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这种可笑荒唐的对杀人艺术化观点,我的标题可能更恰当,试想一下,我们革命先烈们为了中国的解放和人民能过上好日子,他们可谓是抛头洒热血才换来我们今天幸福和谐的生活,如果我们任由这些标榜为“砖家”的人对公平正义的随意曲解或误导,我们还谈什么和谐谈什么文明呢?那些把杀人当做艺术(或者说杀人不是弹琴,而弹琴可能会杀人。注:李玫瑾的观点原话是...我说“地湿了是因为天下雨”,你不能说我说“地湿就等于天下雨”,这是逻辑上的错误。), 杀人当做激情表演来为凶人 者开脱罪过,我觉得是对人性的冷漠和对公平正义的践踏,如果我们把这种专家缪论随意扩散并形成一种社会风气那是相当可怕的,大家看到的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呢。每个行业里每个人,都由于生活压力和想不开时而重复本身工作中的机械动作或是习惯,把杀人当做激情,把杀人当做压力的释放,岂不是人人自危了。就像北大教授说的一样,中国成了杀人国了,难道这不是违背我们革命先烈们的殷切希望吗。所以我得出结论,药家鑫不死,对不起革命先烈。
对凶残的容忍就是对善良的罪恶。本是案情明明白白的杀人案件,到了这些专家那里就变成了艺术、激情,我们所说的公平正义变成他们对罪过的开脱。有人还说现代文明不能以暴制暴,要对生命的敬畏,对人性关爱,我们不能再对杀人者处于死刑,并叫喊着废除死刑,这些缪论表面上看很人性很人道,看到罪犯哭天泣地时我们也于心不忍心生怜悯之情,殊不知,这些观点这些缪论就是对我们善良的罪恶。如果对凶残杀人的轻描淡写,我们就会对杀人行为见怪不怪,一旦这种风气泛滥成灾,我们的不愉快或者说想不开时就会把杀人当做游戏,到那时候我们所强调的人性和对生命的敬畏就真成为一句空话了。
为什么法不容情,就是要保证司法的公正,保持人们对法律的敬仰。法律对罪犯的严惩和审判,就是要建立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才能让人口服心服。只有保证司法的公正,我们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对别人生命的敬畏。我们不能把教育的欠缺,生活的压抑当做我们任意杀人的借口。尽管我们社会、家庭、教育有这样那样的不尽人意的地方,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改正,但我们更要明白一个道理,如果我们不能让别人好好活着的时候,我们自己也活不了。这些浅显的道理,我们不会不明白,如果你都不让别人活了,那你有什么理由脸面活着比别人好,还谈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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