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相对统一论(概论)
内容摘要:
相对统一论是在反思和批判“两极思维”绝对化错误倾向的过程中创新和发展的。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
1、以物质同一性相互作用产生效应的“对应统一”论为事物生成、发展的基本规律;2、以“选择—对应”的“相对统一”论为主导事物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规律;3、以物质本体的“五性五态”论为事物发展生生不息的内在依据。
上述“三论”是对传统唯物辩证法的继承和补充,并企望由此而获得对事物发展更全面、更准确的认识。
本文作为相对统一论的第一部分,是对其整体上的概述,以便读者比较容易和清晰地了解其中的主要观点。
一、 反思和批判“两极思维”绝对化错误倾向的历史回顾
20世纪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世纪,是一个无产阶级曾取得辉煌胜利也是遭受严重挫折的世纪。面对现实,人们从各个层面、角度去分析、探究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并试图从唯物辩证法的哲学理论上寻找错误的根源,而众多关注、思索的焦点,最终落在被称为唯物辩证法实质和核心的对立统一规律和矛盾上。对此,当前已经成为主流社会的看法认为,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在对对立统一规律和矛盾论的传播及通俗化过程中,采用了两极对立的绝对化、简单化的解释和理解,因而造成方针政策和实际工作上的失误及弊端。笔者认为:两极绝对化思维的形成,绝非是因为对理论的错误理解和传播那样简单,而是主要在于唯物辩证法理论本身的缺陷和不完善。也正因为如此,历史上屡屡发生对对立统一和矛盾论的探索和论争。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前苏联就发生过一场关于矛盾的争论。争论的焦点问题是,矛盾是与事物同生共长的还是在事物的某个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那时论战双方的代表,一个叫米丁,一个叫德波林。德波林当时虽贵为苏联科学院院士,哲学研究所所长,但由于其早年参加过孟什维克派,斯大林说他的观点是一种“孟什维克式的唯心主义”,因此论战失败并被批判的命运在政治上就早已注定了。毛主席在《矛盾论》中仅以“从苏联哲学界批判德波林学派的文章中看出”德波林的观点,就批判他“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去了”,则有失草率和公允。遗憾的是,当时受历史条件及战争环境的各种限制,毛主席在《矛盾论》中接受并沿用了那个叫米丁的前苏联人的观点。但是毛主席对矛盾论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对矛盾特殊性的阐述,而那一部分才是《矛盾论》的重点内容。
20世纪60年代(64~65年)杨献珍提出“合二为一”,强调“对立面统一的思想,只是说矛盾的两个侧面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当强调一个侧面的时候,不要忘记了另一个侧面”。现在看来,杨献珍的“合二为一”的观点,实际上要表达的是事物的互补性原理。这个原理表面上与“一分为二”看似对立,实则相辅相成。但是,那时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矛盾绝对化思潮盛行的时代,杨献珍遭到政治上的批判就不可避免了。
现在看来,德波林的关于矛盾是事物发展中的产物和杨献珍“合二为一”的观点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他们当时处在一个充斥着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政治环境中是很难进行正常的理论讨论的,而我们则有幸迎来了一个思想解放的新时代,可以在学术上畅所欲言了,因此一些反思和批判对立统一和矛盾论的新观点和新看法,如:三分法,一分为多,中介论,实践主导论,哲学相对论等等,在新世纪的交替之际纷纷出现。总之,两极思维绝对化、简单化的弊病给社会实践带来的危害正逐渐被更多的人们所认识。虽然关于这一方面的争论和探索目前尚未最终定论并且仍在继续,但是,选择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理念,毕竟已经成为当前国家和社会的主体意识了。
“和为贵”是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精髓,它贵在哪里呢,贵就贵在它是事物生成、发展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来源。崇尚“和为贵”,并不否定矛盾,提倡和谐社会,就意味着还有不和谐,还存在着社会矛盾,而且由于国内贫富差距加大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以及国外资本主义反华势力的联手打压,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社会的各种矛盾仍有不断扩大的风险。如何正确地理解矛盾?如何应对矛盾带来的风险?如何将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贯彻到底?这是当今中国急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重构“和谐社会”的现代哲学基础和批判有关矛盾问题上的错误观念,使辩证唯物主义成为更加完备的、能够与时共进的科学发展观,就是一项及其重要的任务了。
二、20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原理”的哲学启示
人所共知,进入20世纪以来的人类在自然科学邻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量子力学、相对论、系统论、控制论、生物遗传和信息论等等理论和学说的相继问世,使人们把握客观世界以及事物发展的认识和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尤其是爱因斯坦的“相对性原理”、玻尔的“互补性原理”和“对应性原理”,以及整体系统化和信息本体化等等这些被自然科学逐渐证明的原理,已经成为众多哲人对现有传统、经典的哲学体系进行反思和批判、重构和创新的思想武器。笔者正是从爱因斯坦和玻尔这两位科学巨匠发现的三大原理之中,汲取了丰富的思想营养,拓展了自身的哲学视野,从而完成了“相对统一”论。
爱因斯坦的“相对性原理”
笔者认为,源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相对性原理”给哲学的启示有三点:其一,世上没有任何绝对化的东西,包括至大无穷的宇宙以及相对性的本身,恩格斯说:“这里没有任何绝对的东西,一切都是相对的”,【1】这是因为,绝对性可以包容在相对性的范畴之中成为相对性的题中之意,即绝对是在一定范围(或参照系)内被选择而确定的相对,故列宁说“相对中有绝对”。其二,任何事物之间多样的、普遍的联系都是相对的,且由于相对性的选择作用,联系被分别确定为具体的、现实的关系,换一句话说,相对使关系实在化了,“关系即实在,实在即关系”。【2】(罗嘉昌《从物质实体到关系实在》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年12月版 第8页)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统一”的关系体,因此相对性就成为关系体的纽带和枢轴,成为一把能解开诸如思维与存在、认识与实践等等众多关系之锁的钥匙;而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抽象和具体、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等等“几乎所有的范畴都反过来依赖于相对性范畴。只有仰仗相对性标界定位,各个范畴才显示出确定的意义;只有借助相对性的串联耦合,众多的范畴扭结才能组成严密有序的理论体系网络。在这个意义上说,相对性是范畴之纲,范畴之轴”。【3】(娄永清《哲学相对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第10 页)其三,相对性的本质特征是:选择—对应。在古汉语中相对一词本身就具有比较、选择的含义。伯乐相马,指的就是伯乐选择千里马。前面所引用的《哲学相对论》一文中,指出相对性有五个特性,其中之一是“尺度选择性”, 娄永清 先生认为几乎所有范畴都要仰仗相对性去实施“标界定位”的功能,靠的就是“尺度选择性”;另外, 罗嘉昌 先生说“爱因斯坦1905年提出相对论的论文的第一节是以如下词句开始的:‘设有一个…坐标系’。至今,在系统介绍相对论的著作中,大多是一开始就引入参照系或坐标系的概念的,否则相对论的基本原则就无从表述”,【4】参见罗嘉昌的文章《相对论的哲学意义》)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明确,所谓相对论的基本原则就是其本质的特性,即选择一个对应的参照系。所谓“设有一个”就是选择,就是前面 娄永清 先生所述的“标界定位”,所谓“参照系”就是一个具有对应关系的统一体,因此选择性是相对性体现自身特征的最基本的、本质的功能,否则,相对性就无法表述了。
从相对性原理中解析出相对性的本质特征为“选择--对应”是极为重要的,因为“选择—对应”是一个动宾结构,这个结构中必然要推出一个选择的主体,而这个主体就是从自然界发展而来的人。要使事物的发展能够持续下去,关键在于正确地选择,而选择的正确与否,又在于人为的、理性的判断和抉择,而人获得理性的、真理性的认识,则重在实践,以及实践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和继承。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通过相对性的本质的选择—对应的功能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此,相对性原理不仅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而且是发挥核心作用的原理。这就是说,在辩证法关于整体的、运动的、发展的基本观点之中,联系的——且由于相对选择而具体化的——关系的观点是统摄一切的,只有纲举,才能目张。从这个意义上说,辩证法就是相对之法,我们通常所说的“辩证统一”不是“对立统一”而是“相对统一”。
马克思说:“有一个爱好虚构的思辩体系,但思想极其深刻的研究人类发展基本原则的学者(指黑格尔-引者),一向认为,自然界的基本奥秘之一,就是他所说的对立统一[Contact of extremes]规律。在他看来,‘两极相逢’这个习俗用语是伟大而不可移易的适用于生活一切方面的真理,是哲学家不能漠视的定理,就像天文学家不能漠视刻卜勒的定律或牛顿的伟大发现一样”。【5】(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载《马恩选》第9卷P109)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及其相对性原理则是20世纪的又一伟大发现,它揭示了自然界的又一个基本奥秘,而且是任何一个当代的哲学家都不能漠视的比“对立统一”更加深刻的奥秘,因此它的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它足以使辩证法的本质,由于人和实践作用的融入而显得更加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
丹尼尔·玻尔的“互补性原理”和“对应性原理”
被称作量子力学之父的丹麦科学家丹尼尔·玻尔,由物理的“波粒二重性”现象而阐释的“互补性原理”,同样可以在哲学上说明,任何事物表现出的不同性质、甚至是“正相反对”的性质在统一的状态下都是互补的,譬如“对应统一”、“相对统一”和“对立统一”之间的关系都是互补的。互补性就是事物各种不同性质的功能形成叠加的、聚合的相互对应的综合(整体)效应,对立的矛盾效应则是与之相反的不对应的负效应。事物之所以能够存在,决定于同一的差异中具有互补性,倘若互补性逐渐被矛盾性取代,事物就会转向消亡。因此要全面地认识和理解“对立统一”,首先要认识它的互补性,承认互补性先在的地位,其次是认识对立产生的矛盾性,并去应对矛盾性发生的危害,也就是说,差异的互补性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事物产生矛盾的先决条件,从系统层次的角度上说,事物互补性的层次高于事物的矛盾性。那种忽视对立统一中内在的互补性,只去强调矛盾性而排斥其他的认识和做法,比如像当年“一分为二”不容“合二为一”那样,则必然走向“两极思维”的绝对化错误。
关于互补性的思想,事实上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就已诞生了。“一阴一阳谓之道”,缺阴或缺阳,都不能称之为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更强调的是阴阳互补而不是对立。不是古人不懂对立统一,相反老子就是深谙对立统一的大师,他比黑格尔更清楚的了解到,对于事物的发展而言,互补性比对立性更为重要,因为事物没有互补性这个基础,阴阳之道就不会产生太极的效应,天地人就不会合一,五行就不会合而生物。在《周易》、《老子》,《论语》等等历代先贤哲人的著作中关于“和”的理念一脉相承,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由“和”而至“谐”,而互补性思想正是“和”及“和谐”理念的现代的哲学诠释。
黑格尔在“两极相逢”的现象中只看到了事物同一的差异,及其展现的对立矛盾性,却忽略了对事物同一过程中差异的互补性及相对性的探索;与他相反,玻尔在科学实践中论证了互补性原理,认为“对立即互补”,并从中体会并展望着“始终不渝地想望统一地理解世界,追求一种包含对立物紧张关系的统一”的哲学观念。【6】(参见《陆书》P187海森堡的文章)笔者认为,玻尔是彻悟中华文明奥秘的西方第一人,他自豪地将中国古人的太极图式作为其家族的族徽之举,确实是当之不愧的。
另外,玻尔的“对应性原理”,不仅在方法论上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而且启迪了一条不同于两极对立思维的对应性思维的思路。
所谓的“对应原理是在量子物理中产生和发展的,其方法论意义表明新理论和旧理论存在着某种继承关系;新理论在其特征参量取极值的情况下,应得到相应的旧理论的结果”。【7】(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篇)玻尔的这一思想,启发了笔者对事物及事物之间对应现象的哲学探索,由此而产生了事物是在对应的关系中生成和发展的,以及宇宙是统一的整体,而整体又是成系统有层次的“对应统一”的思想。
在这个思想的观念中,“对”字本身就是一个哲学范畴,北宋程颐说“万物莫不有对”,张载说“有象斯有对”。“对”是泛指两个要素组成的统一体,那么“对应”和“对立”这样的词组都是描述这个统一体所分别显示的状态、关系和性能。所谓“对应”即是物质同一性在一定关系下生成事物的过程中产生的效应(作用),所谓“对应统一”则是对应的过程中显现的统一之状态。对应中产生的效应是多种多样的,相对性、互补性都是对应中的效应,对立性也是其中的一种效应,不过它是对应与不对应的临界点上的极值效应。对立不仅仅反映为差异的最大化,重要的是反映出对立效应是对应效应转化为不对应效应的质变之转折点;在这个临界的极值点上,“对应统一”就是特定的“对立统一”。依照此理,假设笔者关于对应统一的原理是新理论,再把对立理解为对应的特征参量(差异参量)的极限値,那么在对应与不对应的这个效应的极值点上,关于对应统一的新理论不仅包容而且过渡到了对立统一的旧理论上,因此可以证明:“对应统一”观是对“对立统一”观的继承和创新,而其意义的重要性在于,它用事物整体的、普遍的对应之效应的思维方法涵盖了两极对立思维的旧模式,为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观点的通畅联接奠定了基础。
事物同一性作用的效应是互补之“对应”,事物对立性作用的效应则是“正相反对”的“矛盾”,对应标志着事物的产生,是事物发展的出发点,对立则预示着事物由对应转向不对应的消亡,是事物发展中一个环节的终结点;若要引领事物在螺旋上升式的发展中不断地延续下去,就要通过事物相对性的功能去不断地“选择--对应”。因此,对应作为“相对统一论”立论之基础,就成为既可以衔接旧理论又可以创建新理论的突破口。笔者正是以“对应”的观点为出发点,以“选择--对应”的相对性的观点为核心点,展开对“两极思维”绝对化的反思和批判的。
三、对“两极思维”绝对化错误的反思和批判
由“两极相逢”进而“对立统一”,这是事物运动中的客观存在,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矛盾的现象也是客观存在。对此,笔者并不否认,也否认不了;但是,依前所述,黑格尔发现的“对立统一”现象在“对应统一”的范围及视野中,不在是现实中广泛的常态,而是一种特殊的极限状态,即“质量互变”规律所指出的“度”的状态。那么,作为一种特殊状态的与“度”相对应的“对立统一”规律,究竟反映出一种什么特殊性的客观真相呢,这是反思“两极思维”造成绝对化错误必须首先要搞清楚的问题。
“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反动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不过是这样一个简单而基本的客观事实,即:
任何事物的运动和发展都有转为反向运动,并使其衰退、直至灭亡的必然趋势,而由事物的对立引发的矛盾现象则是这一必然趋势的内在依据。
“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就有一种趋向,朝反方向的另一端移动。借用黑格尔的哲学术语,任何事物都包含了对它自己的否定”。【8】在《老子》的思想中,“对立统一”的规律被归纳为五个字,“反者道之动”;甚至有更简单的四个字,物极必反。它不是事物发展的主要动因,而是造成事物发展出现轮回、循环和倒退现象的根本动因。如果把“反者道之动”理解为事物正方向发展的动因,则是南辕北辙,大错特错。
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马克思接着又说:“辩证法对每一种即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9】马克思这两段话原本是连贯的一句话,笔者特意将其分断开,是因为马克思这段话是从辩证法整体的观点去论述的,其中包含着对辩证法两大规律的理解:一是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对立统一的理解,这是对现存事物在单一发展的周期环节上趋向灭亡的理解;二是“从不断运动”及“暂时性方面”的“批判的和革命的”否定之否定的理解,这是对旧事物的运动环节向新事物的运动环节转化的“扬弃”的(上升式的)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我们既要连贯地看又要分开地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真正理解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两大规律分别在事物发展两个层次上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确定:
“对立统一”律,及其表现出的矛盾性所揭示的不是事物发展的动因,而是事物发展的反动因。
“否定之否定”律,及其扬弃性是对矛盾排斥性的否定和升华。
笔者认为,区别事物的不同性质譬如矛盾性,不在于事物中作为共性存在的同一性(因为它是事物产生和成长的根本,处于先在的层次),而在于矛盾自身的特殊性,即表现为互为排斥、对抗和冲突性;矛盾这种使事物产生内耗和分离倾向的排斥怎么可能推动事物的发展呢,这是同常识相违背的,因此它是对事物发展的否定。与之相反,“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扬弃”之中也含有排斥性,它是对矛盾排斥性的排斥。矛盾的排斥性是指事物发展单一的周期环节中,对立的双方都表现出互不相容、互不妥协的体现着自身本性的互斥,是受本性驱动的、自在式的排斥,这是一种自我生存能力的体现;扬弃的排斥性则是指事物发展前一个环节展望、衔接后一个环节的,有保留、有继承(即经过比较、选择对应)的体现了整体或单方面的自觉性的理性的排斥,这种排斥为事物的延续和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某种可能。这两种排斥所显示的效应和作用泾渭分明,一种造成事物发展的中断,一种提供了事物可持续发展的可能。
扬弃与矛盾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内涵的排斥性的基本功能是一样的,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扬弃来源于相对的选择性,矛盾来源于对应中的对立性,不同之因必有不同之果,因此它们各自所含排斥性的作用的效果、目的和意义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由于扬弃对矛盾是有选择的否定之否定,那么按照对立统一的原理,扬弃和矛盾各自的排斥性所显示的效应和意义虽然有所不同但又有转向各自反面的,达成一致效果的可能。这就是说,在错误的选择下,扬弃的排斥性迎合矛盾的排斥性,共同加速了事物的终结和消亡;反之,在正确的选择下,扬弃的排斥性引导矛盾的排斥性,又共同促进了旧事物向新事物的升华。尽管如此,仅就影响和推动事物发展作用的主次而言,无论是扬弃的排斥还是矛盾的排斥,它们发挥的作用都不是第一位的,而是第二位的;它们只能依托于事物的对应性(包括对立性)和相对性并在其后发挥作用,因此,扬弃和矛盾的排斥性对事物的发展仅仅起到加速或延迟,促进或促退的作用。
同一性是事物生成、发展的基本原因
事物生成和发展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基本原因来源于物质的同一性,来源于物质不同要素在相互同一作用下的对应性,即事物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就是事物在同一中形成新的对应关系和结构,并表现出相应的新性质和新效应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事物不同性质之间互补的“对应统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确定,同一性不是什么暂时的守旧的,而是始终充满着活力始终对外开放的,具有创新禀性的,推动事物发展的肯定力量;与之相反,矛盾的排斥性却是阻碍事物获取新对应的否定力量。比如说,汽车要行驶,就要加入(即对应)汽油以获得能量,相反不加入(即排斥)汽油,汽车就产生了不能行驶的矛盾;怎么办,只有通过扬弃的作用,对排斥汽油的矛盾给以否定之否定,同时在肯定汽车获取能源才能行驶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地选择多样的对应方法使汽车获得能源。大庆石油工人有一句“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至理名言,其中蕴含的辩证法的哲理是:条件是事物产生的前提,没有条件就要创造出使事物产生的条件;创造,在这里是指发扬人的主观能动性去选择,即选择一个有利于形成对应统一的,促使同一性产生作用而不是矛盾排斥性产生作用的条件;因此,在困难和矛盾面前,克服困难和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不是单纯的依赖排斥性的斗争,而是主要寄托于同一性和相对性的斗争,即通过主观的努力,创造和选择出对应的、能够战胜困难和矛盾的条件,这才是唯物辩证法的真谛。对此我们再打一个比方:如果把矛盾比方作疾病,治疗疾病则要标本兼治,那么采用矛盾排斥的方法是治标,采用同一对应的方法是治本,而“选择—对应”的方法则是标本兼治。
笔者把同一性归结为事物发展的第一位的主要原因,还因为它在事物发展的因果链条之中处于逻辑的先在地位。相对性的本质属性是选择对应性,它是后在的。但是如果把同一性看作事物发展的内在依据,相对性就是内在条件,同时又是联系外部条件的桥梁;依照相对性原理,依据和条件、内因和外因、原因和结果、起点和终点、以及第一性和第二性,在不同的系统和层次中又是互为转化的,尤其是在事物发展的因果链环的节点上,相对性又起着指导发展方向的第一位的主导作用。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在自然和社会的大环境下按系统分层次地进行的,事物将经常面临如何适合外部环境的选择,要适合就要去对应,选择就是要选择适合的对应;因此,若要全面论述事物发展的原因,就要一方面说明对应性发挥的基本作用,另一方面说明相对性发挥的核心作用。换一句话说,对应性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相对性是事物发展的充分条件。
综上所述,发端于19世纪的黑格尔辩证法的某些“合理内核”的内容,在20世纪逐渐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的验证下,以及在与东方哲理的交融中,显现出不适应及不合理性。具体地说,它在理论上的最大缺陷,是对事物相对性原理的核心作用的不认识;它在理论上的最大错误,是把“对立统一”的矛盾的排斥性看成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理论的缺陷是受到历史条件的局限,而理论错误形成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则是为了弥补理论缺陷而造成的,这就是产生“两极思维”绝对化错误的症结所在。
3、对“两极思维”绝对化主要错误观点的反思和批判
以下将“两极思维”绝对化的一些极为有害的错误观点和表现,归纳为两个误解和四个绝对化:
两个误解是:1、把矛盾误解为事物生成的原因。2、把矛盾的斗争性误解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四个绝对是:1、把矛盾绝对化,2、把矛盾的普遍性绝对化,3、把矛盾的斗争性绝对化,4、把事物发展的内因绝对化。
关于“两个误解”前面已经做了大量地剖析,下面只就“四个绝对”分别给以具体地说明:
1、混淆差异、对立和矛盾三者之间的区别,忽略事物发展在各个不同环节、层次和相对关系中内在的差异与现实矛盾之间的区别,得出“差异就是矛盾”的误判,就是把矛盾绝对化。对不同的矛盾都要加以区别,否则不能得出不同矛盾的特殊性;同样的道理,不对差异、对立和矛盾加以区别,就不能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
2、某些教科书用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对偶、排比的语句,去解释矛盾的普遍性,而这种极端化的后果是把矛盾发生的普遍可能性在空间和时间上同时叠加在一起,造成了矛盾普遍性的绝对化。
3、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联系中,割裂相对和绝对上的逻辑关系,忽略同一性的主导和先在性,得出矛盾斗争性是事物发展决定性因素的错误结论,这是世界共运历史上“左”倾错误屡犯不绝的思想上的总根源。矛盾的本质是相互排斥、对抗和冲突,斗争性的实质则是表明事物自身存在和竞争能力大小的共有的性质。任何事物都有为自身生存而奋斗的权利,若把斗争性看作矛盾的专利,就是把矛盾斗争性绝对化。
4、割裂内、外原因之间互为依据、互为条件的关系,片面强调内因对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忽略外因也是因,在相对的条件下,同样可以转化为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其危害是为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内部起决定作用提供了错误的论证。历史上,在革命队伍内部,残酷斗争及扩大化,引发了众多的冤假错案。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因此而被扭曲、蒙羞,其教训是极为深刻和惨痛的。
关于“差异就是矛盾”
以上列举的错误观点都与缺失相对性原理的理论缺陷有关,而“差异就是矛盾”的观点是造成“两极思维”绝对化错误的核心论点,因此,要破除两级思维的绝对化,首先要破除那种把矛盾概念绝对化以及把矛盾普遍性绝对化的观点。何谓绝对化,即把绝对从相对中分割、脱离出来的做法;绝对性的含义是指:在相对性条件下选定的有限的系统(层次和范围)内,可以无限重复的必然性。脱离相对性的界定,把绝对性无限扩大化的做法就是绝对化。“差异就是矛盾”就是把矛盾概念绝对化的观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就是把矛盾普遍性绝对化的观点。
说“差异就是矛盾”是绝对化的错误观点有三个理由:
其一,先在性。先在的内容就是依据,差异是矛盾性产生的原始依据,所以差异先在于矛盾;从系统层次的角度看,差异和矛盾这两个概念属于系统的不同层次,在事物发展的现实过程中,差异和同一并存于对应的层次中,而矛盾和对立则并存于对应层次之下的一个特定的(极限的)子层次,因此,处于上层次的差异的概念先在于下层次的矛盾的概念;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看,先在的概念内涵少外延大,后在的概念内涵多外延小;差异概念的内涵就是同一中的差别,矛盾概念的内涵则不仅是差别,还有排斥、对抗和冲突;因此,说矛盾是相互排斥、对抗的本质上的差异,正确;反之,说差异就是矛盾或者就是潜在的矛盾,则不全面了。正如可以说人是动物,而不可以说动物就是人,因为不是所有动物都能进化为人,那么把所有动物都说成人的错误就是绝对化;故差异是差异,矛盾是矛盾,两个概念在逻辑上不容混淆。此外,即使是用辩证的发展的观点去作思维判断,也要遵从形式逻辑的规律,正如“同一律并不否认变化,当蝌蚪变成青蛙之后,它不仅允许而且要求使用‘青蛙’这一概念,而不能再用蝌蚪这一概念去反映它。同一律不允许把没有变成青蛙的蝌蚪说成青蛙,把没有变成熟饭的生米说成熟饭”。【10】故,差异≠矛盾。
其二,条件性。有人以差异就是潜在的矛盾,从发展的所谓“一致性”为理由辩解说,“差异就是矛盾”的判断是合理的。然而,这种武断的判断恰是忘记了,差异本身不仅有本质差异和对立差异,还有非本质差异和细小差异的不同层次的区别;而使差异发展、转化的条件也有着产生不同效应的区别。在作“差异就是矛盾”和“差异就是潜在的矛盾”的判断之前,首先要对能过渡为矛盾的和不能过渡为矛盾的不同层次的差异加以区别,然后要对能过渡和不能过渡到矛盾的条件加以区别。差异是互补性和矛盾性产生的共同的内在依据,而不同的外部条件相对于内在依据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的条件使差异产生互补性,有的条件使差异产生矛盾性;不讲条件,不讲条件的相对性,“潜在的”的差异就不会无条件地转化为现实的矛盾。外部条件来自事物与外界相对的联系,因此不讲条件就是不讲联系,不讲联系就是脱离相对的绝对,即是绝对化。
其三,现实性。差异是转化为矛盾的依据,依据是指有其必然的可能性,而可能性要借助条件的相对选择,才能转变为现实性,因此脱离了相对的外部条件,差异转化为矛盾只能是停留在内在依据的本质的、理念中,而不是现实的过程中。马克思说:“黑格尔的主要错误在于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本质的理念中的统一”。【11】马克思批评的就是这种脱离现实条件和进程的主观臆想。在“两极思维”的主观臆想中,差异和对立都等于矛盾,而这种臆想的矛盾不过是尚未变成现实的理念;只有当对立产生互斥的、对抗和冲突的外化效应,才是能够被人所感知的、现实的矛盾;这是认定矛盾之所以是矛盾的惟一的衡量标准。是承认现实的矛盾,还是承认理念的矛盾,理论上不容混淆,必须分辨清楚,因为这是在矛盾问题上区分唯物辩证法还是唯心辩证法的分水岭。
归纳前面批判的三条内容,一是说差异的概念先在于矛盾的概念,故两个概念不可能等同;二是说差异在不同的条件下,既可能产生互补性又可能产生矛盾性,不区分条件和联系的不同,必然造成绝对化;三是说对立产生排斥、对抗和冲突的外化效应,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矛盾,否则将陷入主观臆想。
关于矛盾的普遍性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是说,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普遍地存在”。【12】对于这个推论,笔者的看法是:毛主席关于矛盾在两个方面都存在普遍产生的现实可能性,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两个方面不能同时并列,并列的恶果就是绝对化,而“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提法则用排列对偶的语句恰恰把这两个方面并列在一起,在空间、时间上造成了绝对化的恶果。依照笔者“对应统一”的观点,事物在对立统一的情况下,矛盾才普遍地存在。
另外,在国内反思“两极思维”的讨论中有这样的一个提法:差异的普遍性大于矛盾的普遍性。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是不确切的。首先,普遍性是个趋向极量化的,有界无限的概念,它在数量上没有大小、多少之分,因此不能从数量上进行比较;从相对性的原理来看,任何普遍性只在其允许的系统、领域、层次和界面的范围内是绝对的,超出其存在的范围和界限,普遍性就不会存在了。因此,如果把差异和矛盾这两个不在同一个范围、领域和层次的普遍性进行比较,正确的提法应该说:从概念的角度看,差异的外延范围>矛盾的外延范围,差异普遍性的范围>矛盾普遍性的范围;从层次的先在的角度看,差异先在于矛盾,差异的普遍性先在于矛盾的普遍性。
关于矛盾的斗争性
笔者首先要说明的是,矛盾的本质属性就是互相排斥,对抗和冲突,简单地说,矛盾性就是相互排斥性。由这个观点出发,笔者认为,所谓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都是矛盾,它们的本质属性都是相互排斥性;不同的是,它们各自反映的矛盾现象只不过是所在层次和领域的相对不同而已;在思维和认识的领域,辩证矛盾就是逻辑矛盾。辩证矛盾包括了逻辑矛盾,二者是统一的,是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在思维和认识的发展过程中,出现逻辑矛盾会造成思维的混乱和认识的错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辩证矛盾会造成事物发展的反向逆转和中断。无论什么矛盾都是有害的,都在扫除消灭之列。对立统一所显现的矛盾用扬弃的否定之否定去消除,思维逻辑中出现矛盾直接用形式逻辑规定的矛盾律加以否定。
笔者其次要说明的是,斗争性是事物的共同属性,事物任何性质的展现都表现为自身的斗争性;说矛盾的斗争性是指它的排斥性没错,说同一的斗争性是指它的对应性同样正确。因此,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斗争性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和高度的概括性,即任何事物及性质都普遍地存在斗争性,任何事物及性质的自我展现都可以概括为斗争性。
斗争性具体表现为:事物及其自身性质相对于他物的自存自强能力的大小或强弱,简单地说它是事物为适应环境而生存的竞争能力,而这种竞争能力的源泉来源于事物自身运动所产生的效能,来源于自然界万物自在的客观普遍性。《易经》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达尔文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两句话合起来所表述所寓意的自强性、适应性、竞争性指的就是事物的斗争性。斗争性强,生存能力、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就强,反之,斗争性弱,生存、适应和竞争能力就弱;事物存在,斗争性就存在,事物灭亡了,斗争性就不在了。所以,面对客观环境和条件的不断变化,不同的事物都要通过展现自身不同性质的效能而表现出斗争性。不同性质的斗争性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和手段,矛盾斗争性的特点是采用排斥的手段,同一斗争性的特点是采用对应的手段,相对斗争性的特点是采用选择—对应的手段,斗争性就是包含着适应和自强的竞争性。虽然竞争性中还包含着排斥他者的矛盾性,但竞争性比矛盾性包含着更丰富、更积极和更具有目的性的内容;譬如,在体育比赛中,争夺冠军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矛盾的斗争性(排斥性),但体育竞赛的终极目的并不是仅仅在于争夺冠军,而是正如现代奥林匹克提倡的“重在参与”和“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体现了人类在适应环境的竞争中展现的自强性。因此,在斗争性中起第一位作用的,最基本的性质是自强性。
从上述观点出发,那种把斗争性视为矛盾专利即把斗争性单纯作为矛盾排斥性的看法,必然造成矛盾斗争性的绝对化;只有把斗争性看作事物普遍的、高度概括的共同属性,我们才能正确地理解“斗争哲学”的含义。
“斗争哲学”的说法,起源于战争期间激烈的阶级斗争。关于“斗争哲学”的含义,毛主席指出:“有人说,我们党的哲学叫‘斗争哲学’,榆林有一个总司令叫邓宝珊的就是这样说的。自从有了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他们就向被压迫的人民进行斗争,‘斗争哲学’是他们先发明的,那是斗争了几千年,才有了马克思主义”。【13】毛主席的话,点明了“斗争哲学”的真谛首先在于适应和生存。剥削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统治地位)向人民进行斗争,人民也要为自身的生存向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这也是毛主席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真实本意。从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斗争哲学就是指同一的斗争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统一的哲学。但是,从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即从对应统一的角度看,同一的斗争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相比,同一的斗争性是第一位的,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的斗争性必然服从于同一的斗争性;从选择-对应的相对统一的角度看,同一的斗争性要不断的在合乎实践的选择中发展,正确的选择将保证同一的对应能力的加强,同时矛盾的排斥、对抗能力也也会相应增强,反之亦然。笔者认为,战争年代,敌强我弱,共产党不讲矛盾的斗争就无法生存;反过来,共产党不讲同一的斗争就不能壮大自身、由弱变强。
在中国革命的每一个紧要的历史关口,都是事物同一性显现了关键的作用。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而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更是产生了伟大的毛泽东思想。过去常说,毛泽东思想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为什么呢?因为毛主席提出了如枪杆子出政权,党指挥枪,农村包围城市,统一战线和军民团结等等一系列的和合而对应的正确主张;纵观中国共产党及其武装力量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直至胜利的历史无不证明了事物同一性及其斗争性在其中起的决定性作用。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民心不是靠排斥性所能得到的,这就是辩证法的逻辑。以此逻辑去理解“斗争哲学”就是正确的,否则,理论上就会陷入混乱,不能自圆其说。因此,如果把“仇必仇到底”和“仇必和而解”对立起来,把“斗争哲学”和“建设哲学”对立起来,把革命党和执政党对立起来,就会在理论上回到“两极思维”的旧套路,重蹈绝对化错误。
关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的问题
毛主席在《矛盾论》中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基本观点是完全正确的。用相对性原理的观点来看,所谓根据就是被选择的参照系,所谓条件就是参照系之外的,但与其有着具体的、对应的关系。外界的条件值变化了,通过对应的关系联接,参照系上表现出相应变化的参照值。但是,毛主席又说,“单纯的外部原因只能引起事物的机械的运动,即范围的大小,数量的增减,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及其互相变化”。仅就此句话而言,这个观点却是错误的。首先根据对立统一律,外因条件的变化,不仅使事物发展壮大,而且必然走向反面,引发事物的矛盾性,促其消亡;这个过程是“质量互变”的过程,这就证明外因条件不仅可以使事物发生量的变化也可以发生质的变化。其次从因果关系上说,内因外因都是因,都能产生变化的效应之果,而效应是多样性的,既有量变之效应亦有质变之效应,谁的效应最大,谁就是第一位的原因。再次回到相对性原理上说,选择是事物自身同一性的要求,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因,而外因则是选择的诱因,又是选择所企望与之达成统一的对象和目的,因此外因会通过选择对应的统一过程转化为内因,从而使事物的发展展现出更为广阔的前景。
总之,割裂内因和外因之间的关系和作用,就是孤立、割裂事物与外界环境及外部事物的联系,是排斥事物对应统一的作茧自缚的愚蠢行为;相反,正确地把握内外因之间的相互转化和相对统一的关系,将为改革开放政策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也必将极大地促进事物的发展。
四、关于“阴阳五行”
近年来社会上掀起一场关于中医是否科学的讨论,其中有自称是学过马列的人说,“阴阳五行”是伪科学。笔者的观点与之相反,现论述如下:
“阴阳五行”学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论基础
“阴阳五行”说是中国古人在对天体运行和气候季节变化的观测中,以及在生产实践——尤其是金属(青铜)冶炼技术发展的过程中诞生和发展的。它与古印度流传的地、水、火、风的“四大说”,以及古希腊的哲人们主张的水、气、火、土的“四元素说”或“四根说”相比,“阴阳五行”说有两个重要的特征:
第一,加入了象征生命形态(木)和人工金属器物形态(金)要素的“阴阳五行”学说具有了属人的知性、理性和实践性。
第二,“阴阳五行”排列成“十”字交叉的图形时,可以反映事物发展的先后两个层次,一是上火下水定位,表示无生命、无机物的自然界的发展和演化都基于水与火的对应统一;二是左木右金分列,表示有机物、有生命的,以及人类和其社会的产生、成长和进化都源于木与金的对应统一。我们现在面对的世界,正是从这两个先在后继的对应层次上发展的。位居中心又交叉于水火和金木之间的土,又把这两个对应的层次相互联系和包容起来,构成同一个地球(土)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彼此和谐发展的相对统一。
《易经》中表述的伏羲八卦是先天八卦,它用“天地、水火、风雷、山泽”来推演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而融入“阴阳五行”后重新定位的八卦称为周文王的后天八卦,它在义理上更好地体现了人在发展中思维和实践的能动作用。因此,我们可以确定,“阴阳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体系中体现“天人合一”思想的最早和最重要的理论基础。
“阴阳五行”学说不是伪科学,而是人类远古时代的相对真理
首先,“阴阳五行”说,以及古希腊的“四元素说”和古印度的“四大说”一样,都得到了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们的积极评价,毛主席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14】恩格斯则肯定它们是“原始的素朴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15】
其次,“阴阳五行”是对人与自然整体统一关系的哲学归纳。人类要认识宏大浩繁的宇宙现象,首先要采用“取象比类”的逻辑归纳法,既便是现代的科学领域,也要先用归纳的计划推演去指导分析、实证的方法;更何况归纳法本身同样要用分析、观测等实证的方法加以验证。因此,“取象比类”的逻辑归纳法是在缺少相对实证手段和科学条件下确实可行的科学方法。几千年前的人类祖先不会因为缺乏解析的、实证的科学手段而停止对人与自然整体关系的思索和实践,后人也不应以迷信科学的盲目态度对先人妄自菲薄。
再其次,众所周知,包括“阴阳五行”在内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在近几十年来愈来愈受到现代各国科学界的重视和研究。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了它具有与现代科学相互佐证、互补和衔接的内在潜力和科学性。
因此,在肯定“阴阳五行”学说是正确的世界观和相对真理的基础上,现代人应摈除盲目的偏见,要用现代科学的严谨态度去重新认识和评价它:
第一,不要错误的把五行看作代表物质的五类元素。五行的本义是指物质的性质展现出外化的五大类有特征的功能、效应、形态和现象,它们是事物性质及其相互作用的、因果关系的对应统一。冯友兰先生说:“五行在英文里通常译作‘Five Elements’,意思是‘五种元素’。但如果把它们看作内容固定的五种元素就错了;它们是五种能动的、相互作用的力量。在中文里,‘行’的意思是‘行动’或‘作为’,因此,它的本义应当是五种动因、五种活动”。【16】现代化学说明:火,这一燃烧的物理现象和物质形态是一种化学反应,而其本身并不是什么物质元素。单凭此点就可以证明,中国古人在对“五行”的基本认识上是清醒和正确的,是经得起科学验证的。
第二,中国西周末年的史伯认为“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这就是说,五行从个体和整体上都是不可分割、相互对应的;事物除了五行所属之“行”的主要特点之外,同时含有五行其他之“行”的特点。另外,五行自身均具有阴阳对应、互补、共存的综合效应。
第三,循序相生,对立相克,乘侮过度,承治中和,制化调节这些五行规律不仅在中医的实践中得以体现,而且完全可以用辩证法(补充了对应和相对统一)的哲学规律加以阐述。
第四,透过现象看本质.。《尚书·洪范》对五行的性质作了深刻的分析:“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这就表明古人采用“取象比类”的归纳法的过程中同时包含着严谨的分析、推导和演绎。现代人应秉承古人的方法对五行的本质进行更深入地探寻,以达到科学验证的目的。
第五,五行贵在阴阳互补。没有阴阳的五行是形而上学的五行,有了阴阳的五行则是辩证(选择—对应)的五行。《尚书·洪范》中阐述的五行不包含阴阳的概念,当五行说与含有阴阳思想的八卦说相结合之后,阴阳五行才真正形成具有系统对应意义上的辩证法,因为阴阳互补可以使五行在各自不同的系统和领域转化出不同的属性和效应。譬如,《尚书·洪范》中表述的五行性质和《黄帝内经》中表述的五行性质是在不同应用领域上的不同,是在五行对应前提下的相对不同,而这种不同恰是五行阴阳互补转换的结果。
从以上五点可以看出,“阴阳五行”学说是对自然界的宏观现象、性质和运行规律进行归纳和分析的全面、完整、辩证的理论学说,是产生该学说的那个久远年代的相对真理。
五、概述
两极思维在理论上的缺陷和偏差,导致的错误后果是极为严重的,但尽管如此,这些问题仍不足以否定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的相对真理性,以及在社会实践中起到的伟大作用,因此笔者的“相对统一论”不是自立门户,另辟蹊径,而是坚持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出发,与之融会贯通,并力求完善和发展它,使其能够在认识和实践的具体过程中发挥真理性的指导作用。
下面就“相对统一论”的主要观点系统、扼要地概述如下:
“相对统一论”对事物发展的表述:
本文在前面的表述中,已经将“相对统一论”立论的缘起做了一些扼要的介绍,下面笔者将对 “相对统一论”给出如下结论式的阐述:
事物是在其所处系统联系的环境中,为适应这个环境而不断地在“选择—对应”关系的相对运动中发展的。
在这个过程中,事物与其对应物组合为新的“对应统一”体,生成对应双方本身所不具有的,新的功能和特性;并汲取、聚集了进一步发展的动能(质量和能量);同时,新的统一体在其结构中记忆、刻录、保存了这一相对过程的全部信息,并在发展中逐渐使该信息转化、升华为自身的一种本能的属性—继承性,从而为新一轮的选择提供了内在的依据。
因此,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在继承中扬弃,在继承中创新,在继承中不断“选择—对应”的,维持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在这样相对的前进、上升的过程中,事物的属性和作用也在不断地发生着相对的变化。
事物的发展变化,以适应系统环境为目的。事物自身适应性的不断提高将促进系统整体环境的有序性。事物最终会由发展而突破其原来所处的系统,进步、升华到更高层次的系统之中。
“相对统一论”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
对应统一、对立统一、相对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五位一体不可缺矣。它们共同构成唯物辩证法对事物存在、发展、衰亡和可持续发展的全面的、整体的阐述。
对应统一是以同一性在事物同一过程中展现出作用和效应的对应观点为基础,论述事物产生和成长的规律。
相对统一是以相对性在事物相互联系的过程中选择某种对应关系的观点为核心,论述事物可持续发展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关于事物从发展转向反面的趋向衰亡的规律。
其中对应统一是基本规律,对立统一是涵盖于对应统一中的极限规律(因为它显示事物从对应转化为不对应的最大范围,具有标明尺度的特殊、重要的作用),相对统一则是核心规律。相对统一规律不仅包含了对应统一和对立统一的内容,是二者的统一,而且是联结主体和客体、能动和受动、认识和实践的纽带,所以必然取代对立统一而成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三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既循环轮回、生生不息又循序渐进、不断升华的全过程,是反映事物发展的主要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从数量化演变的角度,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从事物发展全过程的角度分别对三个主要规律进行补充的规律。
关于矛盾问题的新理解:
矛盾是对立的效应。
矛盾的本质属性是相互排斥、对抗和冲突。
差异的对立性是产生矛盾现象的根本原因;矛盾现象是事物发展到“物极必反”阶段的必然表现。
矛盾现象不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而是反动因;矛盾排斥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在不同条件下,只起到加速或延缓的催化剂的作用。
事物的同一性才是事物发展第一位的根本原因。同一性不依赖于矛盾性,它具有先在性,反过来,矛盾性依赖于同一性。
在矛盾问题上,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的不同之处只是在不同的领域和层次中体现出相对和绝对的关系而已。
斗争性不仅仅是矛盾的特性,而且是任何事物及性质都具有的共同属性,它表现为事物适应外部环境而生存自强和竞争的能力,其中自强性是斗争性中最基本的属性。因此,斗争哲学只能在此意义上去理解,而不能单独从两极对立思维的矛盾的意义上去理解,否则将陷入绝对化的错误。
“相对统一论”的物质新论——“五性五态”论:
在相对统一论中,事物“选择—对应”的相对性对于发展起着核心的作用,而相对的选择性必然要持有一定的内在依据(标准和尺度);而这个内在依据来源于事物在自身的发展——特别是人的实践中逐渐积累并形成的继承性;没有继承性,相对的选择性就不能在事物的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相对统一论在理论上就不可能完备。所以,必须在物质本体的层次上,以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为出发点,去阐明事物的性质如何在发展中逐渐生成和创新的理论。
笔者关于物质的“五性五态”说,是受中国古代哲学“阴阳五行”学说的启迪,并在继承、对应的基础上对其做出的新的阐释。
“五性五态”论与“阴阳五行”学说相对应
笔者认为,对于事物的发展而言,物质具有普遍的五个基本属性,简称“五性”,“五性”所呈现的效应,使事物显现相对应的形态,简称“五态”,它们是:
1时空性——运动态、2同一性——统一态、3能效性——作用态、
4相对性——关系态、5继承性——信息态。
笔者关于物质“五性五态”的推导,是以列宁的物质定义为依据的,因为它是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的最高、最先在的哲学范畴。列宁对物质下的定义是: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知感觉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17】
笔者认为,这个定义中“客观实在性”是一个相对于人的概念,并不具有本体的实在意义,只有当人们追问物质究竟存在于何处时,客观实在性才有了具体的实在意义。因此,当我们确认物质客观实在于宇宙时,“客观实在性”作为物质的第一性就成为笔者逻辑推演的出发点:
物质客观实在于宇宙的形态中,而宇宙的本质就是时空性;时空性使物质表现出运动的形态。
运动为物质的不同要素之间的碰撞、结合创造了条件,使“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原理由物质的同一性得以证实和体现;同一性使哲学上抽象的物质要素,在同一的过程中转化为具有多样化结构特征的具体事物,事物自身的结构即是统一的形态。
事物自身不同的结构显现出不同的性质及功能,事物的功能体现出能量效应,笔者称之为能效性;物质的能效性反映为具体事物相互之间的作用形态。
事物相互之间的作用,说明物质是普遍联系的,而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不同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和发展的,因此具有相对性;物质的相对性则取决于事物及事物之间不同条件下的具体的关系形态。
事物形成确定的具体关系,源自事物同一(选择—对应)的过程,认识这一过程或反复实现这一过程,取决于人的实践积累或事物自身的遗传功能,笔者将这一功能称其为继承性(或遗传性);物质的继承性或遗传性是在一个发展的周期过程中甚至是多个周期过程中逐渐实现的,那么记忆、保存、转移和传播等等功能则在这个过程中呈现为完整的信息形态。
“阴阳五行”学说也体现着“五性”和“五态”。《尚书•洪范》记载:“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五行表明物质世界的“五态”;“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则表明五行内在的特性,即“五性”。笔者将其剖析如下:
水,表示物质的液体形态,以其性“润下”反映出物质液态的流动性。水,因其流动性为阳,又以其柔弱性而成其阴。
木,表示物质的生物形态,以其性“曲直”反映出物质多样化生长的结构统一性。木,以其生物的活性为阳,又以其自身结构的相对稳定或破坏、消亡为其阴。
火,表示物质的燃烧形态,以其性“炎上”反映出物质燃烧过程中散发的热能性。火,以无固定之形的虚态为阴,又以发热的能量作用性而为阳。
土,表示物质有固定之形的实体形态,以其性“稼穑”反映出物质的承载和包容性。土,以其承载、包容水木之柔性为阴,又相对于火和金的作用而成坚硬之刚性为阳。
金,表示物质经人工而成器物的金属形态,以其性“从革”反映出物质遵从一定的条件(人的实践积累)而可以无限重复的变革性。金,以其外表固化之形态为阴,又以钢韧、重复的变革性而成其阳。
“阴阳五行”是对物质世界的五类宏观形态及其基本特性的把握,令人叹服的是,它对木、金和土的特性分析尤为深刻。
关于木的“曲直”性,目前通常的看法是,所谓“曲直”,是形容树木的生长形态特征,主干挺直向上生发,树枝曲折向外舒展,故引申为木有升发、生长、条达、舒畅,曲直刚柔于一身等特性。 笔者认为,木为生物形态,生命性是其内在直接的本性,而古人借“曲直”的几何结构特性,真正要表述的是生物形态的无限多样性。事物都是有结构的,事物的结构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和功能。现代科学证明,有机物、生命物的种类和数量远远超过无机物,其原因就在于有机生物的结构多变而复杂。笔者的“五性五态”论将“曲直”性引申为物质的结构性,而事物之所以能够形成结构多样的统一,是源于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同一性。
关于金的“从革”性,《尚书正义》解释为:“从”,顺也;“革”,即变革;孔颖达说,“金可以从人改更,言其可为人用之意也”。古人强调金属依赖人的作用以成其性,反映了人、物合一的统一形态。笔者从“从革”性中引申出人在实践积累的传承过程中的体现的物质继承性。
关于土的“稼穑”性,“稼穑”是指庄稼的播种与收获,即所谓“春种曰稼,秋收曰穑”。土有播种庄稼、收获五谷、化生万物的作用,进而引申为土具有生长、承载、化生、长养的特性。土位居五行之中央,以“稼穑”性强调农业立国,土地为本的作用,故《洪范》视五行为治国为政的第一要务。笔者从土的承载稼穑和包容水火木金的核心作用中感悟出物质的相对性和关系态。
笔者的“五性五态”论是对物质发展的一般形态和基本属性的把握,是对“阴阳五行”更深层次的抽象演绎,因此具有对应关系。“五性五态”论与“五行”的对应关系表示如下:
“阴阳五行”
五行: 水 木 火 土 金
五态: 液体态 生物态 燃烧态 实体态 人工态
五性: 润下 曲直 炎上 稼穑 从革
“五性五态”论
五性: 时空性 同一性 能效性 相对性 继承性
五态: 运动态 统一态 作用态 关系态 信息态
注1:五行按相生关系排序
注2:人工态应全称为人工金属态
注3:统一态亦可称为结构态
注4:继承性的提法较为通俗,亦可称为遗传性
——完 ——
2009-5-28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 第491页
2、罗嘉昌《从物质实体到关系实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年12月版 第8页
3、娄永清《哲学相对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第10 页
4、参见罗嘉昌的文章《相对论的哲学意义》
5、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载《马恩选》第9卷P109
6、陆剑杰《实践问题和矛盾问题新论》人民出版社 2004年12月版P187引用海森堡的文章
7、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篇
8、冯友兰著《中国哲学简史》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4月版第2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95年版 第2卷 第112页
10、参见《形式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5月第一版,第120页
11、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第358页 引自《小逻辑》 新版序言 第24页
12、陈晏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第105页
13、引自庞元正的文章《试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14、见《矛盾论》
15、《反杜林论》第18页
16、冯友兰著《中国哲学简史》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4月版第139页
17、《列宁选集》 第2卷 第128页
18、参见《尚书·洪苑》
参考书目:
1、《从物质实体到关系实在》 罗嘉昌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年12月版
2、《哲学相对论》娄永清著 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3、《实践主导论——哲学的前沿探索》陶富源著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版
4、《实践问题和矛盾问题新论》陆剑杰著 人民出版社 2004年12月版
5、《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问题研究》 庞元正、董德刚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4年3月版
6、《两极论与中介论》 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2版
7、《宇宙的观念》 肖巍著 中共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8、《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著 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4月版
9、《五行新论》殷南根著 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版
10、《中国古代矛盾观的演变》 丰感恩、陈萧冠著 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
11、《宇宙的重构》 王红旗著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1月版.
12《时间简史》 霍金著
13、《小逻辑》黑格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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