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赞誉茅台酒的诗,将茅台浓郁的酒香与韵味绵长的诗情融为一体,带给人们沁人心脾的美感和激越,仿佛将我们带入那如诗如画的仙人境界。
茅台,是酒,是工艺,是充满乐感的文化,是科学、精神、品味、修养、德操、人文的糅合体,同时,折射着历史、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的熠熠光辉。“立足国酒,奉献社会,成就自我,完美人生”,是几代茅台人不懈的追求与梦想。
茅台,是国人的骄傲;茅台文化,散发着浓郁的芳香。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升温,随着城乡建设的日新月异,随着茅台人打造“国酒之心”的大手笔运作,昔日为人们所无限仰慕的茅台文化,飘出了奇异的气味,茅台故里跳出了令人心惊肉颤的可怕节拍。
茅台镇一班人,为了把酒文化与旅游文化有机融合、同步发展,决定将环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并要求街上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不卖酒的商铺则要立即搬走。从发出通知,到要求商户搬走,仅给2天时间,创造了特色中国搬迁史上绝无仅有的“茅台速度”。对于商户们搬迁去向,政府工作人员回答说:“搬到哪儿政府不管,自己想办法。”、“这是政府行为,叫你们搬就搬。”;对于搬迁赔偿,副镇长袁仁涛回答的更是斩钉截铁:“政府没有资金来给商户补偿”、“不要影响我执法,影响我执法,所有行政成本都算在你们头上。”
政府没有资金?鲁广余先生一月之内购买茅台就消费几十万之多,请问,全国有多少鲁广余先生这样的茅台粉丝?何况茅台作为国宴必备,会给茅台镇政府带来多少惊人的红利?加之每年各种名目繁多的节日团购、请客送礼以及出口、内销,同时伴着不断飙升的价格,茅台镇政府“没有资金”岂不是弥天大谎?那么,拒绝赔偿,“所有成本都算在你们头上”又是哪家的王法?《新拆迁条例》明文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同时,为规范征收补偿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监察部、国土部频频下文,严禁强征强拆,公安部还明令警察不得参与强拆事务。对此,茅台镇政府为什么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在逼商户搬迁过程中,他们不但出动了警察,甚至执法队还使用棍棒打砸合法店铺,暴力逼迁。如此,敢于对抗人民政府法律法规的茅台镇一班人,还自称“依法行政”岂不是岂不是自欺欺人、荒诞无耻到了无以复加之地步?还有什么资格招摇过市,装模作样充当什么人民公仆呢?
茅台,是国人的骄傲。提升茅台文化,打造“茅台之心”,实乃利国利民、利茅台镇发展之举,茅台百姓定当欢欣鼓舞,更是为茅台镇一班人涂抹了政绩之辉。但是,任何以发展为由,试图侵犯民意、民利的行为,都是与和谐理论相违背的,也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我们知道,西方一贯以人权为幌子干涉他国内政。假如在中美人权对话之际,我们拿出茅台接待贵客,对方说:“你们的茅台怎么含有强拆的味道?”,精英们如何作答?
茅台,是酒,更是文化。让浓香的酒液折射出官霸无赖的嘴脸,让“茅台之心”跳出强盗流氓的节拍,岂不是对国酒文化的亵渎?茅台镇一般人颜面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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