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应该可以给刘源上将一个公道了吧?
在新浪网中国正义论坛的博客中,我看到了题为《刘源:人民和历史可以体谅刘少奇了》的一篇转载文章(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289d5e30102vxy5.html)
就在这篇文章中,有如下内容:
【1972年,刘源他们给毛主席写信,希望见爸爸妈妈。8月16日、17日,中央专案组传达了毛主席的两条批示:父亲已死,可以见见妈妈。
“多少年来,我们找爸爸,怀着一线希望拼命找,没料想爸爸已死去三年了。我们没有眼泪,只有切齿的仇恨。”这,是当时孩子们的心境。
8月18日,几个孩子第一次去监狱看妈妈。他们了解到,“九五”之后,林彪判了母亲死刑,是毛主席的一句“刀下留人”才救了她一命。王光美神情麻木,腰都直不起来,见到长大了的孩子们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没想到你们能活下来。”
此后的许多年,几个孩子访踪追影,多方打听父亲的死因。1969年11月13日深夜,河南开封的一个火葬场接到通知,说有一名“烈性传染病人”要半夜火化。火化单上,姓名:刘卫黄;职业:无业;死因:病死。家属签字处写着:儿子刘源。】
看到上列内容中的这些情节,我想,大家都很容易产生这样一个疑问:1969年11月13日深夜,刘少奇的尸体已经送到了火葬场;家属签字处写着:儿子刘源。那么,这里所谓家属签字处的刘源,难道会是1972年,给毛泽东写信,并且【多少年来,我们找爸爸】的刘源吗?
由此可见,家属签字处的刘源,无疑就是冒名顶替的“刘源”了。
“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致死” ,这在“1980年5月8日,决定彻底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中,早就成了定论,特别是在十一届六中全会的那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后,更是成了铁案。
至此,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说在审判“四人帮”的时候,因为还需要打着毛泽东的旗号,从而还不便于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的话,那么,在1980年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之后,在那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后,特别是在数十年之后,刘少奇之子刘源已经成为共和国上将的情况下,对于那些不仅把刘少奇迫害致死,并且还要冒名顶替、毁尸灭迹的罪大恶极者的犯罪具体情节,为什么至今还不能公之于众呢?
历史应该可以给刘源上将一个公道了吧!?否则的话,刘源上将军其情何以堪啊?
然而,在我这个普通百姓看来,刘源上将军这个并不过分的愿望,恐怕是永远也实现不了的了。这是因为:当年,刘少奇专案组的组长周恩来至今并没有说话,并且,也永远不可能再说话了。
至此,我还有一句不得不说的话是:也许正因为周恩来至今并没有说过与“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有关的话,所以,人们至今才没有看到,有关方面为中国人民深深敬爱着的周总理,召开过那怕是一次的纪念大会。这究竟是应该奇怪呢?还是属于特色的正常呢?就让历史去评论吧。否则的话,恐怕就又要被“妄议”了。
最后,我不禁又想到的一件事是:1972年时的刘源,不仅能够给毛泽东写信,并且还能够很快就得到毛泽东的批示。这在邓小平彻底清除那“三种人”的时候,那“三种人”的家属们会有这样对待吗?……
秦川牛
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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