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毛主席在讲这番话的文章中使用人民一词多达400多处。人民是毛泽东思想的轴线,毛泽东思想就是人民思想。所以在建国60周年的阅兵式上听到久违了的“同志们辛苦了”和“为人民服务”这一官兵平等和官兵一致的互动语言时,老同志们都激动的热泪盈眶。同时,令人悲叹不止的是年轻人那疑惑不解的眼神:“‘同志’一词怎么用到这种威严的场合呢?”“人民是什么人啊?”是啊!亲爱的人民,谁还记得你们?其中缘由就不多说了,但尽快定义人民则是奠基执政基础,不得不说。
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定义人民,因为它决定着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执法机关及人民武装的具体服务对象。由于人民一词是历史概念、政治概念和法律概念,所以全国人大有责任优先在法律上定义人民。但现实就是现实,在人民中血淋淋的事件层出不穷,唉!不举事例也罢。因为无人知道什么人是人民,所以怨不得信访部门,也怨不得武警和执法机关及相关“帮凶”。
人民到底是什么人?
从书面史料来看,人民一词最早出自的《诗》(1处)、《周礼》(11处),其中《周礼·地官司徒》:“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可见在那个时代,人民和牛马、兵器等商品一样,可以自由上市买卖。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对人民的定义是:“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2]但是,这个定义在讨论五星红旗的时候就没有共识。“毛泽东主席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3]
1957年6月19日,毛泽东对人民的定义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4]毛泽东对人民的这一定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5]
就建国60周年的发展现实而言,毛泽东所说的“四个阶级”已成为过去;毛主席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论点以被邓小平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所替代。
从1981年6月27日中央首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6]到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正式确认:“……中国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就是不发达的阶段。”[7]其中或之后赋予实践的则是邓小平赞赏陈云的“摸论”[8]和卓琳解读邓小平来自《聊斋志异》的“猫论”[9]及邓小平自己发明的“不争论”[10],同归于“特色论”,在这种特色社会的实践中,虽然改变了毛主席对人民的有关定义,但没有提出新的人民定义。
辞典中对人民的定义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显然这个定义经不起推敲,既不符合人民一词的历史性,也不符合人民一词的政治性和法律性,显得过于狭隘且苍白。
史学家黄现璠论证:人民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例如:在古罗马时代,它一般指共和国的“人民、国民”(贵族阶级)。在西方政治学辞典中人民(people)一词被解释为:广义上指国家主权的构成主体,与“国民”(nation、Nation),“民族”(nation,Volk)和“国族”(nation,state– nation)同义;狭义上指除国家统治阶级外的被统治者——人民。广义上的人民强调包括国家统治阶层在内的国家一体性概念,受到国界约束;狭义上的人民重视被统治者的相互连带感情而共同谋求解放压迫的概念,具有超越国界的普遍性。西方政治学辞典的解释,自然与中国现代学者从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认识角度对人民词条所作的解释有所不同。在德国、日本等这类相对单一的民族国家中,无论广义还是狭义上的人民,大多作“国民”释义。[11]黄老对人民一词的研究和论述只证明了人民是一个历史概念、政治概念和法律概念。
我国宪法中使用“人民”一词有355处,平均每条有2.57个人民字样。“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但宪法中没有定义人民。也就是说,制订宪法的人和执行宪法的人及保护宪法的人都不知道人民具体包括那些公民。
世界近代历史和中国社会现实反复证明,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的人民,只能是遵守和维护宪法,严禁反对或篡改宪法。根据矛盾多元对立统一原理,[12]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是敌人,也可以不是敌人,如:侵占或霸占人民利益的贪腐集团,其中很多人不是敌人,但也不属于人民范围。所以能否定义为“人民是指所有爱国的遵守宪法的公民”?
能否尽快定义人民,还涉及到如何贯彻执行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问题。这里的“人”,即人民。若理解为孔子所说的贵族豪门之“人”,或管子所说的“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中的“官人”(参阅同篇中“夫欲用天下之权者,必先布德诸侯。”显然属于造假愚弄人民的儒家治国思想)[13]这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此,现行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政策及思想文化也就失去了原有的逻辑基础,成了空中楼阁,必然造成思想混乱,后果不言而喻。
总之,要尽快定义人民,不能忘记人民,更不能压迫和剥削人民。人民民主专政须名符其实。
注释:
[1]: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2]: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纪念中国共产党二十八周年)。
[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4]:1957年6月19日,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5]:《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6页。
[6]:1981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首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论断。
[7]: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
[8]:1950年4月7日,陈云同志在政务院第27次政务会议的发言中指出:“物价涨不好,跌亦对生产不好。要‘摸着石头过河’,稳当点为好”。
[9]:2009年04月16日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6日电 邓小平的夫人卓琳介绍说,邓小平非常喜欢《聊斋志异》,他不仅在北京时经常看《聊斋志异》,外出时还常带着《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手稿本卷三《驱怪》篇末,有‘异史氏曰:黄狸黑狸,得鼠者雄!’狸者,猫也。翻译成白话就是:‘不管黄猫黑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10]:2009年04月13日07:11: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1992年他在‘南方谈话’中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4页)”
[11]:黄现璠遗稿(甘文杰、甘文豪整理的《试论西方“民族”术语的起源、演变和异同》)。
[12]:“多元对立统一原理”是本作者对哲学的发展。见“博客·解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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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管子·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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