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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春,山东省莒南县坪上镇坪上一村,村支部书记大会宣布“根据镇政府的规划,拆除我们村靠岚济公路北侧的七十余户住宅盖沿街楼。每间房屋补偿800元,由被拆迁户自行拆除。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应将该幅土地征为国有,由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拍卖。这样,我们村的村民就不一定能买到了。因此,我们自己决定只卖给本村村民”。实则不然,挂牌、拍卖,卖的再多,归了国家和集体。以多少价格和数量卖给谁, 由村支部书记说了算,卖的再少,不过是少了集体和国家的。我们这些被拆迁户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县信访局电话通知坪上镇党委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到场时说,“拆除你们的房屋盖沿街楼, 是镇政府聘请山东省设计院设置的”。我们说“那也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县信访局将此事转评上镇党委处理,而我们一直得不到答复。
2007年5月23日 ,坪上镇党委、政府组织其两机关及所属管理区大批干部进村。坪上镇镇长王凤宝(现任莒南县广播局局长)和镇党委副书记王厚青(女),在村两委办公室坐镇指挥,先推倒了不少被拆迁户的院墙,限期所有被拆迁户六天内搬迁。 5月27日 下午,我问到我家拆迁的镇领导“为什么还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拆迁?”镇领导说“拆—迁、拆—迁吗,你好好理解理解这两个字,是拆在前。就是先拆,补偿安置问题,你去和你们村领导谈”,接着就推到了我家东院墙。我向前阻拦,他们把我的两只胳膊扭到身后,又打电话让派出所的人把我带到村两委办公室。我问在场的评上镇镇长“为什么我提出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和你们商议,就把院墙给推倒了,是土匪吗?”镇长说“别说得怎么难听,其他不少被拆迁户的院墙不也是先被推到了吗,这也算是正常了,你不要怨他们,是这里让怎么干的”。第二天早晨(即 5月28日 )又推到了我家南院墙。我急忙去了临沂市信访局,市信访局写信转莒南县信访局处理。县信访局又写信要我交坪上镇党委处理。我问这位接访人员“这就是坪上镇党委、政府实施的强制拆迁,怎么还让它处理?”这位接访人员说“你要告坪上镇党委、政府啊******?就是你们村******。我是帮你出点子,你们村是拆迁主体,这事你告到哪里也得坪上镇党委、政府处理。你明天要在早八点镇党委、政府上班时,把这封信交给分管信访的书记。一定要说清楚,只是要求合理的补偿安置,不是不服从镇政府的规划”。可就在这个第二天早晨(即 5月29日 )7点,坪上镇党委王副书记(女)带领几十人抓住我母亲后,用挖掘机推到了我家房屋,家具及财产也砸在里边。我患高血压、冠心病多年的八十岁老母亲当场昏迷。在场的人急向我母亲的口袋里掏药抢救,王副书记却对在场的我二妹妹说,“你一点也不孝顺,您妈妈都死过去了,你还待那儿争执”。待大部分人散去后,我外甥刚拍了两张照片就被他们发现了。几个人前去抓我外甥时,我外甥便扔下摩托车跑了,他们又打电话让警察把摩托车推到派出所。
我们村支部书记在他姨夫任前任书记期间,曾廉价购买了我们村集体靠公路南侧的多套房屋,其区位及成新远不如我们许多被拆迁的房屋。可他的一套转手可卖到二十万元,而我们的房屋在:一没有经评估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没有经行政裁决或法院判决,每间房屋只补偿800元,一套房屋只补偿几千元就被强制拆迁了。社会公平正义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虽然还留了一间正房和两间偏房让我母亲居住,但把电停了。2007年汛期,我们这里的雨水特别多,其中6月27日、8月10日分别下了十几个小时的大暴雨,县委、县政府都组织到坪上镇抗洪救灾。我家房屋因被推倒未得到处理而没有清理现场,其废墟堵塞了水的流通,屋内进水达膝盖以上。又因房屋是用挖掘机推倒的,留下的一间也被严重损坏,而面临倒塌的危险。我母亲只得冒雨走出屋外,对面公路南的邻居发现后大声呼喊“不要往前走了,路边水深流急”。我母亲便站在院里至雨停后,我二妹妹赶到找人维修了房屋。2008年、2009年汛期, 我家房屋仍多次进水,我二妹妹找镇党委、政府领导解决,他们却不予理睬。我家房屋所处的这幅土地已拆迁三年多了,至今也没盖上沿街楼。这大片废墟沉睡在车水马龙的岚济公路旁,可能有损于某些领导的光辉。2009年3月20日,又强行拆除了我家偏房一间,磊上砖墙把大片废墟挡起来,当地人称这道墙为“万里长城”。可由于墙的高度有限,后又竖起十多米高的大广告牌才达到目的。
(2009年,坪上镇已脱离莒南县,划归临沂市临港产业区,区委区政府设在坪上村)
鲁统森 1596972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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