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下放干部沈浩离开了我们。他死在哪里?死在“中国改革第一村”小岗村。为什么死在小岗村?因为他为了一个单干了30年却仍然贫穷、某些人要将此村树“单干典型”,自己不得不在那里耗费了自己宝贵的6年,最后连生命都没了。
如果小岗村自己能发展的好,还要沈浩长期呆在那里吗?当然不用。小岗村为什么就没有像其他保存了村集体的村领导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呢?因为,单干,使人自私,也就是小岗村前任村长严俊昌所说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这样的心,还能有好村干部吗?当然不可能。单干也使规模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都不可能,其结果,当然就如小岗村民2009年11月9日对新华社记者所说的“2003年全村人均收入只有2000元,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村集体欠债3万元,人心涣散,村里连续多年没有选出‘两委’班子,村里乱建房、乱倒垃圾普遍,环境很差。这与‘中国改革第一村’的名气相比十分不相称”(新华社全文(人民网):第一页: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387/10339054.html
沈浩是一个好干部,只是他死在一个不值得的地方。他其实就是累死在那里的。
令人欣慰的是,其他一些当初搞“单干”但结果不理想、后来又顶着压力重返农村集体道路而共同致富的江苏的华西村,天津的大邱庄,北京的韩河村、窦店村,黑龙江的兴十四村,湖北的洪林村,大连的后石村,河北的周家庄乡、河南的刘庄、南街村,广东的崖口大队,浙江的藤头村、望海岗,四川的宝山村,江西的进顺村等村集体,与实行单干的广大农村不同的是,
这些事实说明,改革还是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不同形式的经济实体共存、相互竞争、相互取长补短。
凭我个人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
当初农村改革搞一刀切的家庭承包制所带来的广大农村的贫困现状,对目前的国有企业改革也有借鉴作用。现在有些人,以为把
我们不仅不能将国企彻底私有化,相反,必须通过对重要经济领域如交通、通讯、能源、医疗、教育等行业的掌控,确保这些公共服务领域不被少数财阀控制,为全民提供价格低廉的优质服务,同时也能确保企业员工的工作不被资本家随意剥夺。要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的优势,认真贯彻国企员工企业主人翁地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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