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扬:“九段线”法理含义需重新表述

文扬 · 2014-04-05 ·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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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菲律宾向国际仲裁法庭提交了正式诉状,指控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违反海洋法公约。

  南海问题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又被提出来了。

  表面上看,此事暂时难不住中国。由于中国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就选择了不接受强制仲裁,所以中国也就不会被拖入菲方启动的这一仲裁进程。这也意味着,即使最终国际法庭判决菲方胜诉,对于中国也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中国马照跑舞照跳。

  但此事对于中国的不利影响还是存在,中国无所作为我行我素的态度,难以避免越来越被动的局面。

  多年来,中国方面一直没有放弃为这条独一无二的海疆线寻求国际海洋法依据的努力,很多人希望中国单靠法律争辩也能赢得胜利,无论打不打官司,中国都可以在国际海洋法条文和案例中找到自圆其说的论据,证明中国1947年划定的这条线也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和精神。

  没有具体的官司,大家各说各话,学术研讨,怎么都好说。而一旦有了实际的判例,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不难预测,国际法庭这一次很可能会借菲方告状这个机会,明白无误地给出针对“九段线”的法律意见。

  最低程度,这将终结中国为“九段线”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内寻求法律地位的所有努力。

  所以,中国现在不能无所作为。如果中国料定了国际法庭的判决结果于己不利,就应该提前表明立场,将这个问题主动移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法律框架,重新表述“九段线”的法理含义。

  笔者不是法律专家,“九段线”究竟应该如何定义,不便妄言。在此仅就为什么“九段线”必须走出海洋法公约框架、回归其更基本的国际法原则,做一个简要的讨论。

南海九段线示意图(资料图)

  南海九段线示意图

  问题一:“九段线”有可能在海洋法公约中站住脚吗?

  中国政府于1947年划出这条断续海疆线,主要是针对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南海诸岛的一个主权宣示,当时的词叫“地图辟疆”。在当时的形势下,从国内方面看这是合理合法的主权行使,从国际方面看这是合理合法的法律实践,没有任何问题,也得到了包括周边国家在内众多国家的默认和支持。

  设想一下,如果自此以后的国际法实践沿这个方向发展——沿海国的海洋划界首先考虑历史情况,首先承认先占者的历史性权利,根据岛屿分布划出周边的历史性水域,那么,中国南海断续海疆线这一实践不仅不会引起争端,反而会成为被各国争相援引的成功先例。

  当然,现实并不是这样。国际法的形成和演变是力量博弈的结果,在这一全球大博弈中,占有历史优势的老大帝国向来不占力量优势。一方面,刚一诞生就要求平等权利的新兴国家是大多数;另一方面,新的变革总是带有“打土豪分田地”的精神取向。

  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次大的制度变革,主要体现了发展中沿海国新兴的海洋权益要求,当然不会特别照顾老大帝国的历史性权利。据上世纪70年代参加公约谈判的外交官回忆,中国当时无条件支持200海里经济区,主要是出于反对美苏超级大国霸权的考虑,对那些于己不利的地方,根本就没有算清楚,等到后来想明白了,也骑虎难下了。(见凌青回忆录《从延安到联合国》)

  现在看来,当年为反霸举起的石头,后来也砸了自己的脚。在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虽然不是霸权国家,但由于独特的历史主张,客观上让自己成了周边沿海国的“反霸”对象。正因为从一开始中国就没有站对位置,没有坚持将历史性权利、历史性水域单独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加进公约当中,将自己的特别利益有效保护起来,才导致了今天这个不利结果。

  所以,现在反过来寄希望在这个“反霸”色彩强烈的公约中找出法律空间,让古老的“九段线”重新站住脚,恐怕是太晚了。

  问题二:没有“九段线”问题南海就会太平了吗?

  归根结底,南海问题不是简单的海洋划界问题。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是基于最古老的国际法“先占”原则之上的一个主张。正如当时被委任为内政部接收南沙群岛专员的地理学家郑资约所言:“依照国际公法与惯例,凡新发现之岛屿,其住民系何国民,即证明其主权属于何国,今该群岛中全为华人,其主权应属于我,自无置辩之余地矣。”这个事实,是南海问题最核心的部分,先于所有其他问题,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本无关。

  假设当年没有划这条海疆线,再假设后来的海洋法承认群岛周围的历史性水域,那么,根据一般的国际法实践,中国政府在面对外国对岛礁领土的侵占时,应该如何应对呢?可以想象,无论哪届中国政府,早晚还是要划出一条将南至曾母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包括进来的U型线!

  当年针对的是法国占领南沙的“九小岛事件”等侵占行为,现在面对的是周边国家更为严重的侵占,还有大国在此地区的战略布局,形势之严峻比之当年有过之无不及,若不画出一条既包括了全部岛礁、又包括了毗邻水域、还体现了历史性权利的海疆线,中国如何自卫?

  这个出于捍卫领土主权和历史权利的自卫行为,与海洋法公约出于经济利益的海洋划界行为,分属两个国际法领域。两者之间可以相互协调,但不可能相互否定。没有“九段线”,因海洋法公约而起的海洋划界大战也一样要在南海打响,南海问题也一样错综复杂,南海也一样永无宁日。有了“九段线”,恰恰可以借此向世界表明,这个海域并不是只有海洋划界问题,自始至终一直就有中国对固有领土合法自卫的问题!对于中国来说,南海是两个法律战场,不是一个!

  综合上述,“九段线”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没有法律依据这个问题,在中国方面就不必再谈了。中国不终结这个问题,国际法庭早晚也会终结这个问题,菲方这纸诉状制造的结果,一定是一个进一步加强海洋法效力、进一步弱化历史性权利的判决。等到判决出来之后中国再另找说辞,那就太被动了。

  “九段线”当然合理合法,但法律基础不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在更基本的国际法原则上。如何避开海洋法公约的陷阱,回归更坚实的国际法高地,就是中国当下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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