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性项目”到底为何短命?
10月14日,《中国青年报》以《新郑市发改委涉嫌伪造省发改委文号》为题报道了四五年前的一桩旧案。当时,政府禁烧粘土砖,于是就有人投资兴建国家鼓励的页岩多孔烧结砖厂。谁知道,厂子建成刚生产两个月就被宣告要被拆除。胳膊拗不过大腿,一声令下,厂子灰飞烟灭。于是,一起诉讼自然在所难免。
这起旧案曝光后,新郑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研究,要求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郭店镇政府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针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当天,《新郑市关于媒体报道新郑市发改委涉嫌伪造省发改委批文问题的情况说明》就发布了,效率蛮高。
原来,在“烧结页岩多孔砖项目,属于新型墙体材料,鼓励性项目”的前提下,新郑市发改委接到企业备案申请后,积极受理报备,及时通过网上报络省发改委备案,由于省发改委签署意见还需要等待5个工作日,为了支持企业发展,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在没有等到省发改委签署意见的情况下,市发改委即按网络自动生成的文件号,出具备案函。看样子,是好心办了坏事,姑且信之。接下来,“2007年按照上级要求对粘土砖企业进行治理整顿,该企业也在拆除范围内”,这就令人不解了,人家明明是”烧结页岩多孔砖项目,属于新型墙体材料,鼓励性项目”,怎么也“在拆除范围内”呢?新郑市发改委怎么又不据理力争,为企业服好务尽好责呢?此处不该惜墨不说。难怪网友说,看到这种解释,哥笑了。
至于该页岩多孔烧结砖厂占用土地,要通过新郑市国土资源局的预审关,预审主要是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是否符合新型墙体条件。待预审通过后,再由发改委、建设、工商、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按照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事实是,预审肯定通过了,不然该厂不会手续齐全。不过,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在执法调查中发现该企业实际占用土地与原选址位置不符,实际占用的是耕地,这就自打嘴巴了,你的预审是干啥吃的?莫非是逗你玩的?
厂子到底为何被拆?一种说法是“上级要求对粘土砖企业进行治理整顿”,另一种说法是违法占用耕地。到底是啥?“情况说明”语焉不详,不折不扣的避重就轻。而这才是关键。如果是按上级要求要拆“鼓励性项目”,这是件可笑的事情;如果是因占用耕地被拆,那些审批手续都是怎么盖章的呢?
镇政府先收取办理用地手续款5万元,又收取1万元,最后又退还当事人。“情况说明”更是惜墨如金,这钱是干嘛用的?为啥收?何时退还?是事情没办成才退还?还是压根就不该收?……说不清楚,只能让政府背黑锅,让舆情飞涨。
媒体曝光,政府迅速应对,这是好事。但是,急就章的“情况说明”不该回避一个“鼓励性项目”到底为何被拆的真相,更不应回避到底是谁该为真相负责。唯如此,方能给公众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作者: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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