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肇始于“雷锋变成恶人”的社会现实。中国自称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但是这些年来,“文明”“礼仪”都正在渐行渐远,离我们而去;人心不古,与孔方兄的关系倒是越来越打得火热。彭宇案是最著名的标杆铁证。
尊老爱幼,扶老携幼已经成为道德与法律博弈的强势对手。几十年来,原本就比较脆弱的道德从整体上说已经崩溃。人们在刚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时候,又有意无意的把道德扔掉了。
我研究了部分同类案例,寻出这样三个基本源头:
1,跌倒老人基本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老人;
2,跌倒老人有多子女。由于子女们对老人的晚年赡养问题存在比较大的意见分歧,老人的日常起居生活保障存在问题;
3,人心不古;
卫生部意见的错误在于把简单的医学常识问题用于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跌倒老人该不该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医学常识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学问题。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路遇一个跌倒老人扶不扶?人们的第一个本能反应当然应该是扶(救)!医学常识是第二位的。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对于跌倒老人而言,及时的扶就是救,分秒必争的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医学常识与扶救效果的考量指标。卫生部忘记了这个常识,此其一。其二,有医学常识的人并不会经常会出现在现场。其三,在当今道德大滑坡,人心不古的情况下,仅仅是“扶”一下都会引起麻烦;进行简单的施救(万一人死了)更难脱干系,谁会去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呢?所以我说卫生部的意见是添乱。
路遇一个老人跌倒了。现场的目击者不是施救,而是在按照卫生部的高见讨论如何“分清情况”后再说;如果把这个画面定格下来,我们能够读出的是什么呢?我的脑海里出现的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药》。
生活中仍然会有老人跌倒,雷锋也不会绝迹。但是作为一种良好的、普遍的社会风气再现, 难矣!你们不信,反正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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