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能推翻吗?
——王忠新《用“唯一”混淆“第一”是形而上学猖獗》一文理论不通
周永森
王忠新先生《用“唯一”混淆“第一”是形而上学猖獗》一文(刊于乌有之乡网站),意在批评1978年胡耀邦组织的一篇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对1978那篇文章,从开始就有争论,再争论也无妨。但是,王先生文章明确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却叫我很吃惊。
王先生文章第一部分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用“唯一”混淆“第一”是形而上学猖獗。那么,言外之意,正确的应该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第一标准”?
我想,这是王先生理论上没有想通。我们有必要先把毛主席的观点搞清楚。
一、毛主席的“实践第一”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怎么说的。
毛主席《实践论》提出“实践第一”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二者不是一个层次的哲学命题。
“实践第一”,毛主席的说法是:“辨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意思是在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中,实践是基础,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些作用表现在毛主席说的“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哲学教科书总结为四条: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4、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同时,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还坚持如下观点, 认识(包括理论、真理这些认识性的事物)对实践有反作用,甚至有巨大的反作用,乃至“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运动”,但是,无论如何,认识都不能对实践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区别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
请特别注意,说“实践第一”,这里说的是实践与认识这二者的关系。既然说的是两个事物的关系,当然不可能用“唯一”,“实践第一”了,不言而喻“认识第二”了。至于“第三”、“第四”,对不起,没有了。因为说的是二者的关系,没有涉及三者、四者。毛主席《实践论》副标题就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王先生的文章说,毛主席“既强调了实践的第一性,又保持了‘实践第一’的统领性,让‘第一’与第二、第三、第四等,形成一个对立统一体”。不知这“第三、第四等”为何物?
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呢,意思是,只有实践才能检验人们的认识是不是真理,换句话,人们的认识最终都要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是 “实践第一”的命题里面的第四个意思。如果说“实践第一是母命题”,那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子命题。
在《实践论》中毛主席说:“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又说:“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意思是“不能是别的”,具有排他性,就是指“唯一”;“只有···才是”,这个句式也是具有排他性的,也是“唯一”。
毛主席《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明确写到:“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这时候的精神、思想(包括理论、政策、计划、办法)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外界的规律,还是没有证明的,还不能确定是否正确,然后又有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就是把第一个阶段得到的认识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看这些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是否能得到预期的成功。一般的说来,成功了就是正确的,失败了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这里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也具有排他性,也是“唯一”。
毛主席《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写道:“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里,更是明显地写着“唯一”。(百度一下文题可见毛主席这句话的手迹的图片)
毛主席没有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第一标准”,却明确地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现有文献看,就是这样。再说,“实践第一”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两个不同层次的命题,也不可能互换。 “实践第一”包含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二者有种属之分。逻辑上它们不能并列,也不能交换。所以,1978年胡耀邦等人不可能把毛主席的“第一”换成他们自己的“唯一”。
王先生如果认为毛主席说“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够准确,可以批评,但是不能说毛主席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第一标准”。因为毛主席这只是说过“唯一标准”没有说过“第一标准”。
二、除了实践,还有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王先生提出五个检验真理标准和发现真理手段。“归纳起来至少有五个主要标准和手段:一是逻辑的判断性。人们不可能什么都要去实践和试验,通过一般的逻辑判断,就完全可以分出是非。或者说,凭良心都可以判明是非。诚如习总在痛斥“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中,就明确指出“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二是坐标、法条的参照性;三是高级推理(福尔摩斯推理法)的演算;四是实践的和理论相结合的手段;五是社会实践的手段等”。
这五种,第四和第五都是实践,与实践是唯一标准一致,可以不说了。其他三种,逻辑判断、坐标发条参照、推理,都是探索和发现真理的手段,没有一个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运用他们得出的结论,最终还需社会实践的检验。这个道理应该是很简单的,似无需辩论。
除此,王先生还提到“科学的发现“真理”,往往都离不开理论思维的照耀”。当然对。既成的理论可以指导实践,从而发现新的理论。但这仍然是“发现”,而非“检验”。真理本身就是理论思维,用理论思维来检验理论思维,不仅逻辑上不通,还会有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之嫌。检验真理标准,为什么必须是实践?这与人们的思维活动的目的有关。人们的一切理论认识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离开实践,什么理论认识都变得毫无意义。
王先生引用毛主席《实践论》中的话,说明毛主席认为检验真理还有第二个标准。我们不妨把这些话引得完整些:
“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侯,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侯。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侯,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侯。”
王先生引用这段话,是告诉读者:“这清楚地表明,毛泽东极为重视实践第一,但并不否定和排斥理论思维的真理性”。毛主席是否排除理论思维的真理性暂且不说,就算理论思维有真理性,是不是就说明,理论思维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呢?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吗?“理论思维是检验真理的第二标准”?理论思维能够成为自身的检验标准?康德的理论由黑格尔的哲学来检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说由亚当·斯密理论来检验?毛主席有可能这样认为吗?用马克思的话来回答:“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王先生文章也有理论上准确的地方,第二段,标题是:“第一性”只在极有限的范围才有意义。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只有在决定性这一点上,是“第一”的。这个观点无疑是正确的,提醒人们不要忽视理论指导,不要忽视主观能动。但是什么是决定性的作用呢?“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这几个环节的决定性都是不可动摇的。王先生在第四部分说“实践第一”坚持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当然正确,可是,这并不能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标准,正是坚持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三、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哲学命题,与1978年那篇文章严格区别开来。
我认为,1978年那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没有问题是一码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有没有问题是另一码事。我们可以批评1978那篇文章,却不能批判这个命题。这个命题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经过无数次的讨论,已经没有再讨论的必要。科学是没有禁区,但也未必欢迎无理和无用的讨论。
至于王先生在第五部分对1978年那篇文章的批评,由于对那篇文章已经没有印象,所以不便评论。可是从形式逻辑上,觉得有些问题。例如,小标题是《“唯一标准”的唯心主义要害在哪?》,但正文却说:“恰恰这个“唯一标准”,就是形而上学,也让此文坠入了形而上学。”文不对题。具体内容呢,其一是欺骗,其二是导致“唯生产力论”和“瞎摸论”,其三轻视理论思维,这三条似乎都不是唯心主义的特点。唯心主义一般特点是本本主义、理论教条、不顾事实、轻视实践。过去,“唯生产力论”和轻视理论思维,是当做经验主义批判的。
最后啰嗦几句。要正确认识1978年(38年前)那篇文章的作用,就要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了解当时的政治形势,把握当时急需解决的问题。看他对社会发展是促进还是促退,不能用现在的认识水平要求当时的人,也不能把现在出现的问题归咎于历史。
仓促成文,唐突之处,敬请批评。
(文章写出,投稿于乌有之乡网站之后,搜出1978年光明日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解放军报《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觉得除了一些当时特定的说法今天看来陈旧了,并无错误,起码理论上很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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