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愚钝,有一事不明白,想请教自封为“精英”的邪路派公知们。
据法国《费加罗报》11月15日报道,法国内政部长表示,将解散宣传仇恨的清真寺。
法国内政部长卡泽纳夫在接受“法国电视2台”采访时证实称,已经启动程序,以解散相关人员用来宣传仇恨的清真寺。他表示,自己并非意在通过紧急状态去抨击布道者,但颁布紧急状态应确保人们更为迅速地展开行动。
据说,自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与法国人权宣言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以来,各国宪法普遍以基本权利形式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并将其作为本国宪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么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法国政府的解散清真寺算不算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的违反法国宪法的行为,毕竟并不是法国所有的清真寺都宣传仇恨吧?
如果算违反法国宪法的行为,那么法国的所谓的宪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的宗教信仰自由岂不是废纸一张?连作为重要西方国家的法国都不能做到宗教信仰自由,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打着什么狗屁普世价值的旗帜到全世界招摇撞骗?
如果法国政府的解散清真寺的行为不属于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的违反法国宪法的行为,那么就说明,的确有人在法国打着宗教信仰的旗号煽动仇恨破坏法国的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对有这种行为的人员和机构依法进行干涉是正确的,也是合法的。那么法国佬有什么理由对中国政府依法惩处打着宗教信仰的旗号煽动仇恨破坏中国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的做法说三道四?而国内的邪路派公知又有什么理由鹦鹉学舌地跟着喋喋不休?
不会是只能对危及西方国家安全的宗教信仰进行干涉,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宗教信仰”就不能干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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