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腐败“有组织犯罪”明显
本报讯 (记者 李栋)昨日,在省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上,省纪委副书记丘海向政协常委们通报了2011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近年来,我省的腐败现象呈现新的特点和趋势。腐败主体从个体向群体演化,腐败行为的“有组织犯罪”特征日趋明显,“一查一串、一端一窝”。
在通报中,丘海谈到,茂名重大系列腐败案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就是腐败现象“有组织犯罪”的典型案例。
丘海介绍说,十七大以来,我省有14名公安局长、28名国土局长、6名组织部长、43名大型国有企业董事长因违法违纪问题被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06名县处级以上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的43.3%。
丘海指出,腐败分子的腐败手段由直接交易、现货交易、有形交易向间接交易、期货交易、无形交易转化,腐败方式从权钱交易逐渐转为感情投资、长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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