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
米切尔·A.莱伯威茨(Michael.A.lebowitz),加拿大西蒙·布拉泽大学经济系教授。
一、 社会主义可以与市场相结合吗?
社会主义和商品生产是不相容的吗?对于像席勒·迪克丁(Hillel Tichtin)这样的一些理论家来说,市场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不可行的,不受欢迎的,并且和社会主义毫无关系”(Ollman,55)。实际上,市场社会主义这个思想是“绝对毫无意义的”(Ollman,59)。按照定义,社会主义是计划性的:“社会主义是按照社会被计划的程度来定义的,并且社会主义不存在价值和货币”(Ollman,58-59)。相应地,对迪克丁(Tichtin)而言:“市场社会主义,应该简单理解为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Ollman,166)。①(①定义在迪克丁的论述中居于核心地位。“劳动在社会主义中成为人类的第一需要”,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上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直接需要”这些论述已经跳出了社会主义的范畴,因为这些特点是马克思清楚说明了的作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具有的特点。迪克丁承认,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分始于列宁,而不是马克思。)
在同义重复的基础上,俄耐斯特·曼德尔(Ernest Mande1)也宣称社会主义和市场是不相容的。他描述说:“马克思构思出来的社会主义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统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社会阶级和国家已经消失了(Mande1,1988:108)”。因此,只要一个经济体还有被货币和市场统治的部门,曼德尔(Mandel,1986:31)认为,这个经济体不可能再被划归为社会主义(尽管它可以有资格作为一个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体)。
这种方法,用分类方法代替推理,是不可能让许多已经不相信市场可以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的人们改变他们的主意,毕竟,如果我们把市场看作是把许多分散的生产和消费决策联系起来的分配机构,(例如用兰格的话来说,作为一个前电子时代的计算装置),那么,为什么只有我们的社会主义概念只包括一个单一的生产和消费决策的条件下,市场才会与社会主义相容呢,如果我们认为市场是一个交换体系,在这里人们以一定的产品或劳务来换取报酬,同时除非我们定义社会主义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人们无偿付出他们的劳务。为什么只有这样,一个市场才会与社会主义相容呢?毕竟,当马克思描述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时,他承认这个低级阶段存在的缺点(相对充分发展了的共产主义而言)是生产者对他们的生产活动要求一个补偿物:在一种形式上的一定量的劳动被用于交换等量另外一种形式的劳动(马克思,1962:23)。
市场在很多社会都存在,包括氏族社会、奴隶社会、简单商品生产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实际已经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如果我们坚定把生产关系的本质作为理解一个特定社会的本质和动力的关键性因素,我们就应该承认这种可能性:在一个由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农民所组成的社会里,它的市场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不同,就像后者可能不同于一个实行自我管理的集体主义社会的市场一样。如果我们承认作为我们见解基础的辩证世界观:市场由于作为特定整体的局部而获取一定的特性。这种特性在孤立的情况下的否定,并将其作为‘绝对毫无意义的’就失去了任何逻辑的基础(Levin and Lewontin,1985:273)。(丹那·爱尔森(Diane Elson)“社会化市场”的经典称呼,是作为强调社会主义中一种特殊类型市场的重要性的一个例子。)
但是,对市场和社会主义能相容提法的第二种否定意见是不容易被驳倒的。这个否定的论据就是商品生产包含资本主义的萌芽。别忘了,资本主义不正是商品生产充分发展的阶段嘛,在这一阶段,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开始变为普遍形式(马克思,1977:274)。只要货币潜藏于商品,资本潜藏于商品和货币之间的联系,难道就不存在一条逻辑的和历史的路径,使得商品走向资本,商品生产直接走向资本主义生产。对那些仅从《资本论》书本得到这个结论的人来说,市场社会主义——如果不是一种矛盾修辞法——就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并最终走向资本主义。
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典型论述
然而,你不会从《资本论》中找到这样的结论:马克思的《资本论》并没有说明在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间存在着一个逻辑的和历史的连续性。虽然资本的可能性总是在商品中体现出来,但这并没有说明资本出现的必要性。为了明确说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多种经济演变的本质(马克思,1977:273),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源和完善的论述只是开了一个头,提供了一个模板,它允许人们在此基础上对其他生产方式进行考虑。
(一)一种特殊社会关系的确定
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许多社会中都存在着资本主义关系的一个特点:货币-商品-货币,即通过买卖商品追求剩余价值。尤其是商人总是遵循贱买贵卖的法则与手工业者、农民、封建主、奴隶主和不同社会的各具特色的统治者进行交易。建立在对奴隶的、封建的、小手工业的或农民的生产关系下生产出来的商品所有权的购买基础上的商业活动,主要也依附于这些关系。
如果试图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关这部分的论述进行概括,我们就可以假定人群中存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关系作为分析一个新的有机体发展的起点。这个社会关系拥有一种特殊明确的特点,并与其他社会联系共存(实际上这种社会联系被其他社会联系所统治)。我们同样假定已经有一套财产关系(即禀赋),它构成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同时又在这种生产关系下得到了强化,简言之,为了启发读者,我们从社会均衡的类型开始说起。
(二)财产关系中的裂变
现在让我们引进一个财产关系中的一种裂变(作为战争,阶级斗争,革命,或其他渐变过程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社会关系相对扩展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在禀赋分配(所有权,即生产方式)方面产生特殊的变化。关键的问题是在这种财产权新的分配中,不同当事人现在可以背叛、排斥和决定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
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当生产者(特别是农业生产者,通过圈占和对其土地支配权的挑战)被迫与他们的生产资料相分离时,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对生产资料所拥有的财产权,这种裂变也就产生了。
生产者相应的为了与这些生产资料相结合,不得不通过一种新的关系实现目的。通过马克思所说的最初(或原始的)的资本积累过程,资本主义关系的基础——存在着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农村的和城市的无产者——就产生了。那些拥有生产资料的人们现在处在决定生产性质的地位上,并引进了生产的资本主义关系。
(三)一个特殊生产关系的出现
然而,虽然这种财产关系的裂变,只是在生产关系中这种特殊变化的必要的先决条件,而不是一个充分条件。即使在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互分离为两极,社会的一极是生产资料,另一极是以资本形式存在的劳动的集中,但是,社会中依然存在替代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另一种方式——生产者可以从生产资料所有者那里租用生产资料(在农业中是一个明显的替代方式)。因此,除了财产关系的裂变(改变禀赋分配)之外,资本主义主产关系的产生还需要其他条件。(虽然在一些场合谈论“孤立的信用市场组织”是一种时髦,在这种信用市场组织中,可以通过雇用生产资料来满足对资本主义所下的定义。但是对马克思而言,这是一种明显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拥有比较少的生产资料的劳动者被迫自愿将自己作为劳动力拿去出售,只要禀赋(包括生产资料)的拥有者能够指导和控制生产者,并将生产出的产品的所有权据为己有,那么,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就会出现。即使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互独立的情况下,后者仍不能被归为资本的范畴——只要资本没有掠夺生产出的产品,那么前资本主义的情形就会维持下去。
简而言之,虽然一套新的财产关系会潜在的导致出现一种新的特殊的生产关系,但是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的特点并不是预先决定好的。拥有新的财产禀赋(生产资料)的特定当事人,确切的讲,可能允许生产像过去那样继续进行,也有可能去掠夺生产出的产品。并由此决定出谁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谁是生产过程的统治者,以及谁是剩余财产的拥有者。这里暗含着阶级斗争决定着由新的财产关系所支撑的生产关系的本质。
生产资料所有权同时决定着对生产进行控制所能达到的程度,以及对剩余物拥有索取权人的地位。完全可以假定,新的生产关系在开始时复制出导致其出现的新的财产关系。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一种均衡状态。但是,如果生产关系的关键性先决条件没有被它自身所复制出来,那么这种均衡是一种非稳态,对于周围环境振动和变化是十分敏感的。
例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发展的论述是围绕资本家在资本主义关系中努力实现剩余价值和资本积累来进行。最初,他指出资本家没有改变先前存在的,并被他们继承下去的生产方式;相反资本家通过训练工人,劳动分工和工作日延长等方式来确保从工人身上获取更多的劳动。劳动在形式上依附于资本,一般来说是能够产生出新的禀赋分配。通过获取绝对剩余价值,资本家能够保持他们作为资本家的地位,同时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维持下去,工人由于缺乏对所生产出的产品拥有所有权,仅得到不超过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这就意味着工人将维持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状态。由此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生产的一般倾向同样也包含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复制。
但是,只要工人在满足形式上依附于资本(当这种生产方式本身还有待于取得资本主义的特点)这样一个最低条件下,拥有自己的目标。资本发挥作用就会遇到困难。比如说高工资可能允许工人进行储蓄,最终使他从对资本的依附中摆脱出来。考虑到资本依然要依赖于一定的先决条件,这些先决条件不是它自身发展的结果,而是历史的结果,那么就存在对最初禀赋分配(或者,一套替代性的产权)的支持因素,而不是对生产的支持。因此,当环境有可能产生除了生产之外的财产禀赋时(例如,像在北美定居点发生的那样),为了确保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复制,马克思认为,有必要引入特殊的“人为方式”。马克思指出,在这种条件下,日益崛起的资产阶级就需要用国家的权力来确保工人对资本的依赖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复制(马克思,1977:899-900,936-937)。
(四)特定生产方式的发展
明确说来,因为生产过程中的冲突和阶级斗争,驱使那些“占有生产”的人(即统治,支配主产资料,同时又是剩余财产的拥有者)企图将这种生产方式转变为更适合他们需求的方式。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获得成功,以及这种新的生产方式的特点,都与现存生产关系中的潜藏因素密切照应。
以上的发展过程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居于核心地位。从资本家开始将工人召集在一起,以便更好进行监督时,资本家不单在劳动变化的过程中带来了新的纪律,当考虑到工人对依附于资本的反抗,资本家同时也改变了生产方式,以便更好地实现他们资本增值的目标。随着制造业,以及随后出现的工场体系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工人确实在生产过程中,依附于资本。这不仅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它同时也产生了相对剩余价值——即跨越了限制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因为这种新的生产方式确保了对产业后备军的经常性补充,并且造成了一种日益增强的表象:资本是一切生产力和财富的实体和源泉。因此无论是工人对资本的实际依附,还是工人感觉上的依附,都不断被创造出来。
简而言之,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资本主义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完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绝对关键的角色。资本主义完善的过程不是国家权力直接作用所造成的。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组织形式一旦确立,就会打破所有抵制因素。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对工人统治已经被打上了经济联系悄无声息强制作用的烙印。资本由此生产出它最关键的前提——它所需要的工人阶级。
资本主义的向前发展产生了一个工人阶级,并通过教育,传统和习俗,使得工人阶级将这种生产方式产生的必要性看作是不言自明的自然法则(马克思,1977,899)。
因而,在这种新的、特定的生产方式条件下,资本主义体系的前提条件由这个体系自身产生出来。现存的财产禀赋的分配以及生产关系被看作是这种新的生产方式的结果被复制出来。这种体系的全面发展有赖于对社会中所有元素的征服(或者说是创造出它依然缺乏的,处于自身之外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马克思清楚地认识到,这个过程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马克思指出:“被论证的任何事情同时也是一个前提条件,这是一个适应于所有有机体的法则”。简而言之,针对成熟资产阶级体系的真理——任何一种以资产阶级经济形式出现的经济联系同时也是其他经济联系的先决条件——同样也适用于所有其他有机体(马克思,1973:278)。就像在自身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同时也造就了他自己的前提条件——通过它自身的生产过程,我们可以认为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共产主义。虽然共产主义最初从资本主义社会萌芽时依赖于历史性的先决条件,但是,共产主义作为有机体,自身会创造出维持、并促进它增长的条件。
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详细说明过程中所提供的模板,对于可能被我们所要探索的,共产主义社会在低级阶级和高级阶级是如何发展的问题,提供了启发性的视角。另一方面,这种论述也排除了在《资本论》基础上,说明商品生产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企图。因为这方面,它强调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说明了的有可能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生产者被迫与生产资料分离)的关键性裂变。虽然这种巨大的历史性的转变也还不足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这种生产需要有进一步的条件:即资本家对生产的掠夺性的占有。但是只要上述的裂变是必须的,我们就可以从《资本论》中得出结论:商品生产(包括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足以导致资本的产生。
尽管《资本论》本身没有提供资本主义暗含在商品生产当中这样一种观点的基础。但是问题是:上述结论是否是马克思所要分析的核心问题。
三、《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有限性
就像我在《超越〈资本论〉》一书中所提到的,我们必须认识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研究对象是有限的,他不是将资本主义作为一个实体,需要用六册计划来完成他的研究。《资本论》的核心目的是抓住和表达社会中已经带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点的资本的本质。马克思的目的在于说明资本是对工人进行剥削的结果,剩余价值作为资本用于积累——资本是工人自己劳动的产品,反过来又被用于剥削工人自身。
因此,马克思希望向工人们揭示资本究竟是什么,然后向工人们解释对于这个核心问题为什么被神秘化?为什么资本并不表现为剥削的结果?为什么工人不是以受剥削面目而出现,对于这个必不可少但又是有限的目标而言,并不需要计划中的国家,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这几册,也不需要地产和劳动力工资这几册。最终,马克思只是改写了说明资本自身是作为剥削结果的《资本论》第一卷,而没有完成整个计划(事实上,完成了资本部分)。最后,马克思对于革命事业(这个事业要求工人领会资本的本质)的热情超过了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对六册计划的写作。
没有完成计划中的劳动力一卷所导致的影响是:《资本论》中缺乏对工人作为主体这一方面的论述。虽然《资本论》说明了工人成为资本存在的一种方式,但它没有探究工人的核心目标(工人自身求发展的需要),也没有探究工人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既没有说明工人(同期资本发挥作用所依赖对象)的新需求不断被创造出来的方式,也没有说明工人针对“资本努力使工资降低到最低程度”所进行反抗的效果。劳动-工资关系的这种趋势,起源于工人为求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成为工人斗争的基础,但《资本论》却将它忽略了。
这就直接导致了《资本论》没有研究生产的第二方面——工人自身生产过程。《资本论》中没有论及生活、改变、奋斗、欢乐、斗争和人类发展。作为一个惯例,人类通过自身活动来生产出自身,并不是《资本论》所要研究的对象。(当然,更像下面将要提到的,马克思认识到通过对资本的斗争,工人倾向于产生出不同的自身,即不仅仅是作为资本的产物。)事实上,让人费解的是:马克思思想批判的领域囊括了所有生产性活动,实际上是所有活动,这样就产生了共同后果:生产者在生产中改变了自己的本质(马克思,1977:283),同时,每种消费以不同方式,在一些特定方面生产出人。(注意到马克思的论述,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亦发生了改变,因为他们自身产生新的品质,在生产中发展了自身,改变了自身,产生出新的力量和思想,新的交流方式,以及新的语言。”)
《资本论》中存在的对这一方面的忽视,关键在于马克思早期作品中缺乏一个主题——工人阶级通过斗争获取自身发展这样一条红线。马克思在1850年认为:工人将不得不经历长达50年的内战和群众斗争。最终导致社会变革,同时也导致自身的变化——这正像他在此前几年所宣称的那样:革命活动是惟一一种方式,使得工人阶级能够成功消除自身所拥有的那个时代的缺陷,并能够再次建立一个新社会——这反映出他的“革命实践”这一概念:是环境变化与人类活动变化(自变)的巧合。没有抓住这第二个方面——这不是《资本论》研究对象——也就不能理解具有推动作用的因素,如果没有这些推动性因素,工人对于资本感觉上的依附就没有尽头,也不存在对资本的超越。
《资本论》有限的研究对象使得我们偏离了对资本主义或其他环境下产生出来的人的关注。然而这正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核心:人类自身既是物质生产,同时也是人类所从事的其他生产活动的基础。因此所有影响人类自身(生产的主体)的环境因素都或多或少的调整着人类的功能和活动,亦即影响着作为物质财富或商品创造者的人类的功能和活动(马克思,280)。
如何看待与市场社会主义含义的理解密切相关的生产的第二方面?关键的问题就是市场社会主义所生产出的人的本质。这些人是创造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体,还是有可能再次创造出资本主义。
四、共产主义作为一个有机体的发展
明确说来,我们这里关注的不是成熟的共产主义体系,在这种体系中,每一种以共产主义经济形式存在的经济联系都是其他经济联系的基础。相反,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理论含义,并且试图了解向成熟共产主义过渡(或倒退到资本主义)的趋势。据此,让我们试图重建马克思有关共产主义发展的范畴。同时遵循着他在分析资本主义发展时所提出的模板。当然,这仅仅是一个理论上的构建,借鉴马克思的各种作品作为我们逻辑上的参考,同时这种构建也不能与20世纪现实的社会主义事业所遇到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一)一种特殊社会关系的确定
我们把工人在反抗资本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工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作为分析的起点,这种社会关系是与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工资-劳动关系一同发展起来的。这种关系,最初工人在行会中被组织起来时,就产生了。“在仅存在经济活动条件下,资本处于强者地位”的共识日益增长,促使工人采取政治上的行动。“争取政治上的权利己经成为工人阶级最大的任务”成为一个国际性的信条。这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反复强调的一个信念:工人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就是将工人阶级提升到统治阶级的地位,争取民主斗争的胜利。
因此,工人阶级努力争取斗争的胜利,并用获取的政治上的最高权力去消除资本主义和阶级社会的基础。我们这里需要介绍一下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将其理解为一种不同形式的政体,这是一种分散化的民主的政权形式。这种政权由付给劳动工资的议员所组成,集体事物的每一方面都要由代表大会决定。这种代表大会将选出代表组成中央政府。马克思说:整个法国本可以组成一个自我工作、自我统治的公社。只要是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国家权力通过公社形式,就会被削弱,国家合法的职能将会被位于社会之上最高当局所取代,并将职能移交给负责任的社会当事人。这是社会对国家权力(作为社会自身存在的力量而不是作为控制和征服社会的力量)再次收回。这种收回是通过人民大众完成的,并将这种权利作为工人自身的力量,而不是工人们所要压制的有组织的力量——这也是他们社会解放的政治上的形式。
这种特殊统治形式最后所要揭示的特点是:生产者的自我统治。事实上,只要政权从一个强加到社会的有机体转变为完全受控于这个社会,那么自我统治的生产者就会根据自己的目的去使用这个政权,促使环境和自身不断发生变革。简而言之,我们所看到的是,出现了生产者社会联系的另一个方面——他们作为自我统治的公民,在各种生产者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的活动中被联系在一起。
(二)财产关系的裂变
这个新阶级统治的直接目标是很清楚的:无产阶级将用政治上的最高权利,按照程度不同,从资产阶级手中剥夺资本,使生产工具集中到国家手中,即集中到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中,被用于尽可能快的发展全部生产力(马克思和恩格斯,1976:504)。工人政权将成为对资本暴力征服的一个工具。对资本暴力征服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复制受到抵制。这一过程中,无产阶级发现自身总是在外力推动下前进。在存在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进行垄断的地方,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会不断涌现。
然而,这并不是具有资本主义特点的财产关系的一个完全的裂变。虽然现在存在着对物质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但工人仍保持着生产的私人条件(劳动力)的所有者地位。由于这个社会成员,在经济的、道德的、知识上的每一个方面仍然标有旧社会的印证。最初,有可能出现超越“资产阶级权力的狭窄眼界”的部分过渡(马克思,1962:23,25)。
(三)特殊生产关系的出现
但是,考虑到财产禀赋的变化,那么超越工人依附于资本的生产方式,并在原有位置建立起自由平等生产者联合体就是有可能的。虽然这种发展并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当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生产者获得劳动的产物并引入合作生产,在这种条件下,上述变化有可能发生(莱伯维茨想象出一种替代性的情景,在那里一个先进党派掘取了产品,导致随后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先进的生产方式)。
在这种条件下,每个生产单位中生产的特点,就成为对生产者相互之间客观依赖的有意识的认知。劳动者不同形式劳动的相互联系是建立在劳动者的自身计划和表达他们自身愿望的基础之上,而不是来源于他们之外的权力。因此,他们结合成单一生产体,同时在个人的不同职能之间发生联系。这并不是竞争所导致的结果(马克思,1977:449-450)。相互联系的生产者,在每个生产单位内,都能够在个人劳动力‘是作为单一的社会劳动力’的自我认识基础上,使得他们各自不同形式劳动力得到扩展(马克思,1977:171)。因此,生产者是作为分散的、自我统治的社会中的成员,作为生产资料的共有者,作为生产过程中相互联系的生产者而相互联系。
但是,生产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存在另一个方面。作为劳动力的私有者,生产者将劳动力看作他们的财产,并认为他们有权利为劳动力的付出而取得报酬。因此,只要他们作为私有者彼此发生联系,每个生产者都寻求在劳动既定的条件下,收入最大化;或收入既定,劳动最小化,私人利益指引着作为劳动力私有的劳动者的活动。同时要维持和复制这种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就要有所有人都获得等价物这样一个条件:以一种形式存在的给定数量的劳动被用来交换另一种形式下数量相等的劳动。简而言之,依据贡献大小而采取的分配,就成为对以劳动力私有为基础的生产关系进行复制的一种方式。
当然,这是一种不平等的复制。在这种劳动力合伙的制度安排下,每个人都将一定量劳动放入集体的碗中,并从中取出自己的等价物。每个人并没有放入相同数量的劳动,因此这些人所宣称要拥有的等价物是不同的。因为每个人在个人禀赋方面是不同的,由于体力或脑力差别,一个生产者在同一时间内提供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劳动。这是在所有社会中都存在真实情况——包括作为一个有机体的完善的共产主义。但是,要紧的是在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生产者是以作为生产条件私有者相互联系。平等的权利必然意味着对财产要求上的不平等,分配上的不平等。这是由于共产主义在这个阶段的缺陷所造成的。
考虑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含义。只要劳动力的私有产生出基于劳动的供给而索取产品的要求,它同时也孕育了一个相反的要求。作为生产资料共同和平等的拥有者,为什么劳动者不能平等的分享劳动果实?作为物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他们与分配相联的逻辑是:根据每个人平均占有的资本份额多少分配产品——这是一个在消费中完全的人人平等的情况。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作为满足共同需要(像在发达的共产主义体系下所要实现),而是使每个人都声称拥有一份财产权,作为另外一种资产阶级权利被保留下来。
这些竞争性的所有权的要求,不仅在消费资料的分配方面引发冲突,但它同时也缓解了另外一方面的冲突(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包括两种不同所有制的相互渗透,可以参见莱伯维茨(1987,1991))。由于生产资料方面的原因,收入均等(在劳动力的共同所有情况下,更为有效)的要求否定了生产者的个体差异(追求均等),同时收入均等的要求对于个人的物质激动方面也产生了可以预见的冲击。从另一方面讲,只要生产是同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发生联系,生产单位的分化事实上是私人利益的分化。由此产生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逐渐解体,并被集体所有制所代替(例如,考虑到回报不仅与现在的劳动贡献,而且还与过去的劳动贡献相联系的逻辑。这里暗示出对过去的毫无获取障碍的劳动财产权的占有欲望——以一种无限的方式去改变这种财产权的能力)。虽然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合作生产可能培育出工人在生产单位中的团结,但是,劳动力的私人所有同时明显提供了不同企业生产者之间的日益增长的不平等和分化的基础(例如,考虑到生产资料与个人禀赋不再是一致的,只要劳动力的拥有者,从与特殊生产资料的结合中获取一定利益,收入就不再与贡献相联系,而是部分表现为对财产的回报。参见莱伯维茨(2001)。)。
生产者之间这两种关系的结合,既提供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复制的基础,也提供了劳动力私人所有的基础。这两种所有权的矛盾就意味着一个非稳态——在周期性交替、显著性程度、个人平等的倾向与强调个人主义、公有财产与集体财产方面,就会表现出来。只要共产主义依旧要依赖历史性先决条件,那么,这些生产关系的复制就会对环境的振动和改变极为敏感;因此,总是存在一方面占据上风的潜在可能,就会导致特殊的禀赋分配实际上瓦解。在这两种所有权的结合中,没有一点是与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缺点的消除相联系。简而言之,共产主义社会在其自身基础上进行发展的基础必须从别处寻找。
(四)特定生产方式的发展
如果我们寻找一种推动共产主义社会成熟的趋势,那么我们会发现,这种趋势并不是在所有权领域;而是在生产者的其他联系当中——这种联系是建立在两方面联系中:一方面是作为自我管理的生产者,他们意识到在生产过程中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在另一方面是作为自我统治的公民,他们作为整体发挥生产者的职能。通过上述活动,生产者不停地改变环境和自身,明确说来,由于这些相互联系的生产者日益认识到这个社会的缺点,在这个社会里,两种形式存在的所有制不仅产生了占有的欲望,同时也不断产生异化的劳动。所以,生产者不断地变革生产的性质,使它更适合自身的需求。
因此,相互联系的生产者的生产性活动与他们自身需要的满足之间,日益建立起直接联系:即在以实现私人目的而生产的地方,两者的矛盾通过交换解决。生产的社会化特点,对于将要出现的共产主义生产而言是预先假定的前提。由共同需要和共同目标所决定的日益扩大的生产性活动的一个固有特点就是对计划的认识。马克思指出:在这种条件下社会不得不有目的地分配时间,以生产出能满足全部需要的产品。这种特定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会发展到这样一个程度:通过民主分散的政权发挥职能的自我统治的生产者之间的联系,就会被直接纳入到生产当中。但是,这种对人类需要的计划性的满足必然起始于最低阶段(群体满足),然后继续向前发展,直到联合起来合作的社会,在共同计划的基础上,对国民生产进行管制,使生产处于社会的直接控制之下。
因此,这里生产者在他们之间或之上,不存在任何矛盾调停者。他们成为自身的调停者。在充分认识到他们作为单个社会劳动力的前提下,他们的不同形式的劳动力进行扩展的程度,以及他们为满足共同需求所进行的生产,都与这个新社会的发展同步。这种相互联系的生产者所组成的社会,不再受它起源时的那两种生产资有制的损害,正像共产主义在自身基础上进行发展一样,可以预见到劳动过程的产物就是从社会意义上讲发展了的人——即人类潜力的充分发挥。在这种条件下,生产力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同样获得了提高,社会财富更为充裕。随着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相互联系的生产者所组成的社会将不再依赖于历史的先提条件,而是生产出自身特定的要求,它是作为有机体的共产主义而出现。
五、 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生产者的生产
那么,最后应该将市场社会主义放置在所描绘的这幅景象的什么位置呢?在对“生产者并不相互交换产品,劳动并不是以价值的面目出现”进行论述时,明确说来,马克思并没有将商品生产作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一部分。但是,个人生产条件(劳动力)的私人所有确实提供了单个生产者与社会进行交换的基础,同时,如果以自我定向的生产者被分别分配到不同的生产单位,那么生产将不再是直接社会化的,也不是联系的产物,而是在内部分配劳动(马克思,1973:158)。
由此看来,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条件(由此,对劳动而言,只有通过交换,才能体现出社会性质)的确存在。因为这些使用价值是单个劳动者在彼此孤立的生产过程中所生产出的私人劳动产品。
但是,并不是市场造成了生产者之间的分化和分裂。相反,市场是这种分化的表现。只要生产者之间的联合和补充,相对于个人而言,是以独立和外部的方式而存在——他们是以自我为中心、彼此陌生的生产者,那么,市场就会在劳动系统和分配系统之间发挥调解作用。(但是,显而易见,在这种低级阶段,相互分离的生产者之间,市场并不是惟一的潜在外部调停者。这些活动以及劳动体系与需要体系之间的联系可以通过计划或者指导——外部性的,因为像市场一样,不是生产者之间的联系的产物,来协调。但是,起源于这些追求自利,相互分离,相互疏远的生产者之间的问题不会仅仅因为外部形式的调停而消失。对外部计划的论述超出本文的范围,可以参考莱伯维茨(2000)。)对于那些通过下定义方式将市场从社会主义中排除出去的人而言,他们实际上是想通过定义的方式废除低级阶段的显著特征,即劳动力的私人所有。但是,在一个劳动力私有者缺乏自我拥有意识的市场中,即市场仅作为一个简单的分配机制,一种计算工具,那么,又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呢?
虽然,在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市场的连续性必须是作为一个结果来理解。但是,市场作为调停者所发挥作用的效果不应被低估。商品经济固有的特点是:单个生产者之间的联系不是以集体生产者中的一个部分来出现,相反以一种神秘形式,是以他们所生产的表现为商品形式的劳动对象之间的联系表现出来。它不是明确说明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存,相反他们彼此之间的需要是通过对表面看来相互独立的劳动产品的需求表现出来。〖ZW(〗参见BERTELL OLLMAN针对与市场相联系的不同的神秘化类型的论述。〖ZW)〗他们自己的劳动产品成为位居他们之上的一种独立存在的权力。同时,仅仅货币,这种社会劳动的具体表达形式,才可以用来征服异化了的商品。为什么市场社会主义应该对商品拜物教——像马克思所说那样,与商品生产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具有免疫力呢?
事实上,商品拜物教的不断复制只不过是商品生产者以一种特殊方式进行生产的后果。这里,商品生产者仅将商品生产看作是一种常识。就像“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产生出一个工人阶级,通过教育、传统和习惯使得工人将这种生产方式出现的必然性看作是不言自明的自然法则。因此,商品生产也倾向于产生出自身的前提条件。每个生产者将其他生产者或者看作是竞争对手(是一种针对他获取货币的障碍),或者是交易对象(作为被诱导、并与财富的一般形式分离的个人)。
将彼此看成是竞争对手或交换工具的人们不仅是商品生产的前提,同时也是商品生产的结果,这当中就存在打破人类团结这一束缚的固有倾向。
进一步而言,商品生产强调单个生产者(或者单个生产单位中被组织起来的生产者)软弱性。只要生产者之间的联系既不在他们的意识当中,也不是作为整体而依附于他们,那么,这些劳动者寻求私利的行为和与其他生产者之间的冲突就会产生一种居于他们之上的异化的社会权力,同时也产生出独立于他们之外权力及其在这过程中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市场决定他们应该干什么;市场在实现他们目标的过程中对他们起推动作用,并决定着什么是理性行为。没有比生产的扩展更能说明这一问题:只有能保证产生更高回报的生产扩大才会被人们所采用,那些不遵循这种异化社会权力的命令的人就会遭到失败。(在南斯拉夫,在这种“自我经营的企业”之上的权力,采取的是银行和信用体系的形式。信用被扩大到能付给更多回报的人手中。换句话说,这样的发展将会对产生更多回报的人自动带来好处。也就是说对那些人从市场上受益,得到更多好处。因此,发展的趋势就会在这些部门的控制下。这些占据统治地位的部门是信用体系和银行。)
这里所暗含的有关共产主义建设方面的含义是很清楚的。它不是简单地说明,异化劳动不仅确保了产生占有生产的新需求,同时也不断产生出贫穷的个人——对这些人而言,自由王国是很遥远的。(参见HORVAT论述:收入增长所带来的边际效用的减小将允许产生按需分配的方式——前提是需求衡定。)在上述的生产活动当中,不存在针对旨在扩大价值的人类生产活动的障碍。一旦对货币的追求被看作社会中的常识而取得合法地位,以及货币积累的逻辑被人们所强调,那么资本主义出现的前提条件就产生了。商品经济不仅产生了货币交易和商品——资本存在的空间,同时也产生了除掉妨碍资本主义生产的刺激因素。比如说,英国提供资本主义生产前提的历史性裂变就是贵族在商品货币经济的刺激下,将农民从土地上驱逐出去,并霸占他们对土地的所有权。但是,贵族并不是从天而降的,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时代的产物,对贵族而言,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附加在这种权力之中是政权的力量(它自身也日益成为商品货币经济产物),这种过程催进了:一方面是资本的原始积累,另一方面是依靠工资谋生的劳动的积累。
为什么要假定市场社会主义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当我们考虑生产的第二方面,难道我们不是被迫承认为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产物是人,这些人不但与商品生产要求相一致,同时这些人的目标是实现价值的自我增值,难道我们不应该这样预料:市场社会主义生产出来的人迟早会按照预先安排(通过直接和政权的力量),去消除发展资本主义的障碍,并为他们自身的利益去夺取人民大众的财产权。
简而言之,相对于工人对团结诚实的强化,商品联系的发展则消除了人们针对资本主义的斗争。当然,所有这些观点并不是新的,CHE GUEVARA在1965年就清楚阐明了这些观点。
通过资本主义留给我们的笨拙的工具(商品是细胞,个人物质利益是杠杆),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幻想会导致我们走进一条黑巷。在走了很长一段距离,经历很多交叉路口,你仍然被困在那里。很难说,你究竟是在哪儿走错了路。同时,已经建立起的经济基础也发挥了破坏意识发展的作用。因此,要构建共产主义,就必须在新的物质基础之上,构建新的人。
六、即将到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为什么说讨论共产主义的建立是可行的呢?一旦我们关注作为劳动主体的人——在确定环境下产生出的确定的人,那么,商品生产本身,很明显不会导致共产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但是更直接的问题是,如果团结可能被发展或维持下去,如果市场社会主义不创造资本主义复辟的条件,那么,商品生产的自发倾向就会受到抑制。
在这方面,需要记住的是,商品生产只是影响市场社会主义社会所产生出的人的本质的一个条件。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一切,对于决定共同产物(即人类自身)的本质方面,同样重要。这个方面,在合作生产过程中,车间中工人的自我管理,以及一些人思考、决策,一些人服从的社会分工的解体,是重要的因素。但是,像上面所提到的,商品生产过程的特点,从自身的角度讲,既没有挑战商品生产的逻辑,也没有挑战由此产生的商品拜物教——商品生产者不断产生适合商品货币经济的自身。
只有当生产者彼此之间的需要,以及他们只是作为集体生产者的一个个体相互联系,都被明确以后,才会存在对商品经济的真实挑战。当生产活动是为了直接满足别人的需要,人类就会产生出作为社会形式存在的人类自身。
他们在活动中证实着这种共有、团结的本质。这就是共产主义作为一个有机体活动的特点。在共产主义中,每一种以共产主义经济形式出现的经济联系,是其他一切联系的前提。
明显可以看出,像马克思所理解的那样,在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平等的概念,永远不会高于那个社会的经济结构,也不会高于那个经济结构所决定的文化的发展。在生产看作为劳动私有者而存在的社会里,企图将高级分配形式强加到这个社会,必然会影响这些以自我为中心的生产者的热情和生产活动。那么怎样才能摆脱这个恶性循环呢?商品生产中的自发倾向怎样才能与社会主义相一致呢?
如果对劳动力的私人所有者的自我意识所进行的冲击会对他们的斗志产生可以预见的后果,那么对这种自我意识的围攻将会产生不同的后果。毕竟,即使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现存的社会准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需分配的概念也不是完全陌生的,例如存在一类活动,马克思将其称为倾向于满足共同需要的活动,诸如学校、卫生机构等。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准则不再是与特定个人的贡献相联系的分配,相反,它使每个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份子而发挥力量的个人都受益。明确来讲,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引入新准则和新联系的直接可能性。这种新准则、新联系允许人们在地方和街道邻里层面上进行有意识的协调,从而将不同类型的劳动与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联结在一起。
当我们关注生产的第二方面时,我们就会看到:在通过局部合作来表达成员的需要,以及在发展满足需要的手段的过程中,将会产生出改变了个性的人。这些人拥有不同行为能力。这不仅提供了将联系扩展到其他一些基本需要的范畴(住房、食品等),同样也将影响到单个参与者之间的联系和活动。确切地讲,因为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成员和公民,这些同质的个人同时也是生产领域的生产者,所以,在为满足共同需要而进行的生产领域中,以计划方式实现的合作的发展,不仅成为这些参与者自身能力发展的基础,也是同比于新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生产发展的基础,在这种革命性的实践中,不但是社会的经济结构,而且同时文化的发展,都在不断发生变革。
简而言之,商品生产的自发倾向——通过对它所产生出来的人的影响——孕育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有意识的发展,作为一种即将出现的共产主义社会,能够确保市场社会主义不会产生资本主义发展所需的历史性裂变。
作为自我统治的市民的生产者之间的联系被直接纳入生产过程。这种向上发展的即将出现的共产主义社会最重要的产物是在共产主义关系下发展起来的人,这些人同时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提。
yuweiyuwei评析:本文主要的意思是说,在无产阶级专政、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个人劳动力私有制条件下,抑制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几个前提条件的产生,有意培养工人之间的协作团结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发展到共产主义,反之则会复辟。其实,这个观点很接近于文革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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