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稀土引发的争论已经从产业经济延伸到了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等诸多上层建筑方面。中国是稀土生产大国,却不是强国,甚至丧失了稀土产业国际话语权,许多年来,在对外贸易中,我们珍贵的稀土却是以白菜价来卖。好在如今上边总算整明白了,终于在稀土出口方面采取了一些收缩措施。
没想到如此一来,以美国为首的列强就不干了,跳起来拼命指责中国。就连小日本也跟着美国佬就稀土问题向中国施压,强调要求中国继续放宽稀土出口限制。
小民最近正在埋头学法律,发现自从2001年12月11日起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近些年来在WTO的云团笼罩下,一些明摆着的法律条规也早被许多国人淡忘了。比如,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原文“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条规写得明明白白的啊!这是我自己家的事情,我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我就可以这样做。
何况,对于WTO协议在我国国内法中的效力和适用问题,以及WTO协议与我国国内法发生冲突时谁优先的问题,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明确确立过“条约可以在中国直接适用,条约优于国内法”这样的所谓原则。
因此,对于稀土,请别拿WTO来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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