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商人该被动真格的修理了
读了文章《一个在职处级干部,以董事长身份坐拥数十家广西私营企业,运作十年波澜不惊》(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后,我想起了死后曝光的“亿元警察”,并觉得这个老板有点冤,因为这种现象在中国太普遍,以致我认为贪官太傻了,当个红顶商人多好。因为只要不涉及公款,处理畸轻,按照《公务员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多公职不要了(这样的“严肃处理”基本上也做不到),这就是我们的现实,这样的法规到底坐到了谁的屁股上。
“红顶商人”,通俗点讲就是政府里的官员,同时再以商人的身份出现,兼具公务员和商人两个角色的人,亦即“官商”。本文中不包括哪些“本身不具官员身份,但与政府高层关系良好(大多数就是法律意义上应当回避的近亲属),能够影响政府政策的企业界人士”。这类人在中国有多少,无法估计,但危害很大,在市场中以占据天然的绝对优势,破坏力极大。
红顶商人的存在造就了不平等竞争,这种现象越到下面越普遍。你不信往县里瞅瞅,地方越小,也就越黑。想在小地方谋个一官半职,对不起被关系户占了;想创业,规模大的早被“红顶商人”所垄断,规模小的则被城管天天撵,外加数不清的收费和地头蛇的骚扰。这就是“蚁族”存在的直接原因大城市占有的资源多,开放性和包容性好得多,当然成功的机会多。而我在一次听课时,一位教授就提到他是如何鼓动其学生到大城市、大机关、大公司里去的。那些说当在大城市当“蚁族”的不如当小地方“人才”的,真是站直了说话不腰疼!
同时,也进一步带坏官场风气。本来,“服务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官场跟生意场就差不多,经费要自己挣,都是“准税务机关”。他们看同事发财这么容易,自己也有优势,那还是把精力投到做生意那去吧。身在官场的,谁不门清?!自古华山一条路,还是“劣币淘汰良币”吧。毕竟,做好人的成本时常比做坏人的成本大。
最后要批评贪官,你贪什么,做个生意来钱多快,真傻,真的,就像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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