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茅神仙”等居然在谈“反腐败”!
茅某轼最近以《没有言论自由,想要根治贪腐那是痴人说梦》为题发表文章,我把他的大作从头到尾看了三遍,看看他有什么高招,或者看看他怎么样论述所谓的“言论自由”与反腐败的关系。结果跟反腐败半点关系也没有,唯独文章结尾出现题目的内容:
“我们有中国梦,但这个梦要实现,不是在经济上怎么了不起,而是要受到全世界民众发自内心的一种尊敬,这还差的很远。差在什么地方?第一条就是言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想要根治贪腐那是痴人说梦。没有言论自由什么都谈不上。”
茅神仙及其同伙在中国几乎是拥有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绝对“言论自由”,那么,他们的所谓“言论自由”与中国的腐败现象是什么关系呢?
还是用茅神仙及其同伙谈论反腐败的言论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茅神仙说:“贪污5000亿不是大事,我们国家一年被贪污的钱顶多是5000个亿,而全部生产是20万亿,5000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所以这么一看,贪污不是一个很大的事。”
价格双轨制“改革”是张某迎对中国改革的一大“贡献”,当时很多人就是凭借价格双轨制发掘了第一桶金,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20多年前有句口号叫反对“官倒”,那个时候“官倒”就是在双轨制的土壤上产生的。
张某迎提出“腐败次优”论,他是这样解释的:“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部门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的办法‘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针对当时反腐败只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我在1996年的一次会议上就指出,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按照经济学的定义,使用上没有排他性)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
他主张用腐败促进私有化,他把腐败现象比喻成吐唾沫:“公有制是一个大饭碗,需要有人往里面吐唾沫;有人吐唾沫后,其他人认为不能吃就走开了,一碗饭就属吐唾沫的人私有了。”
后来,又是这哥们主张“赦免贪官”,他还吓唬当局,说如果继续反腐败,会造成官员们造反。
一个认为“贪污5000亿不是大事”的人居然煞有介事地大谈“反腐败,他还真的把全国人民当成傻子了。他还有很多很自由的“言论”,其中最为典型并且为很多人熟知的是:
“从人民的角度看汉奸和从国家的角度看很可能是不同的,有时候可能是绝然相反的.卖国求荣的汉奸当然不耻于人类.但是也可能有一些汉奸并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减轻人民的痛苦,作为抵挡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欺压的缓冲器.这样的汉奸非但没有错,而且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狱,为的是减轻老百姓的痛苦.反过来看,有些英雄拿几十万人民的性命做抵押,坚决不投降.只是为了报效皇帝老子.从人民利益的立场看这些人不值得效法.用这样的眼光看问题,几千年的历史就要改写。”
在这方面,张某迎比他可爱,起码比他诚实,张对他自己为之推波助澜的腐败事业非常爱惜,跳出来反对惩治贪官。
而茅神仙一方面鼓吹“贪污5000亿不是大事”,一方面忽悠人们说,給他们这一小撮人所谓的“言论自由”就可以消除腐败,脸皮那么厚的人还真的不多见。
上面提到的两位,是比较特别的,还有一些也不妨附带一提:
厉某宁说:“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盛某说:“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张某光说:“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腐败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及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改革的成本费。”张某常提出:“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
原来这种“言论自由”能够“消除”腐败,老夫我真的是大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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