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普通公民,由于工作的关系,平时很闲,为了打发多于的时间,于今年8月份在自己的QQ上建立了个QQ群,群名叫“爱国先锋联盟"群号群友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的爱国家、爱人民的普通百姓,大家在一起有空时就聊聊应该怎样的去做一个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时也对时下社会不好的情况说说自己的看法意见。这完全附合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规,也附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公民基本的要求。
可在2011年12月19日早上,我还在房间里睡觉,听到有人敲门。我起床打开门看到一群身穿警察服的人冲进来,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手续的情况下,在我的房间里乱翻乱搜,在没有搜出任何东西后,拆下了我的电脑主机把我带到了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派出所里。
我向他们亮明身份,我是苏州帝奥电梯公司(中德合资)的员工,电脑是我业务和公司往来的商务用具,里面有很多公司的资料,特别是业务方面的,每一单都是几百到几千万。那些公司的报价是公司的绝对商业机密。外泄就是泄露商业机密,违反了经济法(还是涉外的,因为帝奥是中国和德国合资的企业)。
他们不听,硬说我在攻击国家领导人(其实我就是转了一篇全国政协委员何新老师的几份有关于美国共济会的研究报告的文章)。然后断章取义说我要革命(其实就是我在QQ群里说了句革命都是要流血的句子)然后就扣了我的电脑主机。
21号我在QQ群里说了这个事,22号路北所又打电话过来叫我去派出所,到最后他才说他是国保的,告诉我找任何部门都没用。
至今电脑主机也没还给我,今天晚上公司打电话给我,交代我有一个业务项目已发到我的电脑里,叫我去谈判。我说电脑主机给派出所扣去了,公司把我一顿狠训(因为这关联到商业机密)。说要把这事交给公司的法务部去和派出所交涉。
因为我是中国人,我爱自己的祖国。不想让这事牵涉到国际经济问题,到现在我只知道是路北派出所扣了我的电脑主机,不知道是某一个人,也不知道他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因为他们没有告诉过我他是谁,是干什么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找谁要回我的电脑主机。只有向上面的领导们反应了。
提供的理由如下: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搜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所要出示搜查证、工作证,而他们搜查我住所时没出示任何有关证件。
二、公安机关传唤当事人要开具传唤证、扣留当事人物品要开具物品暂扣证。而他们把我带到派出所、扣下我的电脑主机没有开具任何的证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
三、根据他们所说的,我是涉嫌在自己的QQ群里说国家领导人不好的话,那么网警可以截图作为证据,而不是拿走我的电脑主机(因为我的电脑是公司商务用具,不是什么作案工具,拿走电脑主机使我无法正常工作,影响公司的业务,还涉嫌泄露商业机密)。
四、根据他们的所说,我在QQ群的言论攻击国家领导人的事实不成立,国家领导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群众的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群众对自己的领导人提出不同的意见,不同的看法。这不是攻击,而是人民群众对自己领导人的批评。
五、根据他们断章取义所说的我在QQ群里说(革命那有不流血)的言论是反动。毛主席还说: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呢。其实我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者,就一个有着爱国情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普通公民。我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一个真正的共产社会的信仰者(这一切可以在我的个人博客里查证,百度空间 WT467402887 我个人博客帐号,可以查证我有没有任何不好的一面)。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有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
我现在还只是想让那些执法不懂法的人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还我的电脑主机。因为我是一个热爱自己国家的人,虽然某些当权者不拿我们当回事,任意地侵犯我们的人权,践踏污辱我们的人格,可我还不得不顾全国家的利益,国家的形象。真的不行的话,那我也只有交给公司去走司法程序了,到那时就由不得我了,那就是关系到经济法和中国司法人权问题在国际上得形象了(因为公司是中德合资的)。敬请领导们落实查证,希望在我们的国家里,这样的事以后不会发生,也请那些执法的法盲多去学习法规,不要把公权化为私权,任意妄为。
李凌 先良 电话 13058685653 2011.12.22.在某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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