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金钱”还是“生命”?
——深圳滑坡灾害是“开发大跃进”的恶果
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担任组长,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媒体曾追问:深圳山体滑坡背后有无“人祸”魅影。
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市长许勤等在发布会上鞠躬道歉。马兴瑞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表示,坚决拥护上级对这次事故的定性,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将依法依规,该处理什么人就处理什么人。
马兴瑞、许勤是代表现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道歉的,究竟他们本人对这次事故有没有责任以国务院调查组最后的调查结果为准。但是人们关注点的重点并不完全在于谁应该对此承担责任,更加关注的是事故为什么会发生,根源在哪?
据国土资源部通报,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在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余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
总体说来,深圳的渣土处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0年以前):
零压力
2000年以前,深圳的建设项目数量相对较少、项目规模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广泛分布,产生的余泥渣土完全可以在不同的建设项目间自行消化,主要用于工地“三通一平”中的土地平整、滨海地带大型工程的填海造地两个方面,实现了社会自发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
第二阶段(2001年至2005年):
压力初现
2001年至2005年,由于待建地逐步减少、低洼地带基本填平,盐田港、大铲港、滨海大道等大型填海工程也基本完成,不再需要土方,而国家也开始严格管制填海行为,原本由社会自发实现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在这一阶段被打破。。
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
压力山大
2006年以后,深圳进入了余泥渣土排放难的阶段。
2006年,龙岗中心城余泥渣土受纳场填满封场并被征用为大运会场馆建设用地;2007年,宝安西乡、南山塘朗山受纳场三期工程均使用完毕。而此时深圳申办成功第26届大运会,相关场馆正如火如荼地建设;深南路、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等道路大面积进行改造;轨道交通二期工程——1号线延长线、2、3、4、5号线集中开工。余泥渣土排放难的问题在原特区内外全面爆发,甚至对深圳市的社会经济、城市环境、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挑战。
在相关部门的各类文件里,“井喷”一词成了描述余泥渣土数量的固有搭配词汇。导致余泥渣土数量井喷的最直接原因就是轨道交通建设。当人们享用便捷的地铁交通时,估计很少有人会去计算,建一个地铁车站、挖一公里地铁隧道要挖掉多少方的土。
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余泥渣土受纳场。这就说明了这次事故与深圳的快速发展之间表面上的因果联系。
今年以来,上海、天津和深圳几个大城市先后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是各自的原因又有所不同。笔者没有单独责难深圳的意思。上海、天津的事情尽人皆知就不赘言,而深圳的这次事故的的确确与深圳的快速开发发展有关系,当然,根本原因是环评和安全评估不到位,环境危险的提前预防和监控失守,这个问题不解决,很难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不由得让人们想起多年前发生在深圳蛇口工业区的一句口号之争。一直来,人们习惯使用的口号是“时间就是生命”,而在深圳出现“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句口号时,曾经引起争议。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句口号最早是由当时担任蛇口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的袁庚,在1980年提出来的。他是蛇口工业区第一届管委会的主任,被人们称为深圳的第一代拓荒者。1980年冬天的一个下午,袁庚从香港坐船回到了蛇口,直奔工业区建设指挥部开会,在会议室里他递给邹富明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样一些字,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顾客就是皇帝,安全就是法律。
争议结果是最后由于邓小平的支持一锤定音,给予肯定。
其实,“时间就是金钱”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深圳可以理解,并且在一定条件下,“时间就是金钱”与“时间就是生命”是相容的,这个条件就是袁庚递给邹富明的纸条上原来写有的“安全就是法律”。
假如丢掉了“安全就是法律”这根本性的一句话,那么“时间就是金钱”与“时间就是生命”就不相容了,也就是说,二者必居其一,要得了“金钱”就要不了“生命”了。这次深圳光明新区滑坡灾害就是血的教训。
不管任何人,在任何时候,违反了客观规律,就会受到惩罚,过去的大跃进是这样,现在深圳的开发大跃进也是这样。
笔者的文章题目是《时间是“金钱”还是“生命”?》并非有再次就此问题挑起争论的意思,而是重提旧事,希望引起有关方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只有守住了“安全就是法律”这一底线,要“金钱”和发展还是要“生命”才会不成为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二难选择”,只有真正做到“安全就是法律”警钟长鸣,并且从此把此落到实处。那些在事故中遇难的同胞的生命才不会白白牺牲,也只有这样,“时间就是金钱”才能仍然是深圳人精神上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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