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成为诈骗,缓行限售股解禁
创业板将在10月30日后迎来首批解禁“原始”股东。统计显示首批创业板27家公司合计有11.94亿股限售股将解禁,解禁市值高达333.18亿元。将产生34位解禁股份市值超过1亿元的“解禁亿万富翁”。 就是说“创业者”不创业,立即可获得进30倍的暴利!为了尽快解禁套现,创业板公司高管辞职之风越刮越猛,目前已经有40多名创业板高管辞职,这还不包括个别高管通过董监事换届选举而“隐性辞职”。
以高回报非法募集资金的犯罪,法院有不少判处案例。以创业名义发行股票随即又抛出原始股票获取暴利的,法律没有认为是犯罪,只是因为它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集资致富与非法集资诈骗,实质上又有何异?一个是用“高回报”诱骗,一个是用“创业”做幌子。如果真的是需要社会提供资金支持创业者创业,为什么这些创业者拿到资金后,竟抛出他们持有的股票,不支持自己创业,甚至辞职不干了?这种用“创业”名义使自己的公司上市,然后“金蝉脱壳”拿着“上市红利”飞了,与骗子诈骗钱财有何实质区别?
这是我们创立创业板的目的吗?
这是创业、还是以“创业”之名谋取暴利?
这是国家法规应该支持的“股市”吗?
我认为,对这三个问题,应当作否定的回答。
因此,我紧急向当局提出:
为防止创业板成为骗去财富工具,原有的限售股解禁规定,先缓行,再行讨论修改,使之服务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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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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