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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和和楼观光之死

比雷更雷的人 · 2016-02-23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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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和的死,是楼观光直接判决的;楼观光的死,和王孝和直接有关。他们形成一个怪圈,而他们两人的真实身份,由于刻意回避,现在还都是一个谜。

  王孝和是早年上海工人运动的著名领导人之一,1948年由国民党上海特刑庭第一民庭审理,9月执行死刑判决,审判长是楼观光。他的英勇事迹被编成多种书籍和宣传资料,广为流传,是全国著名的英雄人物。但是1965年后,王孝和的名字淡出人们的视野,至今依然。

  1964年10月,当时文化部一位主要负责人写信给上海市委宣传部,谈及在中国革命博物馆里陈列有王孝和的材料,但根据传闻,王孝和被捕后曾经动摇,且写有自首书,后虽又推翻,但亦属变节行为。为此,中国革命博物馆现已暂行撤下陈列的王孝和材料。

  为了弄清真相,要求上海市委宣传部协助查明,并提出对在陈列中如何处理王孝和问题的意见。收到来函后,上海市委宣传部草拟了一份向市委的请示报告送给了时任市委候补书记、分管宣传工作的张春桥。张春桥在这个报告上批示说:“王孝和不是一个值得在全国宣传的英雄人物。这些年宣传得过分了。但是,突然改变又会引起很多麻烦,可否建议只在杨浦电厂、上海市工人文化宫保留已陈列的资料,其他地方都不再陈列。”

  1965年3月,根据市委宣传部的请示报告,上海市委向中央报送了《关于王孝和事迹的宣传问题的请示》,提出“今后不再宣传王的事迹”的意见。中共中央的中发(65)199号文件,批复同意上海市委的意见。从此,停止了所有对王孝和的宣传。另外,张春桥还下令立即撤去上海市工人文化宫长期展出的宣传王孝和事迹的展品。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王孝和烈士的家属和有关单位为了恢复“王孝和事件”的历史原貌,从不同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重新宣传王孝和烈士事迹,后因“种种原因”被搁置多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88年9月2日函复上海市委:“中央同意你们关于恢复宣传王孝和烈士事迹的意见。《中央关于今后不再继续宣传王孝和事迹的通知》(中发[65]199号)随之失效。”

  一般认为,是张春桥抹黑了王孝和。我们看到,王孝和是全国性的英模人物,不是张春桥想否定就可以否定的,而上海宣传部门也是受到其他渠道的压力后,作出了暂停宣传的处理意见,得到了中央的批准。

  那么王孝和烈士是否真的变节?国民党末代检察长杨兆龙,在解放后的交心材料中,曾提到王孝和案件,一般认为他当时就知道王孝和是地下党员,后来做了澄清,说不知道王的地下党员身份。因为按照组织纪律,地下党员被捕,是不能承认党员身份的。所以当时在国民党司法部工作的杨兆龙,“按道理”是不能“确定”知道王的地下党员身份的。

  他的女儿杨黎明医生改革开放后忆述道:“我父亲到解放后才知道王孝和是中共党员。在思想改造时他说到了此事的经过。知晓内情的中共南京地下党学委书记、时任东吴法学院思想改造组组长的王明远同志,专为此事到我家找我父亲。当时我和我弟弟均在场(我那时是清心女中高一的学生)。王明远问我父亲:你这次思想改造所写的材料有没有夸大的成分?我父亲说:没有。王明远说:我看有。你的材料写了你的两个‘错误’,一是蒋介石请你吃饭,你是南京政府的高官,蒋介石请你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你写它干什么?二是王孝和的事情你写它干什么?我父亲说:‘我当时不知道王孝和是中共党员,我要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知道他是共产党员的话,我即使掼掉乌纱帽,也要设法救他。所以我现在感到内疚。’王明远说:‘王孝和是蒋介石要杀的人,你就是掼掉十顶乌纱帽,也救不了一个王孝和。’他明确地对我父亲说:‘王孝和的案子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干嘛要去提起?’这是他们的原话。当时我父亲也没多想王明远这番话的深意。”

  杨黎明说:“我父亲在司法行政部刑事司,该部属司法院管辖。特刑庭存废由立法院决定,业务归司法院管。特刑庭的案件是秘密拘捕、秘密审判、秘密判决。但特刑庭的案件最后要经司法部会签。当时我父亲觉得何以一个工人破坏发电厂案要如此重判,曾想问一问,但下面一位科长说:‘这可能是他们内部的派系斗争,不用去管,也管不了。’”

  概括一下杨兆龙反映的史料,说杨兆龙知道王孝和的党员身份,看到王孝和判刑过重,曾主动提出质疑,但遭到压力,最后在呈交司法部会签的死刑批复上也签了字。建国后曾提到这种事,却收到“封口令”。

  杨兆龙后来因为此事,被扣上一顶屠杀革命烈士的罪名,受过打击。杨兆龙和王孝和案关系不大,真正有关系的、最后受牵连死于此案的,是楼观光。楼观光曾任国民党中央特种刑事法庭庭长,作为上海特刑庭第一庭庭长,亲自审理了该案。

  国民党中央特种刑事法庭,成立于1948年4月,是国民党专门用来审理政治犯的,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曾任江西高等法院检查长、甘肃高等法院院长的楼观光,是国民党中央特刑庭第一任庭长兼总检察官。如此重要的一个部门,关于特刑庭的记载,却非常少;关于楼观光的记载,更是可以忽略不计,略显讶异。1957年(或58年)楼观光在家乡浙江诸暨小砚石村学校公审后被枪决,《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等对此有简短报道。90年代,《钱江晚报》对楼观光被捕做过通版的回忆。

  国民党退守台湾后,特刑庭庭长楼观光却失踪了。他的动向,一直被关注。我党注意到楼在家乡独居的老婆,每天必取一份《浙江日报》,但并没有采取行动。某天此处失火,楼观光突然跑出来,原来自50年6月后,他一直隐居在家中夹墙。此事被逐级汇报,中央派了杨志调查,楼被拘押。楼被捕后,坚称曾利用职务便利,救过高层的周、刘。王孝和家属不断告诉,迫于压力,中央决定枪决楼观光。

  那里的村民清楚记得楼被枪决的一幕。楼被两个背长枪的战士押解,由外陈火车站下车,步行5里至家乡小砚石学校,举行了公审大会。举行公审会时,楼被单独一人扔在学校厨房的大水缸边,没有人看管。村民回忆他的脑袋特别大,肤色非常白。公审会开完,楼被押到学校操场边的茶叶地,有战士拿短枪朝他太阳穴开了一枪,脑浆四溅。当时陪绑的有邻村西山下的一个反动分子,枪决后战士留下楼的遗体,押解那个反动分子走了。楼的老婆哭着把击碎的脑壳一瓣瓣拼起来,用手把脑浆舀进脑壳里。

  王孝和的死,是楼观光直接审理的;楼观光的死,和王孝和直接有关。他们形成一个怪圈,而他们两人的真实身份,由于刻意回避,现在还都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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