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狙击手打死警察是在反抗“ZZ”吗?
——评某些人的“私人有枪可以反抗ZZ”论
中国的公知是一个非常搞笑的群体,他们都是些蹩脚的大忽悠,竭尽全力为美国洗地,但是常常被发生在美国的事情打脸。
人民网7月9日讯 据美国媒体报道, 美国南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7日晚间在民众在举行抗议近期警方执法过度、导致两名非洲裔男子被警方开枪击毙的游行期间,发生了躲在暗处的枪手开枪打伤打死11名警察的事件,其中五名警察已被证实死亡。
看到这些,人们不由得想请教某些公知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美国人私人拥有枪支是为了所谓的“反抗ZZ”吗?
由于滥用枪支而引发的惨案数不胜数,触目惊心,仅总统就有四位殒命于刺客的子弹。很多美国人认为,枪支的取得过分容易是导致枪案高发的原因,为了减少犯罪,必须严格控枪。1960年代,这种观点占了上风,许多州出台了控枪立法。
可是,政府虽然严格控枪,效果却并不理想,犯罪分子总有办法搞到枪支。于是有人认为,既然政府靠不住,那就得靠自己。面对犯罪,手中有枪,心中不慌,“以暴制暴”总比赤手空拳面对枪口要安全。只有承认公民的持枪权,才能收到震慑和抵御犯罪的功效。1970年代,这种观点的支持者越来越多,催生了持枪权运动。
民众拥有枪支的初衷是为了在政府靠不住的情况下对付涉枪犯罪,却被邪路派公知歪曲成为让美国民众拥有“反抗ZZ”的本钱,公知们究竟想干什么?
第二个问题,美国人光凭枪支能够反抗得了拥有全世界最强大的军事力量的美国政府吗?如果要有效反抗美国政府的ZZ,是不是美国公民应该可以合法拥有坦克、轰炸机和导弹?
公知们常常为美国的军事实力作宣传,称除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联合起来也打不过美国,与此相呼应,所谓的“鸽派外交家”要中国韬光养晦100年,却忽悠别人说民众私人拥有枪支就能够防止政府的ZZ,敢情是把别人都当成三岁小孩子了吧?
第三个问题,美国人拥有枪支实际上能够对美国政府的胡作非为起到制约作用吗?
历史上拥有枪支的美国人民曾经进行过各种反抗,结果让美国政府镇压了。请看看自1873-1992年期间美国总统历次出动联邦正规军队镇压国内大规模人民斗争的事件;
1873年尤利塞斯·格兰特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新奥尔良动乱”;
1876年格兰特总统出动联邦军队对付“南卡罗来纳暴乱”;
1877年拉瑟福德·海斯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伊利诺等州的“铁路罢工暴乱”;
1892年-1899年,本杰明·哈里森总统、格罗弗·克利夫兰总统、威廉·麦金莱三位总统先后出动联邦军队镇压了历时7年的爱达荷矿工罢工斗争;
1894年,克利夫兰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考克西失业请愿军”;
1894年,克利夫兰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芝加哥铁路工人斗争;
1896年,克利夫兰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科劳拉多矿工斗争;
1899年,麦金莱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犹他州矿工斗争;
1907年,西奥·罗斯福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内华达矿工暴乱”;
1914年,伍德罗·威尔逊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科劳拉多“煤矿工人暴乱”
1918年,威尔逊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世界产业工人工会的斗争;
1919年,威尔逊总统一年之内三次出动联邦军队,分别镇压钢铁工人大罢工、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种族暴乱”和内布拉斯加的“种族暴乱”;
1920年,威尔逊总统出动联邦军队实行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帕尔默大搜捕”,全国多达数万人被捕,仅在纽约市及其郊区就有7.5万人被关进了囚车;
1921年,沃伦·哈定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西弗吉尼亚煤矿工人罢工斗争;
1932年,赫伯特·胡佛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从全国各地集中在哥伦比亚特区的失业退伍军人;
1941年,罗斯福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加利福尼亚航空工人的斗争;
194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出动联邦军队,镇压汽车城底特律的“种族暴乱”;
1967年,林登·约翰逊总统出动联邦军队,再次镇压底特律的“种族暴乱”;
1971年,尼克松总统调遣军队镇压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反对侵越战争的抗议示威的人民群众;
1992年,洛杉矶大骚乱,美国政府派出上万军队镇压。
近些年的大家都知道了,就不重复了。
据美联社2016年1月3日晚间消息,美国俄勒冈州发生了反政府武装暴动,大约150名全副武装的当地民兵团攻击并占领了哈尔尼郡的联邦政府办公楼总部,民兵领袖Ammon Bunduy在脸书和youtube,推特上发布公告,宣布自治民团将占领马卢尔野生动物保护区,并将以此为根据地,号召全国上下各地民兵推翻联邦政府,重回各州分钟人自治。
当地警长大卫·沃德表示,被判有罪的当地农场主已经自首。
美国人不是拥有用枪支反抗ZZ的权利吗?怎么就变成有罪了?这不自相矛盾吗?要么他们的反抗是正义的,他们反抗的美国政府是ZZ政府;要么他们武装对抗政府是非正义的,而持有枪支是这的根源,怎么会他们的武装反抗又对,政府的弹压又对呢?
说好的有枪能够反抗ZZ到哪里去了?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美国警察每年打死几百平民,美国却自以为和被中国公知认为是“人权楷模”?中国没有发生这类事情,却常常被公知说得一塌糊涂?并且美国不管自己的警察,却通过中国的公知去管中国的警察?
前些年美国警察平均每年开枪打死美国平民400人,去年一年就打死即将1000人,2016年到现在就已经打死500人。
原来警察造成平民死亡是否属于侵犯人权是要看看是哪一国的警察干的对吗?美国警察不管造成多少平民死亡都是人权第一,都是中国的学习榜样,而中国的警察哪怕是无意中造成的平民死亡,问题都比美国严重?这是什么逻辑?
第五个问题,既然公知为美国洗地说美国之所以被警察打死那么多人是因为美国民众有枪(事实上不是,很多人是由于其他原因被打死的),也就是说,私人拥有枪支是美国警察草菅人命的原因,公知们在把中国的警察说得一塌糊涂的同时,一次次摇唇鼓舌要求让私人拥有枪支,他们是希望死于警察手下的人比美国多呢?还是希望比美国少呢?
美国的枪支泛滥已经成为美国的公害。
美国当地时间2016年6月12日凌晨2点,佛罗里达州“脉动奥兰多”夜总会发生美国30年以来最惨烈的大规模枪击案,已经造成包括枪手在内的51人死亡,53人受伤。
美国支持控枪的机构弗吉尼亚公共安全中心指出,自时任总统约翰·F·肯尼迪1963年遭枪击身亡以来,美国死于枪击的人比死于战争的人还多。据统计,在过去半个世纪的时间里,超过150万人死于枪击。
另外,美国《华盛顿邮报》网站2015年12月27日发表了题为《年终总结:警方射杀将近1000人》的报道,编译如下:
【2015年发生了将近1000起美国警察射杀平民的事件。
如果受雇保护公众的人到头来却开枪杀人,我们可能会称他们为英雄,也可能会称他们为罪犯。刺激的追赶过程中射出的一颗子弹可能会终结一条生命、毁掉一段事业、引发一场骚乱、激化种族紧张关系、改变这个国家的政治形势。
本报在一项历时一年的研究中发现,在警察射杀平民的事件当中,其中只有不到4%引发了社区抗议活动(最常见的是白人警察射杀手无寸铁的黑人)。与此同时,本报发现,大多数死于警察枪下的人至少符合以下3个特点当中的一个:他们在挥舞武器;他们具有自杀倾向或者存在精神问题;他们在警察命令他们站住的时候逃跑。 】
美国死于枪击的人数多于死于战争的人数,死于警察枪下的原因不完全是因为民众私人拥有枪支,有自杀倾向和患精神病甚至警察命令他们站住的时候逃跑也都会成为民众被警察击毙的合法理由。公知们一直认为美国是人权的灯塔,中国的警察一文不值。在所谓的非常重视人权保护的美国,警察以民众有枪为借口打死人是家常便饭;而在所谓的“警察低素质”的中国,公知摇唇鼓舌要求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是希望出现什么状况呢?
第六个问题,既然美国人拥有枪支是为了反抗ZZ,而美国人拥有枪支又成为了美国警察随意开枪打死人的理由,那么允许警察随意开枪打死“反抗ZZ”的平民的美国政府是不是ZZ政府呢?
既然在美国警察随意打死人的情况下公知们还认为美国人权状况比中国好,又认为美国警察的素质比中国警察高,在所谓的“人权状况好”的美国,只要对方有枪支,警察就有开枪打死人的理由,那么公知们希望中国私人拥有枪支,是希望所谓的“低素质”的中国警察打死更多的人吗?那么人权状况岂不是更加“糟糕”了吗?
在这个问题上,要么是美国警察素质低,无视人的生命权,邪路派公知没有理由一方面为美国警察洗地,一方面苛求中国的警察;要么是私人拥有枪支是美国犯罪率高和造成警察打死很多人的原因,提出私人拥有枪支要么是别有用心,要么是馊主意。美国人拥有枪支以后,给了警察随意开枪的借口,连命都没有了,如何反对ZZ?如果拥有枪支是为了反对ZZ,那么在美国是何等正义的事情,为什么美国警察能够以民众拥有枪支为由开枪?那不是在维护ZZ吗?
第七个问题,既然美国人拥有枪支是为了反抗ZZ,那么在这次美国民众举行抗议近期警方执法过度、导致两名非洲裔男子被警方开枪击毙的游行期间,狙击手打死5名打伤6名美国警察应该属于“反抗ZZ”的正义行动吧?为什么美国政府又要逮捕他们呢?公知们对这种ZZ行为为什么熟视无睹,屁都不放呢?
上述问题是公知们不敢回答,不能回答,也因此不会回答的。
但是在没有人当面质问他们这些比较尖锐的问题的时候,他们照样脸不变色心不跳地忽悠中国民众,口水喷喷地告诉人们,私人拥有枪支,政府就不敢胡作非为;当美国的警察草菅人命,造成美国民众大量死亡,他们又用美国人可以合法拥有枪支作为美国警察打死人的借口。美国政府默许警察随意打死为了“反抗ZZ”而拥有枪支的民众,这属于不属于ZZ行为?美国警察是不是最起码是在维护ZZ呢?那么平时公知们把美国吹得天花乱坠算不算胡说八道呢?换句话说,假如美国政府和美国警察的行为属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安定的必要措施,那么美国人的拥有枪支算不算属于危害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安定的因素呢?既然如此,公知们摇唇鼓舌要在中国让私人拥有枪支又是何居心呢?
对此,公知只会反反复复喋喋不休地告诉你,私人拥有枪支好处多多,可以“风可进,雨可进,皇帝不可进。”但是当美国警察草菅人命,他们又拿民众有枪作为借口。
在民众拥有枪支的情况下,美国警察可以随意开枪打死人,命都没有了,何谈反抗ZZ?;
既然民众拥有枪支是合法的,而且是为了“反对ZZ”,那么美国政府默许美国警察以民众拥有枪支作为随意开枪打死人的理由,属于不属于镇压民众反抗ZZ的行为?这样的政府属于不属于ZZ政府?
公知会回答你,私人拥有枪支是正义的,美国警察因为民众私人拥有枪支而随意开枪打死人也是正义的。公知卖的矛可以刺破任何坚固的东西;公知卖的盾任何锋利的武器也刺不破。这只能让人们想起以前一部电影的一句台词——
墨索里尼,总是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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