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突袭拉登,巴基斯坦说下不为例
宋公明
据今日媒体报道,对美国未经巴方同意进入巴国领土突袭拉登一事,巴基斯坦要求美国“下不为例”。
据说,美国是讲法制的国家。然而按照法律,美国未经巴国同意就单方面突袭该国首都附近的一幢建筑,显然是极其蛮横无理的霸权主义行径。虽然拉登是恐怖主义的头子,虽然美国人对拉登恨之入骨,那也不是在他国领土随意杀人的理由。巴国对这个既成事实,难以向国民交待,又不好对美国翻脸,也只能“下不为例”了。
美国人如果真的讲法律,那么对拉登也不应例外。根据法律,未经法庭宣判,任何人都不能认定他人有罪,更不能随意杀死了。那么拉登再坏,也只是犯罪嫌疑人,应当由所在国实施抓捕,然后引渡,经法院审判后才能处决。对跨国的刑事犯罪和恐怖主义分子,当然可以也应当开展国际合作。最近中国就和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合作,一举破获了跨国电信诈骗大案。为打击国际贩毒,也与相关邻国多次合作过。美国对此不是不懂,可为何还要不顾他国主权而单独行动呢?无非就是霸权主义老子天下第一蛮不讲理就是了。有人说,这是因为对付拉登呀。对付拉登又怎么了?索马里海盗可恨不可恨?那也只能对正在作案的海盗开火,而且事先还要发出警告。拉登是头子,自己是不亲自动手的,为何不活捉他?既然知道了他的藏身地,现在非致命武器又多的是,什么让对方暂时失明、把人震昏等等,活捉他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硬要把他打死,而且殃及无辜,不仅有违人道主义,也有杀人灭口之嫌。
据说,美国是很讲人权的。在一起校园枪击案后,追悼死难者时,美国人也为死去的凶手点上了一支蜡烛。据说,这就是尊重人权。不管哪个国家,就是死刑犯,也允许家属收尸的,这也是尊重人权吧?可是对拉登呢?把他的尸体抛入大海了,理由是没有人肯接收他的尸体。这个理由在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尸体应当交给家属,家属不可能不接收。即使家属不接收,那么还有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他们有责任也有能力处理尸体的善后。抛尸入海,说是海葬。但是没有家属和见证人在场,算什么葬礼?美国人不向当地政府移交,抛尸入海,根本没什么把人权主权放在眼里,是无视他国的主权,也是违反人权的反人类之举。据说,美国人曾对拉登的一个信使使用了183次水刑,才逼出了到拉登的藏身地。使用水刑是不是虐囚?抛尸入海,是不是虐尸?虐囚又虐尸,还谈什嘛人权?
其实拉登就是美国人训练和武装出来的怪物,本是一丘之貉。美国本来是利他来打别人的,不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所以又要除之而后快。现在,关于拉登之死,有多个版本。但是不管怎么说,美国的霸权主义和反人类的嘴脸已暴露无遗。而且死了一拉登,世界并不因此而太平。以暴易暴,仇上加仇,冤怨相报,反而更加风声鹤唳。这一切都说明,美国才是世界不安宁的罪魁祸首也。
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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