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并非一个人在行动
近日,有关部门公布了对一例间谍案的处理情况,一男子偷卖90项国家绝密情报获利70万美元被判死刑。
这是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以后公布的首个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向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亮出了利剑!
黄宇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由于能力平平,工作态度不端正,业绩始终靠后,将被解职。为泄愤,黄宇将自己工作中复制下来的涉密内容,出卖给境外间谍机关。在“存货”快用光后,他又设法去策反老同事、伺机从同在涉密单位工作的妻子和姐夫处获取机密。最终,黄宇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其妻子及姐夫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此案告破后,黄宇原来就职的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黄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人,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
据了解,黄宇所在的单位承担了我国相关密码的研发工作,具有高度保密性,而黄宇选择的报复手段竟然是将国家机密出卖给境外间谍机关。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工作包括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国家安全涉及的内容很多,但是与我们民众息息相关的主要有,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从黄宇案看,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金钱,犯罪动机是由于业绩始终靠后将被解职。为泄愤居然用向境外间谍机关出卖国家绝密的方式报复所在单位。从对案件的报道看,没有说明他有其他的政治目的。一个没有政治目的的人为了钱能够如此铤而走险,某些带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并且又得到境外势力的金钱的人就更加不用说了。
国家要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而在某些人看来,他们的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在他们看来,外来侵略不仅不是坏事,反而是有利于他们“推墙”、“沉船”和改旗易帜的外部力量。因此他们仇视一切反对外来侵略的理念和行动,包括国家行为和民众行为,这种人非常容易与境外敌对势力一拍即合。而这些年来,境外势力把手伸进我们的社会上并且资助或者操纵某些破坏社会稳定的情况频频见诸报端。
因此可以断定,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危害国家安全已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已经赋予真实的内容,可以断定,黄宇绝非一个人在行动。
因此,广大有爱国心和正义感的人们,应该擦亮眼睛,警惕自己身边的“黄宇”们,并且与这种行为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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